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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經過,(兩者都是騎機車往同一方向)對方被路旁小鳥嚇到煞車,我則從她左側擦撞過去,對方當場往右側倒,左腳踝撞傷,我則右前車殼破損,手指淤青。 對方主張被鳥嚇到時放慢車速要往右靠,並說我沒保持好安全距離才會撞上。當下並沒有與她爭論,等警察來測量後回警局。當時對方認為傷勢無大礙想當天合解,我則請她去醫院檢查確定沒怎樣再約時間合解,但當下她說應該沒事想自行處理,便各自離開,事後打電話告知我當晚腳痛到不行去醫院才發現骨折並感染蜂窩性組織炎,後來發炎部分惡化有開刀並住院,事後要求精神賠償15萬。另外為惡化前有約出來談了一下,並先拿1萬元給她外加一盒雞精。 想請問:1、對方住院時住單人房,強制險最多賠償1500,那剩下的我得出嗎? 2、對方當下不去醫院事後感染,這也算我要負擔? 3、理賠金除了醫療強制險已付的,我要賠多少才合理?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05.3.172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criminology/M.1408528434.A.821.html
MASOMASO: 他事後感染也是因為骨折 骨折的原因是你擦傷到她放倒 09/15 15:05
MASOMASO: 但她當前自行處理而延後就醫 理論上她要坦一部份責任 09/15 15:06
JFLung9536: 事後感染 一樣但是比例不會那麼重 10/22 13:59
maygood: 確定是''當晚''骨折並蜂窩性組織炎,去問一下醫生吧!說 03/10 22:52
maygood: 法不合理。 03/10 2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