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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發生了白文正先生投海自盡的憾事,在白先生的遺言中希望能將骨灰灑向大海。 事實上,這樣的人生句點恐怕也是很多人的浪漫想法,例如家中長輩還健在時 也曾經有類似的交代,在海邊長大的他希望能夠「回家」。 但是浪漫歸浪漫,海葬還是有一些相關的殯葬法規需要注意。 由於台灣的殯葬法令是由各地區縣市政府管理自治,依據殯葬管理條例第十九條的規定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會同相關機關劃定一定海域,實施骨灰拋灑; 或於公園、綠地、森林或其他適當場所,劃定一定區域範圍,實施骨灰拋灑或植存。」 因此不是往生者或家屬決定在在哪裡進行海葬就可以隨心所欲。 以北高兩市來說,台北市社會局有「聯合海葬」可供民眾申請, 高雄市則已頒佈海葬實施要點。因此海葬的相關規定與實施方法依各地區而有所不同。 以白先生的例子而言,由於白先生希望能回到澎湖海邊,因此必須注意澎湖縣政府關於海 葬的相關規範。但是目前澎湖縣政府似乎還沒有關於海葬的相關法令或具體實行要點,只 有提要將推動海葬列為目標,因此白先生恐怕要稍做等候才能回到澎湖海岸了。 一般來說,殯葬事宜與相關法令是由各縣市政府社會局管理, 如果有疑問也可以向當地的社會局詢問。 相關資訊: 台北市政府聯合海葬公告暨申請 http://0rz.tw/094qk 高雄市政府殯葬法規實行要點 http://w4.kcg.gov.tw/~binjanso/main/law_02.php ※ 編輯: nyee 來自: 61.62.242.247 (07/15 11:12)
nyee:我不是禮儀公司的人,不要來信叫我報價 07/15 11:14
RLIM:給原po辛苦了 ~ 07/17 1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