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uitar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流行音樂範疇太廣了,基本上根本就涵蓋所有類型的音樂表演 如果是對「表演者」採取「執照」管理制,我覺得必須反對 1. 如果是對燈光音響舞台PA等人員推動執照認證,我覺得或許還OK 因為這些技能涉及專業器材操作/維護等等,軟硬體的技術性/專業知識要求頗高 有個執照制可以提升專業素質以及行業價值分級 2. 為什麼要有執照? 例如要考過駕照才能開車,因為沒有基本訓練的人開車上路對用路人很危險,有公益性 或是廚師要有執照,因為你無照開餐廳亂煮,不知情的顧客亂吃會生病,有公益性 醫生要有執照,不然沒受過醫學訓練的人也可以幫病人開刀,有公益性 王○忠唱中華民國送破音,當然可能讓大家覺得身心受創而...有公益性? XDDD 但是 跟前述幾種傳統上我們認為會鬧出人命/或涉及高額財產價值的公益性相比 很顯然一般的流行音樂表演者,對於公益的潛在危險性是很低的 你覺得他智障,頂多轉台就好啦 3. 但是流行音樂表演,尤其是流行音樂表演!有一個無可取代的重要性 就是「表現言論」:也就是透過流行、通俗的音樂,去表達意見、表達訴求、反映時事 例如這次滅火器的島嶼天光,或是五月天的一些作品,都起到很大的凝聚群眾的力量 這種價值,是最不適合由執照制度來管理的。姑且不論藝術性是難以客觀評價的 最大的問題是它會扼殺多元性的社會言論(透過音樂表現) 因為有考試~就有標準,大家為了獲得執照就只好去讓自己「標準化」 抱歉,這會對獨立樂團、甚至獨立製作人...等,造成毀滅性的打擊 因為你要唱反政府的歌,政府第一個把你資格刷掉 為了追求素質,卻失去了自由。這不是B>Z,什麼才是B>Z? 4. 現行街頭藝人執照制度,我雖然也覺得實務運作上很北爛,但它存在是比較有正當性的 因為它的前提是娛樂大眾來賺錢(打賞),跟前面那些「意見表達」性質不太一樣 最重要的是街頭藝人工作場合有路權問題,這一定要透過管理才能維持秩序,有公益性 可是我如果不是街藝,我玩團只是開心,爽,寫寫歌發洩平日不滿 為什麼要被政府管理? 會不會我現在只要有實力就可以報比賽、衝野台,歹勢~以後沒執照~依法不准參加 會不會我以後要借團室,團員中沒有人有執照,歹勢~依法管理~團室不給借 (不要覺得誇張,你們四個人要去格上租車,四人中一張駕照都沒有,你覺得租得到嗎?) 那~如果有執照與無執照,都可以借團室/租場地,沒有區別,那何必推行執照制度? 既有執照制度,就表示一定要有某些執業行為是要有執照才能做的,才有意義 可是就說了~我只是唱中華民國送~破個音,到底是嚴重危害了誰 嚴重到政府要介入全面管制所有的音樂表演者? 表演素質不齊~事小,但是對音樂表演作「標準化考核」,本身就是最大的危害 5. 剛才去看了袁永興FB,他也特別澄清目前只有研議「音響和燈光」,未涉及樂器彈唱企宣 因為如果真的連後面這些「表演」項目都包含進去,我覺得會根本性地改變音樂產業 可能這個版上很多吉他學生或吉他老師,所以會關注於教學素質之類的 我覺得這些東西依現況──透過市場機制解決就好 好player不一定是好teacher,相同地──好考生,跟好teacher有何直接關聯...? 依現行狀況,如果你是藝大或MI出來的、科班畢業,那也是一種專業認證啊 那...如果你科班出來的,但是教法很遜,為什麼不讓學生去找非科班、但很會教的老師? 如果你沒料,學生留不住或永遠只能收初學者,自然慢慢分層就出來了,淘汰就出來了 如果樂理很爛的老師,就是有辦法一直招到學生,那也是他本事 畢竟不是每個學生都願意花1000元/hr.去學爵士和弦進行 反而我覺得如果有那種200元/hr.就可以學會四大和弦流行彈唱的,應該會很受歡迎 可是你執照制度進來,反而會強迫所有學生從500元公定價入門。這真的有益推廣音樂嗎? 你說醫師律師弄不好會出人命,當然門檻要高 但是享受音樂、學習音樂,應該是要盡量讓任何人都可以接觸、盡量親民才對 執照制度並不是一定不好,只是有很多討論空間,每個產業都一樣 但我覺得流行音樂「表演者」推行執照制,非常不妥 因為藝術性的東西,本質就是非常主觀、重視多元的。姑且不論誰有資格來評分, 標準化(例如執照考試制度)特別不適合這種產業的屬性 如果希望有認證提升差異性 依現況可以透過「學歷」,例如MI畢業或河岸之類的音樂課程認證來替自己加分 而不是用「執照」去阻擋非主流/非標準化的音樂表演者 一點淺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6.70.43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guitar/M.1397680123.A.9FC.html
wubaii:推這篇, 非常宏觀 04/17 04:35
jay01684:前面有人提到說這次討論的是證照不是執照.. 04/17 04:38
jay01684:不過龍應台那個人講的若不當笑話看.. 可能非常嚴重 04/17 04:40
基本上如果該「認證」完全無涉管理,就好像TOEIC考試一樣,那基本上無關痛癢... 但是實務上認證和執照,界線很模糊...例如文化部經費補助,或是申請場地租借 太多太多你要看政府臉色的東西,他說申請人資格規定要有幾級認證... 那事實上這跟狹義執照帶來的「拘束效果」是一樣的... 我們的政府事實上常常都是用這種方式在暗渡陳倉。我覺得民間認證通常比較客觀可信 但是如果是由政府推動的「官方認證」,實質上跟執照...嗯...我覺得是很模糊的... ※ 編輯: BIGNOSER (118.166.70.43), 04/17/2014 04:58:28
rc7410:所言甚是,街頭藝人證還有音樂展演空間立法也仍有許多問題 04/17 05:06
其實我也是很反對現行街藝證照制,尤其是評量過程,弊病真的太多了 但是考量到官方有管理路權的必要(例如搶地盤...沒有統一管理,一定出事),不得不為 事實上只要是官方推動的各種認證,基本上不太可能不涉及管理...不然他推這幹嘛 若只是要專業能力的評量,民間認證就一堆啦,學歷就是一種認證啊 我反對的,應該是由官方來作藝術表演的認證分級,因為你很難不懷疑它的評分/認證標準 會完全不帶政策性的考量... ※ 編輯: BIGNOSER (118.166.70.43), 04/17/2014 05:30:14
rc7410:有熟悉英美跟日韓這方面的人能講一下他們制度嗎? 04/17 05:21
rc7410:袁永興舉例,英美是認證制度;日韓則是認證與執照制度並行 04/17 05:22
rc7410:但燈光和音響目前認證和學歷真的就幾乎沒有,是有必要推動 04/17 05:46
rc7410:音響部分現有都是從錄音室出發,極少外場部分的專業培訓 04/17 05:48
燈光和音響類,我個人會覺得這算是「技師」類...政府要推這類的認證/執照,都OK啊 因為這些真的偏技術,而比較不具主觀創作或表達意見的性格 我覺得不妥當的是表演類,這種藝術性質的官方認證/執照 袁永興也特別強調目前還不包括彈唱等。我只擔心以後會不會考慮納入?不知道... 認證/執照的制度影響力真的很大,現在婚禮場啦尾牙場啦~很多都表明有街藝牌優先採用 有這張牌去找教琴也比較容易錄取,逼得很多根本沒有要當街藝的人去考牌來放 有點「執照認證化」的味道(跟前面提的認證執照化剛好顛倒...這本來界線就很模糊) 但眾所皆知現在街藝考試制度很奇怪,你彈唱多年經驗的未必考得贏一個表演切西瓜的... 這種制度我覺得很大程度扭曲、也扼殺一些基層音樂人的空間 當然關鍵還是在制度設計,但從目前街藝制度所受的抨擊的來看 我認為若彈唱表演類納入認證/執照制,恐怕會是場災難,而不會像提升素質那麼樂觀... ※ 編輯: BIGNOSER (118.166.70.43), 04/17/2014 06:47:11
rc7410:只是鼓勵性質的比賽跟獎項執行面也有很多問題,只能說考驗 04/17 07:20
rc7410:制定者的智慧了,希望能確實往原本良善的立意出發。 04/17 07:21
rc7410:服貿事件後,有獨立歌手說再也不參與任何政府補助、參加有 04/17 07:22
rc7410:審議性質的比賽或當評審,我認為很有Guts。 04/17 07:22
rc7410:可以想一想各種來自競賽或企業的補助,會對創作有什麼影響 04/17 07:29
rc7410:對了,昨天龍部長的報告現在看得到了。 04/17 08:29
rc7410:影片 http://ivod.ly.gov.tw/Play/VOD/73985/300K 04/17 08:42
peterdida:推~細節講得很好!! 04/17 09:39
dirubest:因為彈唱的人太多,但是花式切西瓜的人少XD 04/17 09:52
cloudylove:agree 04/17 13:23
rc7410:袁永興老師po了英美日韓現行制度比較 http://ppt.cc/otZl 04/17 16:10
bearching:推 04/17 22:35
DigDicK:這篇文章很棒 邏輯很清楚 04/20 0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