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marriag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各位板友好, 不好意思打擾了,這是一篇關於婚姻板板務的文章。煩請不喜歡看板務討論的 板友先行左轉,也感謝您的忍耐。 近日有部分板友向板主反映婚姻板不像是婚姻板,且企圖包攬他板業務,抑或 何以未婚者也可於本板發文。我認為有需要就板務運作與管板理念做些澄清, 並再與板友溝通。 以今天的爭議文章為例,我今天在線的時間沒能遇到其他兩位板主,所以尚未 就今天三則有板友認為是走錯板的文章與其他兩位板主直接溝通,不過業已在 內部的討論區留言,俟其他兩位板主於今晚或明天看到後,應該即可以續行處 理有爭議的文章了,我們希望有爭議的文章都能盡量在48小時內處理完畢,此 處還祈諸位板友見諒。 另外,我想需要澄清的是,婚姻板沒有要包攬他板業務的意圖。就我所理解的 婚姻是指雙方在主觀上有長久共同生活之意思,且於社會、經濟或性生活上有 共同關係為標準;性別在所不論。因此即便尚未依法登記,但若兩人有符合前 述情形的實質婚姻關係存在,一樣可以於婚姻板上發文。婚姻是神聖的制度, 但在婚姻板上發言的權利並非(依法)已婚人士的專利,社會上也有部分人因種 種因素沒能依法結婚,但卻過著有婚姻之實的生活。這些事實上夫妻雖然沒有 法律的保障,但這與她們是否能在婚姻板上發言無涉,這也是為什麼我認為不 宜以是否有依法結婚當作發文資格的原因。 我認為已經結婚了的人可以不用太執著,非要將婚姻板當做專屬於自己純淨的 園地,允許自己心中認可的已婚人士可以在板上暢所欲言,但未婚者卻是半步 不得踏入這個純潔的園地。相反地,如果我們很幸運地沒有因種種考量-諸如 經濟情況、身分地位、家庭關係、性傾向、年齡等-可以順利成婚,那麼給予 其他未依法結婚,但同樣對於婚姻有困惑的板友一點發言的空間,我想於我們 是沒有任何損失。與其疾言厲色地教育發文者如何辨認自己的發言資格,讓她 們再次確認自己的婚姻狀態是不符社會「常態」,我寧願選擇給她們更多一點 空間。 卡爾維諾在「看不見的城市」一書最末藉馬可波羅之口說出這樣一段話: 生靈的地獄,不是一個即將來臨的地方;如果真有一個地獄,它已經在這兒存 在了,那是我們每天生活其間的地獄,是我們聚在一起而形成的地獄。有兩種 方式可以逃離其苦痛折磨。對多數人而言,第一種方式比較容易:接受地獄, 成為它的一部份,直到你再也無視其存在。第二種方式比較危險,而且需要時 時戒慎憂慮:在地獄裡尋找並學習辨認,什麼人及什麼事物不是地獄,然後, 給它們空間存活下去。 我認為婚姻中的喜怒哀樂不是只屬於已婚的人的,它可能會出現在很多地方, 姑嫂妯娌間、兩個家庭間,甚至在我們孩子的眼中。我不希望婚姻板成為生靈 地獄的一部分,所以我選擇讓婚姻板有多一點的寬容,並期望它是個可以讓所 有對於婚姻有困惑的人得喘息與分享交流的空間。 當然,若諸位板友對於婚姻板板務有任何的建言,隨時歡迎您的發文或留言。 只要您能以道理說服我,何以您對於婚姻的想像是更加平等地關懷與尊重每位 板友在婚姻上的選擇,以及為什麼婚姻板不應該讓未婚者有發言空間,我願意 即刻依照您的理念做出修正。 -- ... cries she With silent lips. "Give me your tired, your poor, Your huddled masses yearning to breathe free, The wretched refuse of your teeming shore. Send these, the homeless, tempest-tost to me, I lift my lamp beside the golden door!" Emma Lazaru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7.186.88.210
eva19452002:簡單的說就是再多一個婚前咨詢板就是了 08/21 00:22
kathleem:版主 我認同你的看法 之前太侷限具有法律上已婚身分才能 08/21 00:26
kathleem:發言 現在好不容易才活絡些 08/21 00:26
eva19452002:我相信現在有分2派,1派是只準已婚發言,1派是跟婚姻 08/21 00:38
eva19452002:搭上一點邊就可發言,但我覺得一個板之所以大家會想看 08/21 00:38
divina:以我個人來說,其實我並沒有覺得今天所謂三篇的『迷路』文 08/21 00:39
eva19452002:原因在於,發文類型夠聚焦,不用跳好幾頁才看到想看的 08/21 00:39
divina:到底是有造成怎樣的困擾或是鬧了版或是怎樣侵犯了我這已婚 08/21 00:41
divina:者的『權力』(有這種東西嗎?)又不是七月來婚姻版講軍中 08/21 00:42
divina:鬼故事或是來賣白龍王加持玉珮。總共也不就三篇,是有洗版 08/21 00:43
divina:還怎樣礙眼嗎?我真的是搞不懂........ 08/21 00:43
miconches:我個人認為是要看內容是否是結婚後的事情來決定是否迷路 08/21 00:47
yien:版主抱歉,如果我的文章違反版規麻煩您幫我刪除(手機不能刪 08/21 00:48
yien:)如造成您以及其他版友的困擾真的很抱歉喔!謝謝 08/21 00:48
miconches:蜜月是因為蜜月是結婚後去的 又牽扯到對方家人就OK 但是 08/21 00:48
miconches:求婚很明顯是結婚前的事情自然就不屬於婚姻版的業務 08/21 00:48
miconches:個人淺見 08/21 00:49
leprosy:未看先推Calvino 08/21 00:49
applelle:我也認為該另開個婚前諮商版比較適合 08/21 00:51
applelle:因為婚前婚後面對的狀況和考量應該有所差異 08/21 00:52
eva19452002:苦惱不知道婚後要買什麼車,算是婚姻板的範圍嗎? 08/21 00:53
eva19452002:或是苦惱男友有性功能障礙,我婚後難道要守活寡嗎? 08/21 00:53
eva19452002:只要任何問題,最後加一句,婚後該怎麼辦,就來發問嗎 08/21 00:54
Cauchy2008:覺得只有求婚那篇算迷路,其他都有牽扯到婚後和對方家人 08/21 00:56
applelle:能理解也支持版主說的,接納難有婚姻之名 08/21 00:56
applelle:但已類婚姻狀態的朋友 08/21 00:56
eva19452002:或是已婚了,詢問何處房子抗跌學園又優良 08/21 00:56
Cauchy2008:苦惱男友有性功能障礙,來問無性婚姻,或婚姻維持無妨阿 08/21 00:58
Pocketsun:我也認為求婚那篇已經偏離板旨。 08/21 01:00
Cauchy2008:之前也有篇"老公性功能障礙"的討論串 08/21 01:00
Pocketsun:不過現在只有我在板,至少還要等候另外一位板主的意見才 08/21 01:02
Pocketsun:好刪文。 08/21 01:03
cedric2000:若在"偶有與婚姻關係不高的文"和"縝密嚴格的審核發文權 08/21 01:09
cedric2000:"兩種狀態中做選擇 我選前者 08/21 01:09
apman:先推,認真的板主,才會有這樣的煩惱,我支持這樣做法 08/21 01:13
btx:個人同意版主對婚姻(伴侶)的看法與解釋, 08/21 01:20
gc25:版主辛苦了 08/21 01:20
btx:但與實質進入婚姻關係後,面臨的問題仍有本質上的不同 08/21 01:20
btx:甚至有無實際經驗婚姻關係跟生活,也會有所差異 08/21 01:23
btx:個人認為應該有所區別 08/21 01:27
btx:發文者如果沒有體會過婚後與「準公婆」「準妯娌」「準老公」 08/21 01:34
btx:間的微妙變化及自己身為他人伴侶的處境及維繫家庭運作的經驗 08/21 01:36
btx:如開放給法律上未婚的板友po文,確實與其他板的功能雷同 08/21 01:39
liebemond:推,同意板主的看法。之前應該也討論過,每個板的業務原 08/21 01:42
liebemond:本就不需要截然畫分,雖然各自有各自的焦點所在,但也有 08/21 01:43
liebemond:若干交集處。讓PO文者在不同的板看看不同意見,就整體效 08/21 01:43
liebemond:果言絕對是利多於弊。 08/21 01:43
btx:Bbs是一個社會互動的形式,是po文者的身份跟回文者間的交流 08/21 01:44
btx:婚姻關係亦是。 08/21 01:44
liebemond:正如同酒醉駕車同時可以受到來自行政法及刑法的處罰一樣 08/21 01:44
liebemond:(?抱歉舉例有點怪XD),同樣的一件事在男女板、婚姻板同 08/21 01:45
liebemond:時發問亦無不可,各板板風不同,更可讓發文者獲得多方面 08/21 01:45
Pocketsun:感謝各位踴躍發言,也順道提醒本板不禁板務文,有需要暢 08/21 01:46
liebemond:、多角度的資訊。另外,正是因為有未婚者可能對婚姻抱有 08/21 01:46
btx:舉近日文章為例,發文來問姐夫職業、收支與婚後支配 08/21 01:46
liebemond:與已婚者不同的想法,讓未婚者來看看已婚者遇到的現實狀 08/21 01:46
liebemond:況、或是讓已婚者重新體會一下未婚時的感受,對雙方而言 08/21 01:47
liebemond:都是好事。至於板面的乾淨度,其實比起八卦這類紛雜的大 08/21 01:47
Pocketsun:所欲言的板友也可以發文迴響。 08/21 01:47
liebemond:板,要在婚姻板找到自己真正想看的文章,我覺得並不困難 08/21 01:48
btx:因為還沒結婚,所以都有很多可能性。而婚後,則必須考量伴侶 08/21 01:48
btx:及伴侶所處的社會關係。「婚前婚後」確實存有差別 08/21 01:50
liebemond:姊夫那篇,原PO有說想徵求已婚者、伴侶從事保險業的建議 08/21 01:53
liebemond:,這應該不會有所謂區別的問題。 08/21 01:53
liebemond:當然如果您說的是推文中有未婚者,我想原PO還是可以找到 08/21 01:53
liebemond:適合他的建議。 08/21 01:53
liebemond:此外,"法律上"已婚未婚其實也不是一個能確實落實您所說 08/21 01:54
liebemond:區分的標準,因為法律上未婚者可能有穩定同居關係、甚至 08/21 01:55
liebemond:與對方家人同財共處,而已婚者也不乏新婚數週、相處模式 08/21 01:56
liebemond:還在情侶階段者。 08/21 01:56
liebemond:質言之,適度的放寬PO文標準,並不會造成板友及發文者實 08/21 01:57
liebemond:質上的不利益,個人覺得尚無不妥之處。 08/21 01:57
senlin:若只准已婚者發言 建議本板改名為"夫妻板"或"已婚者版" 其 08/21 02:00
senlin:它不相關人是自然就不會走進來 08/21 02:01
suegi:照板主對「婚姻」的定義,我大概要離開同居板了... 08/21 02:08
suegi:長久共同生活是「已經有一段時間的共同生活」?或是說 08/21 02:08
suegi:「有打算要長久共同生活」呢?若是後者的話,則會有一堆 08/21 02:09
suegi:「我跟男友交往有結婚打算」然後離結婚根本超遠的文 08/21 02:09
suegi:我瞭解板主的定義是基於非異性伴侶無法有法律效益的關係 08/21 02:10
suegi:但近來的po文標準,讓我覺得許多男女板文章都跑來了 08/21 02:11
myrahuang:認同版主理念,辛苦了! 08/21 02:18
mumuanego:辛苦了推推推 08/21 02:25
Pocketsun:同居板板主您好,我剛去貴板看了一下,發現貴板的水量與 08/21 02:25
Pocketsun:本板有否嚴格以合法婚姻存否限制發言資格無甚關連。甚至 08/21 02:26
Pocketsun:兩板在討論的議題上也有明顯的區別。又我們三位板主還是 08/21 02:27
Pocketsun:有在依板規勸導或刪除偏離板旨的文章,也無意將本板男女 08/21 02:28
Pocketsun:板化。 08/21 02:29
wilo:我個人覺得我們仨人還蠻努力在建議別人去適當的看板阿XD 08/21 05:16
wksie:不認為最近未婚者的文章有大部分偏離主題的問題 08/21 05:43
wksie:相反的,大部分於文首前均能說明來婚姻版po文的原因 08/21 05:43
wksie:覺得較為寬鬆的版規能幫助到更多需要的人立意甚佳 08/21 05:44
wksie:此問題似乎常常困擾版主,而版主已一再重申立場 08/21 05:45
wksie:不明白為何有些版友要如此斤斤計較 08/21 05:46
wksie:連一篇文章需由三個版主認定違規的48小時標準都不能接受 08/21 05:47
wksie:既然版主當初參選已表明立場,當選後落實政策 08/21 05:48
wksie:不認為有何問題,版主太盡責才一再解釋這個問題 08/21 05:49
LWK:我是個都在潛水的未婚版友,我覺得婚姻版與某版相較,比較不會 08/21 06:03
likewinnie:版主真的辛苦了.加油! 支持您的看法. 08/21 06:03
LWK:出現"分了"、"離了"這樣的結論,我認為這是因為版上的人多會考 08/21 06:03
LWK:慮周全,並給予完整的意見,我覺得這樣的意見,不見得限於婚姻 08/21 06:04
LWK:關係,這也是我喜歡婚姻版的原因。 08/21 06:04
likewinnie:認同LWK.婚姻版版友的意見多是很成熟的且具實質意義 讚 08/21 06:05
iloveannasui:我覺得重點不是發言的人已婚未婚,而是在事件中的人已 08/21 06:55
iloveannasui:婚未婚,再怎麼說,當事人的身份絕對會影響絕對會影響 08/21 06:56
iloveannasui:板友的建議和討論的方向. 08/21 06:57
iloveannasui:沒結婚之前,要翻臉要放棄怎麼說都比已結婚容易. 08/21 06:58
iloveannasui:不過說真的,有些人也不過是把BBS當一種垃圾筒,或來找 08/21 06:59
iloveannasui:尋自我安慰,自我欺騙等....所以就算板友給的建議一面 08/21 07:00
iloveannasui:倒,他依然也只相信自己想相信的.這種文章,比迷路文更 08/21 07:01
iloveannasui:好笑吧. 08/21 07:01
wilo:樓上說的那類文章還會鬼打牆不定期出沒 :~~~~ 08/21 07:01
poohiceyi:推板主 08/21 07:04
Ai:版主是對的 愛搞狹隘小圈圈的 不如去玩個版 08/21 07:04
NanFish:板主辛苦了 08/21 07:10
izumikyouka:愛搞狹隘小圈圈的 不如去玩個版+1 08/21 08:45
iiiivy:我覺得未婚也是可以發言,但要想怎麼避免真的跟"婚姻家庭" 08/21 08:46
iiiivy:無關的文章(求婚文?) 還有有些"大哉問"的... 08/21 08:48
nsaids:支持板主群的裁量+1。有些很難劃分。每日新文也沒多少,滑 08/21 09:07
nsaids:一下就沒了。 08/21 09:07
sazabijiang:BBS就跟公共澡堂一樣, 老人們有自己的習慣 XD 08/21 09:48
sazabijiang:老人覺得新人不懂規矩, 新人覺得老人據地為王 08/21 09:48
carolinecsz:我覺得真的又不是大量洗板洗到你一篇已婚者的都看不到 08/21 10:07
carolinecsz:其實在推文底下異議者也沒少酸過吧... 何必看到未婚文 08/21 10:07
carolinecsz:好像看到外星人一樣要非要把他們趨之別院不可 08/21 10:08
curlcat:我認為可以放寬讓人作婚前諮詢事實上的確有這個需求 08/21 10:21
curlcat:在標題上打上清楚的"諮詢"會不會比較清楚一些? 08/21 10:21
mtyc:版主當初的參選政見就已經寫得很清楚,如果當選後,因部分版 08/21 10:30
mtyc:友想法而改變標準,反而不妥 08/21 10:31
diorbear:認同版主,推。 08/21 10:32
a963:我也覺得很多已婚的但是文章跟婚姻沒關係 那這種情形呢? 08/21 10:33
SunnyLily:支持版主的作法。 08/21 10:40
elinee:板主辛苦了,當初板主參選的確政見寫的很清楚了 08/21 10:40
elinee:板主也全面聽取大家的意見加以澄清解釋,支持板主~~ 08/21 10:41
djboy:推一下;堅持並執行自己的政見,這絕對是非常正面的行為 08/21 10:42
Hagece:大推,版主們辛苦了~ 08/21 11:00
chaw:我同意版主對婚姻的定義,也贊成多些寬容 08/21 11:20
chaw:若多數人認為某文偏離婚姻事務,自也不會想參與討論 08/21 11:25
allfar:每次看你的板務文都只能淚推了~~~~ 08/21 11:27
allfar:不過大家應該要踴躍響應徵文啊~~~~~~ 08/21 11:32
minnanoapple:推~ 08/21 11:34
mavisQ:同意同意 08/21 11:45
Pelsia:踏入結婚前扯到婚姻生活可能衍生出的問題ok,求婚是衝蝦毀 08/21 12:01
Pelsia:這種大迷鹿就想問邏輯有問題嗎 08/21 12:01
suegi:我不是說本板業務被搶,而是說我個人感情在P板主的定義中, 08/21 12:42
suegi:被劃分到「婚姻」範圍,而非「同居不婚」了... 08/21 12:42
eva19452002:可是只有結過婚的人才有求婚和被求婚的經驗,來這邊問 08/21 12:44
eva19452002:不是很天經地義的嗎? 08/21 12:44
wilo:有人求婚不成功的 XD 08/21 12:45
chisy:我剛也想講有人求婚不成功呀~而且很多朋友幫求婚的 BG版感覺 08/21 12:46
chisy:比較多人知道XDD 婚姻版可以做個投票搞不好當時沒求婚就結婚 08/21 12:46
chisy:得比較多~XDDD 08/21 12:46
isaacc:所以,婚姻版的專家最多,不冒死來這邊發問,要去哪裡問呢? 08/21 12:47
caroline4247:辛苦了!!加油:) 08/21 13:02
tornt1995:推。辛苦了~ 08/21 14:17
deerx:版主辛苦了 推你認真 08/21 14:29
KARENPP:推 板主們辛苦了 08/21 15:21
CHRISTINAYEN:推!!我也覺得多元話題很棒!不然板上文章量其實算少~~ 08/21 15:26
guestcyc:版主加油! 08/21 18:09
※ 編輯: Pocketsun 來自: 77.186.88.210 (08/21 18:48)
brillante:喔,我好喜歡你們三個板主喔~>0< 08/21 19:14
lwblwb:完全同意,推! 08/21 20:19
blockcat:不是有結婚版嗎? 08/21 20:36
circe:同意版主做法,多元狀態比較符合我對婚姻版的期待! 08/21 23:24
circe:我不覺得一件事情一定有很明確的切割,強要分版想問問題或分 08/21 23:26
circe:享的人都遲疑了,感覺比較不友善 08/21 23:26
cyh33:不見得未婚 要分就容易;也不見得已婚 要分就做不到 08/22 09:47
cyh33:因為都是"感情" 我也喜歡較多元,而且至今感覺板主群們都控制 08/22 09:49
cyh33:得不錯啊 當然這樣版主群們也會較辛苦就是了 08/22 09:49
dental:這種大版面,很容易包到其他版事務,還蠻常見的 08/22 14:51
dental:只要版主們心裡有一把尺,大部分的人都認同就OK了 08/22 14:52
dental:不太可能人人都滿意。 08/22 14:52
superweman:認同版主,我喜歡多元的聲音,不覺得太多迷路文,而且 08/22 16:41
superweman:刪的速度剛好啊! 08/22 16:41
pastoris:推 卡爾維諾在「看不見的城市」 08/22 17:18
pastoris:欣賞版主的多元理念與戒慎權力的品格 妳們辛苦了 :) 08/22 17:19
caroline4247:真的感覺很棒!!謝謝板主群的用心,這需要服務熱誠XD 08/22 19:17
aimify:推~謝謝版主~ 08/23 03:21
uthily:推板主用新 08/23 10:25
qcandyfloss:大推~ 08/23 1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