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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先給原po拍拍(如果你日後要刪原文,想要我刪文可以告訴我!) 看了你文中主編敘述的內容 與獎金獵人一起商討處理此事的應該就是行銷部的人 而且第一次選拔入圍,是由獎金獵人方面處理,而非明日編輯 先不論獎金獵人到底是找誰來審第一次入圍,又是以何種標準與品味選出 明日主編的意思很明白,就是獎金獵人那方選出他們根本不會考慮出版的作品 (對不起,我不是說你作品不好,事實上我也沒看過^^”應該是不合主編與眾編輯胃口或 其他各種因素,有在寫作的人應該都有「沒有不好的作品,問題只在合不合個人喜好。」 的認知吧XD 有些書文筆差、賣點萌就很賣。) 但是又想給創作者一個「機會」(這到底是什麼機會??似乎沒有獎金啊!) 所以才給了金賞又不出書 先不論這是不是他們公司內部問題或與協辦方之間溝通的問題 今天主編的意思就是:不會出,因為作品不符他們要求 我腦補解釋:他們評估所有不會出書的金賞書,認為會虧本可能不會賣,所以不 願意冒險。而原po同樣獲獎的友人有問能不能修稿,主編的意思很明顯是修稿 也不行,應該是指故事本身就不吸引人(以主編的角度來看),所以修也沒用。 原PO今天上網發問應該是想知道如何爭取自己的權益,但是如果主編已經認定 這本書就是不會賣也不想出,難道要以他們有錯在先,逼他們出嗎? 這件事「當然是主辦與協辦的錯」,但是用這種方式出版自己的第一本書(應該是 第一本吧?) 不覺得有些遺憾嗎? 好像自己的作品對主編而言不夠好,對方卻逼不得已要幫忙出書這樣…… 所以給原PO一些建議: 先想清楚你現在想爭的權益是什麼?是對方的一個道歉、還是真的一定要出書 機會?換成其他補償方式願不願意接受?(例如改成給金賞「獎金」等等) 因為我擔心妳們爭到出書後,以後可能也不一定會有繼續合作的機會了(如果雙 方鬧得很僵之類的) 原PO下禮拜要再詢問出版社對吧?要先把自己要的想清楚,再明確告訴出版 社,參賽者不必對主辦與協辦單位的錯誤負責,請他們賠償或道歉,而不是 傻傻的一直問出版社難道沒有別的解決方式嗎?這樣容易被他們牽著鼻子走 加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1.217.6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eWriter/M.1397221809.A.510.html
petestar:推 建議得獎者們想好一個停損點 最差要獲得怎樣的賠償 04/11 21:12
petestar:這樣去談判才不會被對方氣到空著手又垂頭喪氣>< 04/11 21:12
petestar:加油!大家都支持你們!畢竟能得獎真的很厲害 就算只是一 04/11 21:13
petestar:般的參賽者都不該被這樣衝康 何況是辛苦完稿的得獎者呢? 04/11 21:13
petestar:至少也要賠償這段時間的時間成本與精神損失 04/11 21:14
ny2f71:忘了講原po提到的"出版風格不符"就是標準化退稿用詞 04/11 21:21
ny2f71:也不是真的因為風格不符啦 就是他們不喜歡這樣 04/11 21:22
dorisDC:謝謝!實際上我沒有非得要在明日出的打算,也瞭解也許我 04/11 21:22
dorisDC:的作品就是不是明日的菜。發文之前和陪陪講這件事有說到也 04/11 21:22
dorisDC:許有獎金至少我們能自費出版,我自己是沒有想太多,只是 04/11 21:22
dorisDC:覺得這結果有點誇張。我會和陪陪還有其他得獎的同伴聯繫討 04/11 21:22
dorisDC:論! 04/11 21:22
ny2f71:也不一定要自費出版 可以寫到六七萬字後改投別家! 04/11 21:23
ny2f71:每家出版社的菜不一樣 說不定妳們的作品其他出版社想出! 04/11 21:24
ny2f71:因為五萬字其實真的有點少 不懂當初規定為什麼會不准超過 04/11 21:24
ny2f71:五萬字 是要出口袋書嗎= = 一般都六萬七萬以上 04/11 21:25
dorisDC:嗯嗯!也可以修改後考慮尖端夢小說,采竹文化好像也有收 04/11 21:26
dorisDC:五萬五千字的作品……會好好愛護自己寫出來的故事! 04/11 21:26
lisido:采竹現在改成大翼了 徵稿條件也有變動喔 04/11 21:30
dorisDC:喔喔!變了啊!!那會去查大翼還有其他出版社徵稿資訊! 04/11 21:33
price69:納悶的點是當初審核就看過稿子了 04/11 23:46
price69:如果要說出版方向不合 稿件不夠好 應該那時就會發現 04/11 23:47
price69:大可以從缺不然乾脆不要辦 因為增加內容的只有後面兩萬 04/11 23:48
price69:為什麼最後演變成連改作品都不可以過 BUG超大 04/11 23:49
price69:我是苦主二號ORZ 04/11 2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