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ay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有時候很好奇,已經談到爛的東西怎麼會有人又拿出來講呢? 我們看看到底為什麼覺得標語不妥的? 1.「感覺」不妥,不是所有同志都這樣。 2.反核就反核,不要搞成同志遊行。 3.標語是性騷擾。 簡單來說就是這三種吧 那我們來看看這三種說法到底有何謬誤。 首先感覺不妥這種,我不爽被這樣定標籤, 表面是這個意思,但是真實所意涵的意思是:「我到底在哪裡。」 他們覺得自己的風采都被搶光了,你們不可以太招搖。 你這樣我們的標語實在就遜掉了。 所以就是那種國高中會詛咒考第一名的那種人。 但通常這種人其實也不知道怎麼努力,所以算是有點悲劇的角色。 第二種呢,反核是重點,不要宣賓奪主。 這種比第一種好,但其實也是假議題。 反核遊行雖然有他的主題,但其實也是在展現實力。 現在社會運動都會強調串連,你幫我,我幫你,大家都可以對政府施壓。 但就有這種人說要專心一致,這根本是昧於政治現實。 你什麼時候看過主流教會跟同志一起遊行?不就是反核遊行,這才是世界大同好嘛? 但一個反核遊行被這些人講成多麼心胸狹隘,真是讓人不悅阿 這就不得不說台北大翻牆社真是太有梗了~~ 鄧麗君:但願人長久,(可是)核四在人間。 黑格爾:歷史就是正反核。 杜 甫:飄飄核所四,天地一沙鷗。 六祖慧能:本來無一物,核四惹塵埃。 鄭成功:反核救台灣。 蘇 軾:人生到處反核四,恰似飛鴻無影腳。(跑錯棚了啊,飛鴻。) 就沒人說台北大拿黑格爾、杜甫還是鄭成功出來亂什麼。 奇怪不是根本沒有連結嘛? 譬如:黑格爾那時候根本沒有核能,而且談正反合也不關核能的事阿。 難不成哲學家、歷史學家、文學家也要台北大翻牆社反省? 或者鄧麗君歌迷也要出來說不被代表? 第三種更是有趣了,標語是性騷擾,讓人不舒服。 這真的很有梗,不如去當馬政府顧問。 馬英九、江宜樺只要說你們性騷擾我們,就可以達到完美的打擊效果。 不過這裡的大家是被抗議的對象啊?(不然性騷擾怎麼來的?) 政治言論本來就是高度保障的言論,抗議的對象也是政府,我實在不懂性騷擾是哪招。 還是因為有性就是性騷擾? 從Steven Lukes 權力的三個層次來看。 這可以分成三種狀況, 1.你根本沒有思考性是什麼,直接禁止談論-不會察覺議題。(虛假共識) 2.你知道什麼是性,但你覺得好像不該談-不會產生議題。(議題設定) 3.你想談,你也覺得該談,但有人強迫你不能談-算有議題,但有人幫你決定。 有人說這跟「真愛」不同,但我得說這「權力」機制根本如出一轍。 因為「性」很OOXX所以不該公開討論。 因為其他人說「性」很OOXX,所以公開討論以後,大家會討厭我們。 誰告訴你「性」是OOXX? 你甘於被這些人支配? 今天「性」被揭露、拿出來了,大家還可以說這可以回到爭辯,用實力競逐。 (該說感謝熱線嘛) 不被揭露才是被某些「性道德」完全的宰制,吭聲都無法吭聲,所支配。 「性」到底如何,是應該公開競逐,不是感覺很不好就不要說了。 你這麼想被支配,但別人不想阿。想支配別人的「性」到什麼時候呢? 或者倒過來說,因為無法名正言順的支配,才想要搞什麼道德來約束同志。 因為法律實在不能用阿,只能找其他方式來支配這樣。 直接洗腦,說這樣不妥、這樣不可以,去讓同志綁手綁腳,比用法律更有效。 若這樣倒是需要稱讚一下,至少還有點策略。 不過到底這干性騷擾什麼事阿? 人家的現身到底是干你的道德什麼多大關係?不想被支配也錯了就是??? 每次吵這個,總想到小時候 老師常常跟小孩子說,因為有人犯錯,所以大家都不能出去打球一樣。 但是小孩子真的有犯錯嘛? 還是因為劃分乖孩子、壞孩子,就會有人幫忙管壞孩子? 這就是甲板,分成好同志、壞同志,就有人開始機婆管了起來。 異性戀總是出張嘴就沒事,或者誰知道是不是「狐」假「虎」威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4.17.166
coolbad:別搓破了它 03/10 23:17
※ 編輯: uka123ily 來自: 220.134.17.166 (03/10 23:19)
teemocogs: 03/10 23:22
papaduck:推~ 03/10 23:29
HotAirFlow:第一次見識到甲板濃厚的焦慮氣氛~ (真是太恐怖了) 03/10 23:34
complicated4:誰在那邊跟你搶風頭,就是單純覺得不妥啊 就跟你喪 03/10 23:38
wei1018:推! 03/10 23:39
complicated4:禮穿紅衣服一樣 穿紅衣服沒什麼不對 只是場合適合嗎 03/10 23:40
我沒有看到任何人說過為什麼不適合。 但別跟我說什麼性不性的,我已經講過了。 我告訴你中華民國一百零二歲了,可以穿紅色的喔。
adhenry:推專業 03/10 23:40
※ 編輯: uka123ily 來自: 220.134.17.166 (03/10 23:45)
amabitis:論點清晰給推. 03/10 23:44
amabitis:但我覺得"詛咒","反出風頭","焦慮"這些詞不太恰當.. 03/10 23:45
不會阿,就如同有人覺得「性」不太恰當。 而實際上,他們真的是這樣想的。 這可是事實陳述,另外「詛咒」倒是我親身經歷。 ※ 編輯: uka123ily 來自: 220.134.17.166 (03/10 23:48)
justicem:因為這些人喜歡被「歧視」所以才這樣做 03/10 23:48
哪些人? ※ 編輯: uka123ily 來自: 220.134.17.166 (03/10 23:52)
amabitis:如果妳曾經被詛咒那我很遺憾=_= 03/10 23:53
amabitis:但我還是覺得焦慮這詞是扣帽子。焦慮的人一定有,但不是 03/10 23:53
amabitis:所有覺得不妥的人都是在焦慮吧。 03/10 23:54
所以有三種阿。 我把「感覺」框起來強調是主觀的那種如何? ※ 編輯: uka123ily 來自: 220.134.17.166 (03/10 23:55)
amabitis:那就像有些女生不愛穿迷你裙,你該說她對露大腿有焦慮嗎? 03/10 23:54
amabitis:但說不定那只是純粹不符合她的審美觀,她覺得穿牛仔褲比穿 03/10 23:55
amabitis:迷你裙更時尚而已. 03/10 23:55
你說的就是第三種阿,可以參閱之。 ※ 編輯: uka123ily 來自: 220.134.17.166 (03/10 23:57)
bf:就"我們同志就是愛聊性 不然就是我說的第一類第二類或第三類人" 03/10 23:57
至少我沒這種預設。 也有很多不介意別人把性拿出來說,但自己不會提的。 譬如像我這種。 ※ 編輯: uka123ily 來自: 220.134.17.166 (03/10 23:59)
cockroach02:推推 03/11 00:07
qa123321w: 03/11 00:11
amabitis:其實我覺得除了「感覺」不妥跟性騷擾外,還有第三種人.. 03/11 00:16
amabitis:不過也可以認同理解你的看法就是了. 03/11 00:17
amabitis:另外,性騷擾一詞我也覺得很"可愛",至少我不覺得那場合中 03/11 00:17
amabitis:有誰覺得被性騷擾了..那可能是下意識先反對再找理由吧 03/11 00:18
我不是有提三種嘛? ※ 編輯: uka123ily 來自: 220.134.17.166 (03/11 00:41)
amabitis:嗯,應該說是第"四"種,抱歉,不過這可能比較沒那麼重要了. 03/11 00:47
amabitis:然後其實我也可以認同你:) 感謝回應. 03/11 00:47
jojoliu:我最討厭兩種人,一種是種族歧視的人,另一種就是韓國人。 03/11 00:48
但我得說我討厭為了面子而見風轉舵的人,以及喜歡「主觀」偷渡「客觀」的人。 ※ 編輯: uka123ily 來自: 220.134.17.166 (03/11 00:50)
twopoint: 03/11 01:07
manYO:推這篇 講的很清楚 在學術上很正確也很有價值 03/11 01:14
manYO:箭頭 每個人都有行使權力的自由 03/11 01:17
其實,我沒有表示「每個人都有行使權力的自由」。 因為權力關係是人的相互關係,這不具有規範性的批判,而是一個事實的詮釋。 我沒有明講,但我要說的是,每個人都有抗拒他人干預的自由。 而這裡是「言論自由」。 也就是集會遊行的性連結的標語可以是言論自由,這不由得別人來干涉。 ※ 編輯: uka123ily 來自: 220.134.17.166 (03/11 01:22)
manYO:噓這次有很多同志感覺自己的權力被侵犯了 03/11 01:20
「權力」哪裡有被侵犯的? 又沒人保障「權力」。 ※ 編輯: uka123ily 來自: 220.134.17.166 (03/11 01:23)
dualperson:第一種也太主觀了吧… 為什麼覺得不妥就是覺得被搶風采 03/11 01:25
這個的大家發表的,不是我說的。 我還沒看到什麼不太一樣的不妥。 至少說的出一些道理的,我都分到第二、三類了,可參閱之。
manYO:許多人的感覺不好是不可抹滅的事實 03/11 01:25
我沒說大家都感覺良好阿,本來一定會有人感覺不爽。 但不爽就是不爽,以上以下都沒有了。 ※ 編輯: uka123ily 來自: 220.134.17.166 (03/11 01:28)
dualperson:我不能只是單純覺得保守一點比較好嗎? 03/11 01:26
那請參閱第三種。 ※ 編輯: uka123ily 來自: 220.134.17.166 (03/11 01:28)
manYO:那你同意人可以做任何自己覺得對的事情 不用考慮一件事情 03/11 01:31
manYO:對任何一個人的影響嗎 03/11 01:31
我一直禀持著,「權利」的界限在於「傷害」他人「權利」時,而不是「影響」他人。
bentryit:推 那些覺得被侵犯的公主是感覺太良好還是有幻想症 03/11 01:31
依據他們的標準,我不能嘴巴上說支持你,一定要放在心裡。 要當個標準不一的人才可以讓他們喜歡Q_Q ※ 編輯: uka123ily 來自: 220.134.17.166 (03/11 01:34) ※ 編輯: uka123ily 來自: 220.134.17.166 (03/11 01:36)
manYO:如果心靈上的焦慮、傷害、恐懼,也算一種傷害 03/11 02:06
所以傷害什麼「權利」? 我不太懂有什麼權利有保障讓你免於上述這些東西? 你不能自己發明一個,然後說他高於言論自由的保障。
manYO:我們不能假設沒人因這次的標語事件受到任何傷害 03/11 02:07
manYO:我不能同意為了更高的目標 而傷害一部分的人 03/11 02:10
那是不是內心脆弱的人可以干涉大家? 譬如609要說馬英九不能任職,因為這樣有人會傷心欲絕。 情感的傷害不能這樣合理化是被侵害的權利。 ※ 編輯: uka123ily 來自: 220.134.17.166 (03/11 02:16)
taied:樓上的焦慮傷害恐懼是哪來的~仔細想這些感覺是誰給的 03/11 02:16
manYO:每個人都有權力舉著自己支持的標語或口號 這是絕對保證的 03/11 02:34
manYO:如果有一個最高最好的地方 那一件事情一定會發生某一點上 03/11 02:35
manYO:這個點的位置要根據事件發生之後才能估算 03/11 02:36
manYO:人珍貴的地方在於我們追求最高最好的那一點 03/11 02:37
manYO:如果只承認這個事件好的地方 不承認壞的地方 03/11 02:39
manYO:或是沒有人要為了這個壞的地方負責 並且改善 提出建言 03/11 02:40
manYO:那就是在欺騙自己一枚硬幣只有正面而無反面 03/11 02:41
本來就有人支持或反對,我也不懂哪裡來的欺騙自己硬幣只有正面沒有反面? 而且我也不知道言論自由要負責什麼? 或者說不也在這裡給大家碎碎念了? ※ 編輯: uka123ily 來自: 220.134.17.166 (03/11 02:42)
morimi:好與壞現在講都太早,而且要由誰來決定 03/11 02:42
※ 編輯: uka123ily 來自: 220.134.17.166 (03/11 02:44)
manYO:言論自由不該當一個擋箭牌 一個事情一定有正反兩面 03/11 02:56
manYO:我想這件事情 好的地方 這裡事情背後的理念 是大家都同意的 03/11 02:57
manYO:再多聚焦在這硬幣的正面上也無意義 03/11 02:57
我比較想說不要拿情感或是啥恐懼當擋箭牌。 而且無法理解你要表達什麼。 ※ 編輯: uka123ily 來自: 220.134.17.166 (03/11 03:00)
manYO:只是支持的人好像一直合理化這事件負面的地方 03/11 03:00
我不認為負面是這些人該去關心的點,本來就不是所有人都會贊同你。 你不可能事事得人歡心,重點在於做自己。 ※ 編輯: uka123ily 來自: 220.134.17.166 (03/11 03:01)
manYO:也就是說 支持的人不承認這是一種負面 是一種不好的地方 03/11 03:01
為什麼他們得承認?或是認為這是不好?這是他們的自由阿。 我不認為行使言論自由還要顧忌別人怎麼想。 ※ 編輯: uka123ily 來自: 220.134.17.166 (03/11 03:02) ※ 編輯: uka123ily 來自: 220.134.17.166 (03/11 03:04)
manYO:所以你不承認人做了一件事情 必有正面必有負面 03/11 03:03
manYO:而一個人必須為了正面與反面都該負責 03/11 03:04
我不懂言論自由要負責什麼? 一件事情有很多看法,但他不必然是切割為正面與負面的問題。 若要負責,也是為自己的論點,並非是負責承受天馬行空讓他人揣度。 ※ 編輯: uka123ily 來自: 220.134.17.166 (03/11 03:05) ※ 編輯: uka123ily 來自: 220.134.17.166 (03/11 03:07)
manYO:達到宣揚的理念與獲得的關注是正面 引起焦慮和恐懼是負面 03/11 03:06
那就焦慮阿, 難不成乖寶寶出來揮,我就不焦慮,我也要他們負責嘛? 不會嘛,我知道我個人情緒是自己要負責,怎麼會是要別人為自己情緒負責? ※ 編輯: uka123ily 來自: 220.134.17.166 (03/11 03:08)
manYO:如果你同意一個人可以把他的注意力聚焦在行為正面的效果 03/11 03:08
不否認有負面阿,但問題是要負責什麼? ※ 編輯: uka123ily 來自: 220.134.17.166 (03/11 03:10)
manYO:而可以不用管背後的後果 那可能出於最原本的假設就矛盾了 03/11 03:09
manYO:那繼續討論也無法取得交流 03/11 03:10
其實我看不見你的預設,我也不覺得啥正面負面的可以推論到要負責。 ※ 編輯: uka123ily 來自: 220.134.17.166 (03/11 03:11)
manYO:如果是以我的假設及立場 乖寶寶也必須為別人的焦慮負責 03/11 03:11
manYO:當事人可以有很多負責方式 例如:承認的確有"不妥" 03/11 03:11
所以不妥到底是什麼? 除了「主觀」讓人不妥。 吾人無必要為他人「主觀」的感受而負責吧,這是無法預期的。 ※ 編輯: uka123ily 來自: 220.134.17.166 (03/11 03:12)
manYO:或是可以為了自己的立場辯護 而為了因行為而引起的焦慮道歉 03/11 03:12
如果為自己辯護,沒有錯而道歉叫做矯情阿。 那是不是道歉不完了。 ※ 編輯: uka123ily 來自: 220.134.17.166 (03/11 03:13)
manYO:我的預設是有正面必有其反面 不能顧著一方而忽略另一方 03/11 03:13
理直氣壯,沒啥有正面也有反面的。 你認為反面那是你的內心劇場,不值一提,更不值讓他人據此作為。 ※ 編輯: uka123ily 來自: 220.134.17.166 (03/11 03:15)
analysis0813:性保守的言論又哪裡顧到開放那方了? 03/11 03:15
※ 編輯: uka123ily 來自: 220.134.17.166 (03/11 03:16)
manYO:性保守的言論的確也沒有照顧到性開放的一方 03/11 03:18
I don't care ~ 要保守或開放一直都是自己決定的。 不要每次不爽就亂打一通,結果發現標準根本比天上星星多就好。 ※ 編輯: uka123ily 來自: 220.134.17.166 (03/11 03:20)
manYO:人的最高目標是「絕對的好」但人不可能做到絕對的好 03/11 03:20
manYO:但人可以承認這一次好的地方與壞的地方 並且追求下一次更好 03/11 03:20
我們在同個頻率嘛? ※ 編輯: uka123ily 來自: 220.134.17.166 (03/11 03:22)
manYO:如果在同一個精準的頻率 也不需要溝通或討論 03/11 03:23
所以我無法理解負責是什麼東西。 這是政治責任、法律責任、或是傳說中的道義責任。 你要怎麼負責法。 就我看來,你只是想與人為善,但說真的這種負責,是鄉愿。 理直氣壯哪有到什麼負責的問題? ※ 編輯: uka123ily 來自: 220.134.17.166 (03/11 03:25)
manYO:凡事謹慎思考,在自己行動前先設想行為的結果,盡自己所能 03/11 03:29
manYO:使事情更加完美 03/11 03:29
manYO:google到的釋義比較能幫我闡述我的意思 03/11 03:30
那我只能說,我不採效益論,不是結果論者。 對我來說判斷標準到此為此,為計算的結果改變初衷才是最破壞原則的。 ※ 編輯: uka123ily 來自: 220.134.17.166 (03/11 03:33)
manYO:http://ppt.cc/okEq 借用 但我不同意"樹立好榜樣"其他皆同 03/11 03:33
所以後果就是被唸,這早就負責了。 ※ 編輯: uka123ily 來自: 220.134.17.166 (03/11 03:35)
dualperson:這樣的想法不就像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一樣自私… 03/11 10:31
我覺得是乖寶寶鬧彆扭,覺得大家都要讓他們揮,比較讓人傻眼。
rainbowchild:寫得真棒!好文推 03/11 11:07
※ 編輯: uka123ily 來自: 120.102.249.184 (03/11 13:02)
yaaomm:讓那些「好」同志啞口吧。 03/11 14:25
dualperson:就算有人鬧彆扭也無法改變這想法是自私的阿 03/11 14:38
什麼做自私呢? 是承認每個人都有選擇價值的「性解放」陣營? 還是指責別人不能張揚的乖寶寶? 意圖干涉他人的價值來符合自己喜好的是誰?不正是你所謂自私的乖寶寶? 他們才是你所謂我喜歡(指責你)有甚麼不可以。 說穿了憑甚麼別人的言論自由因你而轉彎? 這才是乖寶寶喜歡就去做不尊重人的地方。 ※ 編輯: uka123ily 來自: 120.102.249.184 (03/11 14:53) ※ 編輯: uka123ily 來自: 120.102.249.184 (03/11 14:55)
dualperson:不需要拿其他人的話來壓我!我從來沒有要你們改變什麼 03/11 15:24
那你在幹嗎?
dualperson:我只是覺得你所說的言論自由不需負責論調很自私! 03/11 15:26
但你依舊沒說到為什麼自私
dualperson:而且照你所說 反對你們的人也只是行使他們的言論自由阿 03/11 15:30
你真的有懂我在講啥言論自由嗎 ※ 編輯: uka123ily 來自: 120.102.249.184 (03/11 16:00)
paradisefor:你沒有很真正想討論這議題,只是想攻擊與你意見不同 03/11 18:19
其實我不認為這裡有人要討論這個話題, 我作為一個辯護者自然也沒有必要,沒有必要自以為聰明。 ※ 編輯: uka123ily 來自: 220.134.17.166 (03/11 1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