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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oyknife (玩具刀)》之銘言: : 大家好, : 我是明日的編輯 : 有幾點請跟大家說明一下。 : 第一,這個比賽是獎金獵人主動找我們合作的網路徵稿活動,也就是他們提供平台 : ,我們只負責審稿。跟我們之前自己主辦的獵星徵文不一樣。所以一開始就沒有獎 : 金、只有獎項。 : 第二,第一次主題徵稿時,我們就想讓首獎從缺,雖然跟網路平台合作,是想收到 : 更多優秀的稿件,可是稿件(即使修稿後),都不符合我們的出版標準。但獎金獵 : 人那邊,強烈希望我們在每一次主題都可以盡量選出首獎、提高活動的參與度。 : 而我們妥協的前提是,「只提供修稿意見,但不保證出版。」 : 事實上,我們不僅提供意見,還請作者修完稿子寄給我們,我們願意再花時間審稿 : 一次。可惜最後的作品,仍不符合出版標準。 老實說,看到您的回覆讓我非常傻眼, 雖然我並非苦主,也非參賽者,但是覺得貴公司的處理方式十分不負責任。 並且有欺騙作者的嫌疑。 首先,你們應該把網頁上的說明跟參賽規則拿掉 http://ppt.cc/bFBx 比賽獎項 首獎作品將可在通路販售 主題展金賞者可簽約出版作品,並有機會成為下屆主題賞之審稿作家。簽約後在數月至一 年間出版該作品。 獎金獵人說明 明日工作室很願意提供優質作家出版的機會,但是出版一本書,不止是成本的考量,也怕 出版物不夠好,會影響出版社的整體品質,所以有以下幾點說明,懇請多體諒 1)僅限首獎才有出版資格(若其他獎項作品佳,亦會考慮出版配合) 2)若徵收稿件狀況不如預期,會有首獎從缺的狀況,等同於不會有任何一本書出版 (出自 https://bhuntr.com/tw/contest/73280 ) 從不從缺跟審稿標準是你們的內部的事, 我想因為不符合出版標準而首獎從缺,大家也都能理解, 但是既然在網頁上明文寫著首獎有出版資格,而且你們也選出首獎了, 我覺得就應該完成出書承諾, 否則你們就應該把說明加上一句: 1)僅限首獎才有出版資格,但是也不保證會出版喔,啾咪。 再講一次, 這樣的處理方式讓我覺得非常不負責任而且有欺騙作者的嫌疑。 出版社的台柱就是作者, 我不知道你們在不在乎作者的感受,但若是我就絕對不再投你們家, 也會把這樣的情況分享給其他創作者知道, 不知道有沒有人願意參加這樣一個沒有獎金,也不保證出版的寫作比賽。 這是我一個旁觀者的感想,也呼籲出版社善待作者,謹慎處理。 : 第三,從頭到尾的討論,獎金獵人那邊都知道,我們不理解他們為何感到錯愕。 : 關於以上幾個部份, : 我們會要求獎金獵人那邊作出聲明 : 並同步公告。 : 參賽者有任何疑慮 : 都歡迎來電出版社 : 感謝。 : ※ 引述《ny2f71 (ny2f71)》之銘言: : : 首先先給原po拍拍(如果你日後要刪原文,想要我刪文可以告訴我!) : : 看了你文中主編敘述的內容 : : 與獎金獵人一起商討處理此事的應該就是行銷部的人 : : 而且第一次選拔入圍,是由獎金獵人方面處理,而非明日編輯 : : 先不論獎金獵人到底是找誰來審第一次入圍,又是以何種標準與品味選出 : : 明日主編的意思很明白,就是獎金獵人那方選出他們根本不會考慮出版的作品 : : (對不起,我不是說你作品不好,事實上我也沒看過^^”應該是不合主編與眾編輯胃口或 : : 其他各種因素,有在寫作的人應該都有「沒有不好的作品,問題只在合不合個人喜好。」 : : 的認知吧XD 有些書文筆差、賣點萌就很賣。) : : 但是又想給創作者一個「機會」(這到底是什麼機會??似乎沒有獎金啊!) : : 所以才給了金賞又不出書 : : 先不論這是不是他們公司內部問題或與協辦方之間溝通的問題 : : 今天主編的意思就是:不會出,因為作品不符他們要求 : : 我腦補解釋:他們評估所有不會出書的金賞書,認為會虧本可能不會賣,所以不 : : 願意冒險。而原po同樣獲獎的友人有問能不能修稿,主編的意思很明顯是修稿 : : 也不行,應該是指故事本身就不吸引人(以主編的角度來看),所以修也沒用。 : : 原PO今天上網發問應該是想知道如何爭取自己的權益,但是如果主編已經認定 : : 這本書就是不會賣也不想出,難道要以他們有錯在先,逼他們出嗎? : : 這件事「當然是主辦與協辦的錯」,但是用這種方式出版自己的第一本書(應該是 : : 第一本吧?) 不覺得有些遺憾嗎? : : 好像自己的作品對主編而言不夠好,對方卻逼不得已要幫忙出書這樣…… : : 所以給原PO一些建議: : : 先想清楚你現在想爭的權益是什麼?是對方的一個道歉、還是真的一定要出書 : : 機會?換成其他補償方式願不願意接受?(例如改成給金賞「獎金」等等) : : 因為我擔心妳們爭到出書後,以後可能也不一定會有繼續合作的機會了(如果雙 : : 方鬧得很僵之類的) : : 原PO下禮拜要再詢問出版社對吧?要先把自己要的想清楚,再明確告訴出版 : : 社,參賽者不必對主辦與協辦單位的錯誤負責,請他們賠償或道歉,而不是 : : 傻傻的一直問出版社難道沒有別的解決方式嗎?這樣容易被他們牽著鼻子走 : : 加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5.165.219.53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eWriter/M.1397562859.A.E6E.html ※ 編輯: bluemidnight (115.165.219.53), 04/15/2014 19:57:34 ※ 編輯: bluemidnight (115.165.219.53), 04/15/2014 19:59:47
petestar:非參賽者但也覺得很傻眼 很不負責任 04/15 20:33
ny2f71:明日固然有缺失 但獎金獵人方面應該也要配合修正公告 04/15 20:37
ny2f71:今天參賽者會誤會 應該就是因為根本不知情 而情報來源 04/15 20:38
ny2f71:則是獎金獵人的徵文頁面 獎金獵人的工作人員有推文留言 04/15 20:38
petestar:賞金獵人的工作人員已在原PO文下推文表示:錯愕 04/15 20:38
ny2f71:說並不知情很奇怪 所以是雙方根本沒談好? 04/15 20:38
ny2f71:明日的編輯也說當初有談好 因此對獎金獵人的錯愕感到錯愕 04/15 20:38
ny2f71:感覺是雙方溝通問題??參賽者變成唯一犧牲者Q Q 04/15 20:39
ny2f71:現在就是要等獎金獵人發說明公告 現在看起來 04/15 20:40
ny2f71:不覺得都是明日工作室的錯 主辦協辦之間溝通有問題 04/15 20:40
petestar:一定是雙方都有錯啊 有良心主動一點的早就去溝通了 04/15 20:44
petestar:怎麼會拖到得獎者抱怨才一一出來踢皮球呢? 04/15 20:44
petestar:當初只要有一個單位的人發現不對並主動採取措施就好了 04/15 20:44
ny2f71:難道是根本沒人發現公告沒改嗎= = 不會吧.... 04/15 20:49
ny2f71:一開始應該是這樣 原始公告→明日看了稿件不想頒首獎 04/15 20:50
ny2f71:→決定不頒後跟獎金獵人說好只看稿→然後"公告沒修改" 04/15 20:51
ny2f71:要嘛就要修改公告(但就變成賽後修改會被罵翻) 04/15 20:51
ny2f71:要不然就是"不要頒首獎"就沒事 但獎金獵人強力要求要首獎 04/15 20:51
ny2f71:然後事情就一團亂了= = 反正事情都發生了 04/15 20:52
ny2f71:與其皮球一直踢 不如先補償參賽者如何 04/15 20:52
ny2f71:但踢皮球應該是想決定責任歸屬在何方與何方負責賠償吧? 04/15 20:52
ny2f71:獎金獵人工作人員的推文似乎就是要明日出來負責賠償的意思? 04/15 2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