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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購入htc sensation xe手機。(這是我第一支智慧型手機) 11/7發生人為事故,導致手機配送的beats耳機毀損(係人為損壞) 11/9 向神腦提出耳機維修,並表示願負擔維修費用。 11/10神腦退修。表示該款耳機非新品瑕疵,無法更換, 且因為是htc與beats合作下第一款耳機,神腦方面 無法維修(技術面問題),建議可向htc特約店購買。 11/11前往htc特約店詢問該耳機,該耳機採與手機配送, 無單賣。建議向htc原廠請求維修服務。 11/11向htc客服專線(女性客服)說明狀況,並要求維修。 客服表示可再詢問神腦維修,並表示若神腦仍拒修, 客服方面亦可協助溝通。 11/11再次去電神腦,神腦仍表示,他們只會修手機,並無能力修復耳機。 11/12第二次去電htc客服(男性客服),客服表示該款耳機有特殊性, 係為beats公司與htc合作下第一款耳機,htc這邊與耳機廠是 採1手機搭配1耳機方式,若為新品故障則可換新品,若為人為 損壞,因htc並無直接取得beats的技術,所以無法提供維修, 請消費者見諒。 11/12向消保會線上申訴提出申訴,並說明相關事件經過。 11/28接到縣市政府公文要求於12/1出席與htc消費爭議協商。 11/28(當日下午): 接到自稱是htc客服部主管來電,提出私下和解要求, 他說:「當時客服可能沒表達清楚,並非拒絕維修, 而是維修該款耳機,要寄去國外,來回運費, 外加等候時間,會造成消費者更大困擾, 所以才直接告訴消費者結論是無法維修。 Htc方面經討論,覺得客戶在新品購入7日內就發生人損, 表示深感同情,承諾用網路價2000元打84折方式給予特殊1680 元,外加本人願協助出180元,共計1500元的價格提供給客戶 購買該款新耳機。希望能接受和解條件,不要出席該協調會。」 當事人對客服部這麼"體貼入微"以客為尊的舉動激動到, 這客服主管要不是太沒Sense,就是出包小客服偽裝的(我嚴重懷疑這個可能性), 不然這種反應方式實在不像htc大廠所做出來的官方回應。 Htc竟然要上網才知道自己耳機的售價,拿到的價格還是網路價格,你搞笑啊。 我當下表示覺得還要勞動客服部主管代出 180元實在太惶恐。 並婉拒了這項和解條件。對於主管進一步探詢底線的問題, 也拒絕回答(你還是請你們htc代表花高鐵來回車票南下吧, 我也請假陪你玩好了)我們當著消保官面前講好了, 說實在1500元,真的不是甚麼大錢,請假的成本加一加就不只這個數了。 但我不爽的是整件事情的處理態度,我從頭到尾都表明要付錢維修的意願, htc與beats整合上環節出問題導致無法出現維修,非消費者在購買之初所能預 見,也非消費者所能解決的問題。你們叫我去特約店我就去特約店問,你們叫 我電洽神腦,我就電洽神腦。來來回回跑了好幾趟,拖延將近1個月,最後搞 到這樣。一開始如果告訴說我維修成本過高,經報價我可能自己就放棄了,或 者你直接讓我用批發價格重買,我也感到可以接受,畢竟是人為損壞,我認了。 但htc這樣回應我實在無法接受。一開始修也不能修,買也買不到,最後鬧到 消保官才要搞私底下和解,真令人火大… 想請問,我不接受私下和解是對的嗎? 因為我還是覺得要當面講,白紙黑字寫清楚才是正理, 而且我不能接受客服的態度。 另外出席協調會需要帶甚麼東西? 目前我想到:1.損壞耳機殘骸、2購買發票3.HTC有限保固書4.消保法中有利條文 5.其他廠牌手機保固書(想要舉證同行他牌相關處理方式) 6.神腦的報修退修單 PS:文有點長,請見諒,也請大家提供寶貴意見 有後續進度,我會繼續回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30.82.99 ※ 編輯: jeffpan1024 來自: 140.130.82.99 (11/29 10:42) ※ 編輯: jeffpan1024 來自: 140.130.82.99 (11/29 10:44)
phantomli:你需要把保固內容看清楚,畢竟人損不屬瑕疵擔保,而若無 11/29 10:52
phantomli:「保修」之類的約定,其實該請求站不住腳。即便站住腳了 11/29 10:53
phantomli:,得到一個「國外送修」的處理,其後的運費及維修費用高 11/29 10:53
phantomli:低,較之與打折購新品的價差,都可以做為考慮的點。有時 11/29 10:54
phantomli:候,堅持要用在對自己有利的地方,比較划算~ 11/29 10:54
phantomli:本件的法律爭議不大,只是該公司或許不願此事曝光,影響 11/29 10:56
phantomli:消費者對此商品之購買意願。就這點來講,拿他牌的保固處 11/29 10:57
phantomli:理才有意義,不然就法律而言,他牌如何做,跟本件契約當 11/29 10:57
phantomli:事人(公司與消費者)沒有任何關係~ 11/29 10:58
yspen:你也知道耳機是自己弄壞 不曉得你在激動、惶恐、不爽什麼 11/29 12:12
WinterDust:拿a的做法問b為啥不這麼做(攤手)這種問題很有趣 11/29 13:33
WinterDust:就跟客人跑來跟你說a店賣比較便宜要殺價 11/29 13:34
WinterDust:那幹嘛不去找a店買 11/29 13:35
bunnys:不需要回報吧,問題就在你身上,有啥好回報的 11/29 14:08
depravity:要不是她覺得商譽值錢根本可以不理妳 XD 11/29 14:36
sindyevil:如果一開始就說無法維修 不管是否付費 你會怎樣反應? 11/29 14:59
jeffpan1024:謝謝大家寶貴意見...我要說明一點是,我一開始就強調 11/29 17:12
jeffpan1024:是人損,也願意購買新品或花錢維修,但HTC表示不能用 11/29 17:13
jeffpan1024:買的、也無法維修,我才會這麼氣。 11/29 17:14
jeffpan1024:他其他牌耳機都可以修,也可以購買,就唯獨這支不行. 11/29 17:16
phantomli:我想,大家噓你的原因不是因為出於人損,而是你覺得他「 11/29 17:17
phantomli:有責任」要幫你修~~(其實沒保修就沒有) 11/29 17:19
bunnys:補充完不噓不行,似乎不照你的意思就不行 11/29 18:01
BluePlume:為什麼我覺得噓的點和原po的文有出入?? 11/29 21:45
BluePlume:原PO一開始就表明知道是自己的疏失導致東西毀壞。 11/29 21:47
BluePlume:也做好花錢修理或是買新品的準備。 11/29 21:47
BluePlume:但搞了好久才得到一個不能修也不能買的答案。 11/29 21:50
BluePlume:竟然如此一開始明說不就得了,叫消費者東奔西跑很好玩? 11/29 21:51
BluePlume:不過這也提醒了大部份持有該耳機的消費者要愛護自己的耳 11/29 21:55
BluePlume:機,因為目前壞了是買不到也修不了啊= = 11/29 21:55
najoy:11/3送修開始到11/12約一周多的時間你也得到無法修的事實 11/30 02:44
najoy:即是自已弄壞的 對方也沒有不願修呀 htc的問題在哪裡? 11/30 02:44
najoy:最後對方願意新品降價賣你你也不要 是覺得太貴嗎? 11/30 02:45
depravity:問題在股價跌太多了 (誤) 11/30 03:01
BluePlume:我發現我自己的解讀能力真的要加強了... 11/30 10:24
sindyevil:這爭點在於保固是否有包含消費者要求有償維修這部分 11/30 10:25
fireflyyen:看完了 所以你的訴求點到底是什麼?= = 11/30 15:04
fireflyyen:看完了 所以你的訴求點到底是什麼?= = 11/30 16:24
fireflyyen:...重複推到 抱歉 11/30 16:24
tokyoavon:這種事不噓不行 12/01 19:05
ChrisBear:附送耳機的金額當然有包括在手機費用內 12/02 00:28
ChrisBear:本來就要負瑕疵擔保責任 人為要看買的時候還是自己用 12/02 00:29
ChrisBear:自己用就沒有主張瑕疵擔保適用 12/02 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