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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閃媽有些不同理解,簡單交換一下意見。 片言折獄誠屬困難,在不清楚當事人親族間互動情形的前提下,因單方說法 便嚴詞批判二嫂的行徑可能有失公允。從現有的資訊看來,我想我們頂多可 說二嫂要求房屋過戶的舉動不夠聰明,更多的批評可能就不再是以善意理解 來他人的行為了。 若真能同理二嫂母親惜子的拳拳之心,那應該不能忽略原文提及公婆本即計 畫給諸兒一人一棟房子。二哥去世後,他的三名子女於公婆百年後本即有代 位繼承之權,若依公婆原本的計畫,二嫂認為她的孩子可以保有一棟房子, 的確不是什麼無中生有的非分之想;再者,公婆早已把一房過戶予么兒,且 依原文所述,此過戶應非屬民法第1173條所述「繼承人中有在繼承開始前因 結婚、分居或營業,已從被繼承人受有財產之贈與」之情形,換句話說,將 來公婆百年後,么兒已取得的房子自然毋須「於遺產分割時,由該繼承人之 應繼分中扣除」。在公婆未立遺囑的情況下,么兒依法是可以對-本來依公 婆計畫原應分給二哥的-另外一棟房屋有所主張(因為該房為遺產,但么兒 已取得的房屋卻不是遺產)。 在這種情況下,我想二嫂會擔心自己小孩以後是不是還能取得一棟房子是可 以理解的,儘管要求的手法上有些不近乎情理,但也還算情有可原。老實說 ,二嫂想搬出去的箇中原委,我們外人也許難以得知,不過在接獲小叔的簡 訊後,二嫂也表明不希望家人再說她打房子的主意,看來二嫂也並不真的多 覬覦這棟房子。今天公婆拒絕遺產的先與(民法1173條參照)的確合情合理, 惟我只希望善良的小叔一家將來於公婆百年後不要因為計較二嫂現在的行為 ,而忘了二嫂的子女也是合法的繼承人(在遺產分割時也不會忘了當年一兒 一屋的分配計畫)。 因此,在嫌惡二嫂所做所為不合乎情理前,若能站在她的立場想想,發現那 些不合常理的作為背後也許還有若干道理,可能會比較容易克服自己心裡的 不快。所以我以為不是為二嫂說句話的人都是聖人,而只是願意用較慈善的 方式理解二嫂的舉措而已。 除此之外,閃媽給原po的建議我都贊成。 ※ 引述《brillante (相思花瓣)》之銘言: : 我還蠻訝異這篇出現在婚姻版竟然會有這麼多人聲援二嫂。 : 還是說只要處境可憐的人就有立場大聲? : 連兒女要求父母預先分遺產,或是要求父母要公平都會被噓爆的婚姻版, : 現在一個媳婦對著剛失去兒子的公婆財產指手畫腳語出威脅, : 竟然還被聲援成這樣?? : 我覺得房子怎麼處理這件事情,跟你們這一房無關, : 簡言之,就是不關你們的事。 : 我不覺得二嫂有什麼理由去跟剛喪子的公婆要求什麼東西。 : 二嫂是可憐,沒錯,孩子可憐,沒錯。 : 但是要結婚的人是這對夫妻,要生下三個孩子的人是這對夫妻, : 要承擔負起孩子養育責任的也應該是這對夫妻。 : 先不說公婆在二兒子往生前就已經幫過這家子不少忙了, : 包括帶小孩,包括補貼。 : 二嫂對公婆冷淡,這家子幾乎沒有負責任何孩子的教養費用跟家用, : 也沒有奉養過父母, : 養了兒子一大家子半輩子,養到兒子走了, : 講坦白話,現在祖輩真的沒有責任沒有義務, : 在這種痛心疾首的時候,被逼著負起保證孫子可以拿到房子的責任。 : 講得再清楚一點,二嫂目前只是住在一起的關係, : 未來跟公婆是否還有關係, : 只看他們還有沒有住在一起,有沒有照顧生活的事實。 : 若都沒有,還是公婆補貼生活,還是公婆幫帶小孩, : 那麼我不知道二嫂要公婆負起責任的依據在哪裡? : 而且還去查保險受益人,這一點讓我很不能夠理解。 : 真正要負起孩子教育養育責任的,目前只有二嫂而已。 : 因為她是他們的媽。 : 你們可以幫忙,公婆可以幫忙,還可以幫大忙, : 但這是道理以外的事情,那是人情義理。 : 也就是說,媳婦沒有道理逼著失去兒子,70幾歲的公婆去過戶或立字據, : 自己安身立命的房子非得過戶給自己的孩子不可。 : 再來則是,或許公婆可以用「預立遺囑」的方式讓二嫂安心。 : 但是這些也是公婆百年之後二嫂的孩子才能拿到的財產, : 對他們目前的境況根本沒有改善的餘地。 : 我不太相信二嫂目前沒有想到這一點,而她的考量是什麼? : 沒有人知道,或許也不用去猜測太多。 : 但也因此,你們的立場敏感, : 而且公婆建在,你們也無法簽什麼放棄繼承。 : 所以以上這些是我對妳二嫂作為的感觸, : 但是這些真的不關你們的事,也不代表你們該出什麼意見。 : 目前你們該做的應該是安撫公婆痛失兒子的感受, : 以及努力的把自己的生活過好,並且考慮把公婆接過來。 : 另外就是跟二嫂談談她需要什麼幫助, : 關於房子的部分真的不宜多談,頂多明確的告訴二嫂你們不會要這棟房子, : 若她不放心,雖則立什麼字據那些目前是無效的, : 你們也可以先寫下來讓她安心。 : 表明自己立場,但是不干涉他們的決定。 -- In fiction, your imagination Hasn't any limitation. Dogs can talk and kids can fly And no one has to justify. Poem by Babs Bell Hajdusiewicz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7.12.176.1 ※ 編輯: Pocketsun 來自: 77.12.176.1 (10/30 06:33)
uwmtsa:有理 10/30 06:36
AOLSHARFE:推 10/30 06:50
Innnn:這倒不用擔心。如果公婆未預立遺囑,百年之後要辦繼承登記 10/30 07:20
Innnn:是要「全體繼承人」蓋章,地政事務所才會受理。這裡的全體繼 10/30 07:21
Innnn:承人自然包括代位繼承的部分。不過我很好奇的是,公婆年紀已 10/30 07:22
Pocketsun:當然,只是小叔也可以對該房屋有所主張就是了。我只是想 10/30 07:23
Innnn:大,未來也可能會有一些醫療花費,也許百年之前房子就已經處 10/30 07:23
Pocketsun:說,二嫂的擔心並非全無道理而已。 10/30 07:23
Innnn:理掉了。屆時有沒有房子可以繼承,還是一個問題哩 10/30 07:24
Innnn:如果公婆因為生活所需而把剩下的房子處理掉,不知道二嫂還會 10/30 07:26
Innnn:不會覺得不公平? 10/30 07:27
Guamvacation: 當然會啊!因為曾經承諾,她覺得那是她的 10/30 07:29
ladyluck:其實回過頭來說就是分產公不公平罷了 10/30 07:29
Guamvacation: 大多人只會想到我該得到而失去的,卻不會想到已得 10/30 07:30
ladyluck:但是法律有規定說父母在世就一定要這麼公平嗎? 10/30 07:30
Guamvacation: 到的,還有預先做承諾實在是最糟糕,因為不一定能 10/30 07:31
ladyluck:其實原po夫妻也沒有真的得到一棟房子啊,他們還有三百萬 10/30 07:32
Guamvacation: 實現,但因為做承諾,本來不欠她的,情感上卻變得 10/30 07:32
isaacc:推。我也覺得閃媽過於嚴厲無情,雖然上一篇幫二嫂辯護的也 10/30 07:32
isaacc:有點超過。。。 10/30 07:32
Guamvacation: 有負擔。 10/30 07:32
ladyluck:貸款... 10/30 07:32
ladyluck:這跟父母原本承諾的一人一棟房子也是有出入 10/30 07:33
Guamvacation:能這麼理智的話二嫂就不會鬧了 10/30 07:35
Guamvacation: 她們現在都在很多的情緒上,過一陣子就好了 10/30 07:36
yiro:老話一句 有要養老人再來談吧 10/30 07:47
yiro:三房還繳了貸款給保母費 二房? 10/30 07:48
Pocketsun:謝謝妳的意見:) 10/30 07:54
Cauchy2008:原po發文主要是憐惜公婆,並求助解決方法...你可以理解 10/30 08:16
Cauchy2008:二嫂的無奈,原po何嘗不是看著老人家剛喪子,媳婦就急著 10/30 08:17
Cauchy2008:算計兩老百年後的財產... 10/30 08:18
Cauchy2008:老人幫顧小孩,卻無金錢回饋,又情感疏離,兩樣皆空卻想爭 10/30 08:21
klll:解決親族,金錢,悲劇交雜的難題時寧願多些寬容,少預設他人 10/30 08:30
klll:人為惡,畢竟除了錢,大家還想要將來的親族往來,悲劇後的相 10/30 08:32
klll:濡以沫。這是個家庭悲劇 10/30 08:33
klll:失去死了的,任何惡意惡言的輕露可能再推走活著的,比別已 10/30 08:38
hsuehhm:我要推這篇 10/30 08:38
klll:死親人更痛。我認為是可以在討論時更慎言些。 10/30 08:39
hsuehhm:說到幫顧小孩 老三的小孩也是公婆幫忙顧的 雖說有給錢 10/30 08:39
hsuehhm:但給的錢金額大概就是保母費水準 那也沒有給孝親費 10/30 08:40
uwmtsa:三嫂的文字看似溫柔,可是何嘗不是在暗中較勁? 10/30 08:43
uwmtsa:整件事簡單地的說,無非是要說二嫂爭產的問題 10/30 08:44
uwmtsa:但是前面花好大的力氣鋪梗,意思說我們家什麼都付,他們家 10/30 08:45
uwmtsa:什麼都沒付,搞不好二嫂就是有意識到這點,才急著爭產 10/30 08:45
uwmtsa:不然照這個情勢走下去,哪天公婆走了,口頭承諾的房子又是 10/30 08:46
uwmtsa:一場空;當然啦,板友都很大器,不會計較那小小一間房子 10/30 08:46
yiro:因為我有良知有羞恥 如果是我會覺得就算房都給小叔也是應該的 10/30 08:50
klll:原原po也沒一定這樣算計,我也許天真,但相信事件中都只是 10/30 08:51
ladyluck:二嫂可以爭產,但是公婆要不要給是另一回事 10/30 08:51
klll:凡人,好人,傷心人 10/30 08:51
klll:慎言! 10/30 08:54
hwwang:推這篇。也推樓上,板友都很大氣,(別人的)一棟房子沒什 10/30 08:55
hwwang:麼~~ 10/30 08:55
hwwang:(我是推uwmtsa大~~) 10/30 08:56
caroline4247:公婆跟二嫂都是可憐人! 10/30 09:16
masayori:說真的文章的內容還不都是三嫂講的,又何必認真呢 10/30 09:33
buttercrab:我推這篇 二嫂會有這樣的想法 也真是窮途末路了 10/30 09:55
mtyc:就看老人家,如果真的想把房子給孫子,與其等百年,不如現在 10/30 09:59
mtyc:就先確定,能夠給母子們心理依靠(至少還有一棟房子),如果 10/30 10:00
mtyc:想重新分配財產,也不如早早說清楚,免得母子們眼巴巴的盼望 10/30 10:01
mtyc:好幾年,結果不如想像,這種失落感是會引起很大的家族紛爭 10/30 10:01
Guamvacation:推"失落感" 10/30 10:02
pastoris:萬法皆空 誠在交心 祝福2嫂能早點領悟這點 10/30 10:22
mtyc:窮到註冊費要跟別人借錢,一棟房子,你又要她怎麼豁達,唉 10/30 10:32
vikeyjsp:您是學法律的,想請教您,所以像二嫂的情況,丈夫先走了 10/30 10:33
vikeyjsp:她的孩子在爺爺奶奶百年後是有權利要求分得遺產嗎? 10/30 10:34
vikeyjsp:(我有親友是二嫂的情況,所以幫問一下) 10/30 10:34
hsuehhm:樓上,文中有提,有權利繼承,但重點是老三已過戶的房子 10/30 10:35
hsuehhm:就不算是遺產了,所以現在遺產只剩一棟房子可分 10/30 10:35
vikeyjsp:如果她的孩子都是女兒,也已經出嫁,一樣有此權利嗎? 10/30 10:36
vikeyjsp:(我那長輩在丈夫過世後一直都還和公婆同住至今) 10/30 10:36
masayori:法律上的權利應該不分男女吧@@有待版友解答 10/30 10:37
vikeyjsp:所以我的疑問只有“在父親已過世,兒女是有權利代位要求 10/30 10:38
klll:女兒跟兒子是一樣的,不過是法律上。現實裡很多人的想法還是 10/30 10:39
vikeyjsp:爺奶的遺產嗎?) 10/30 10:39
klll:很傳統。 10/30 10:39
yiro:真的窮途末路就不會要搬了 唉 10/30 10:42
uwmtsa:二嫂沒被逼上絕路可能有的板友會不太滿意 10/30 10:43
pastoris:原PO可以做的就是緩頰 10/30 10:45
klll:不知道原原po家族氣氛想法為何,有時候財產不單單只是財產, 10/30 10:46
pastoris:2嫂搬出去絕對是更窘迫 生活費 學費 房租 樣樣來 10/30 10:46
klll:其實具多重意義,金錢,認同,親情,傳承等等 10/30 10:46
pastoris:她可能拿到保險金一時意氣 但聽起來公婆人很好阿 10/30 10:47
pastoris:唉 也是 金錢說穿了就是為衡量人世間的事物的發明 10/30 10:48
pastoris:以站在母親的角度 我更重視孩子的教育 身教不可輕視乎阿 10/30 10:50
yiro:真的很擔心小孩被教壞...還三個 唉 10/30 10:51
ladyluck:其實也沒什麼教壞不教壞,就是人性被逼急吧 10/30 10:52
ladyluck:他只是認為那是他(孩子)本就應得,但是很多人不這麼認 10/30 10:53
ladyluck:為(例如我)罷了。我就說真要這樣扯那就算清楚。 10/30 10:53
ladyluck:把老三從公婆那得來的好處(房子價值扣掉貸款三百萬)還 10/30 10:54
pastoris:應該說母親是在示範 解決事情的過程 10/30 10:54
ladyluck:有付出像孝親(如果要算是保母費那就算了),讓老二一房 10/30 10:55
pastoris:而解決事情的能力 就決定悲傷故事會不會延續下去 10/30 10:55
ladyluck:比照辦理(就像之前有人說的拿這間房也去貸個三百萬還給 10/30 10:56
ladyluck:公婆,房子轉到孫子女名下,也跟二房收孝親費) 10/30 10:56
EvanYang: 10/30 10:57
ladyluck:看看他們願不願意啊,要公平這樣很公平了。 10/30 10:57
hsuehhm:這樣的確公平。只是要賣房以及就地解散。 10/30 10:58
ladyluck:現在扯成這樣已經是就地解散了 10/30 11:00
pastoris:問題是這麼公平2嫂應該負擔不來 這就是她的盲點 10/30 11:00
pastoris:雖說她嫁錯郎 但公婆也一直全力協助 住的吃的 勞心勞力 10/30 11:01
pastoris:我是好希望同為母親的她堅強起來 10/30 11:02
pastoris:人世間的貪嗔癡 磨損下來的鬥志又有多少 10/30 11:04
Agneta:推! 10/30 11:24
Guamvacation:推死心看破的最堅強 10/30 11:29
Guamvacation: 諸多惡言相向也是修練,熬得過的就更堅強 10/30 11:30
ls4:推版主,其實要去看待二嫂的行為應該要有些同理心便不難理解 10/30 11:55
sindyevil:但小兒子夫妻是有出錢買下現屋的喔. 10/30 11:57
uwmtsa:賣我吧,我出350萬現金,讓他現賺50萬 10/30 12:04
marke18:推~(點頭) 10/30 12:31
caroline4247:我贊成多點同理心,真正的苦主是公婆跟二嫂!艱苦過日 10/30 13:26
caroline4247:的畢竟是當事人,我們是旁觀者 10/30 13:28
fanttaa:要說公平怎麼不說為什麼老二教到會吸毒酗酒、老三都不會? 10/30 13:29
fanttaa:那要不要吸毒酗酒酒駕肇事都讓公婆去擺平,二嫂付孝親費就 10/30 13:29
fanttaa:好?要是這樣,二嫂的私房錢一定更多啊~ 10/30 13:30
fanttaa:吸毒酗酒酒駕明明就超大二種錢坑,閃媽怎麼視而不見呢? 10/30 13:31
yiro:現在是要拿出均貧卡來用嗎 10/30 13:31
masayori:哪有均貧,老大老三已拿啊 10/30 13:33
marke18:老大死了...那部分,不作數的(默)。 10/30 13:34
yiro:老大老二有錢坑 而老三有能力所以要補才公平? 10/30 13:35
yiro:哪有不算數 不是老三抗了嗎 10/30 13:35
urmomo:現在就是老三拿最多嘛 價值一定超過三百萬的房子已經過給他 10/30 13:37
masayori:老大賠光了啦~ 10/30 13:37
urmomo:然後他們自己住又沒跟爸媽住 如果要說公婆幫二哥付水電 10/30 13:38
urmomo:那老三自己住使用空間較大 他住了公婆沒房租可收 要怎麼算 10/30 13:39
urmomo:就算二哥也白住 但分租雅房跟租整間的價錢當然不一樣嘛 10/30 13:40
marke18:是說老大人不在世上了,你要怎麼找他爭? XD 10/30 13:41
urmomo:老三每個月給15k 一年18w 就算5年也不到100w 應該還沒超過 10/30 13:42
yiro:至少老三沒拖累家人 而且如果當初老三沒扛 結果可能是再賣一 10/30 13:42
yiro:間房 二房自己扛不起來現在怪三房先扛了?這什麼邏輯 10/30 13:42
urmomo:房子的價值 我沒說公婆應該把房子給誰喔 我只是說實際來看 10/30 13:43
urmomo:現在是老三比較佔便宜 10/30 13:43
urmomo:再賣一間就再賣一間呀 公婆又沒差異只有老三有差 10/30 13:44
fanttaa:也許二嫂扛的早就超過了那棟房子的價值,拿很合理啊~ 10/30 13:45
masayori:反正那是公婆的, 被誰拖累愛怎麼賣都是公婆的事情 10/30 13:45
urmomo:公婆怎樣都是名下只剩一間房 只是老三買不到三百萬的房ㄌ 10/30 13:46
yiro:最好現在一個人每天早出晚歸就能扛出一棟房 10/30 13:46
urmomo:我再強調 我沒說房子該給誰 該不該爭產 我是說單就目前來看 10/30 13:48
urmomo:原Po她老公是佔便宜的那個 10/30 13:48
marke18:耶...以上是在討論怎麼分才公平? 沒公平的事啦... 10/30 13:49
urmomo:至於L大說的什麼算清楚了再分 我是覺得沒必要啦 10/30 13:49
springt:其實我真的覺得 公婆就不要給房子也不要立字據啊 然後二嫂 10/30 13:50
urmomo:如果上來問的是公婆本人 還可以建議一下 原po的身分不好講 10/30 13:50
springt:就真的帶孩子離開過自己的日子 公婆和三房也別再說她是威 10/30 13:50
springt:脅 三房既然說願意與公婆同住 現在就是你們表現孝心的機會 10/30 13:51
springt:了 快快安慰公婆別擔心 有你們在 把公婆接來同住 原房租人 10/30 13:51
springt:增加收入 老人有保障又有天倫之樂 二嫂有自由 三房終於有 10/30 13:53
springt:孝順體貼公婆的機會 大家各得所願 多麼美好 10/30 13:53
marke18:說不定老三(原po老公)很想幫他的兄弟照顧遺孤喔 10/30 13:54
marke18:-> 自家人怎可流落在外 (???????) XD 10/30 13:54
masayori:自家(財產)怎可流落在外? 10/30 13:56
marke18:大家族的確是比較希望祖產不要被任意分割 hmm~ 10/30 14:03
klll:對啊 我爸發現伯父名下的不動產要被法拍,激動到要立刻回去 10/30 14:04
klll:買下,死勸活勸叫他醒醒我們家買那要幹嘛才勸住 10/30 14:05
uwmtsa:房子要給誰是公婆的自由,二叔孩子要跟誰是二嫂的親權 10/30 14:06
Ycosmos:這篇很棒 給推 10/30 14:33
hana10505:中肯推~ 原原po沒有與公婆嫂嫂同住,雙方相處上的問題都 10/30 14:53
hana10505:僅是透過一方表述,很難真的說誰是誰非吧 10/30 14:57
yien:不要再打公婆財產主意了(翻白眼) 10/30 16:08
buttercrab:當想法進入價值觀評鑑之後 就很難再有交集了 10/30 16:49
buttercrab:有些人就是比較社會主義想法 有些人就比較偏資本 10/30 16:49
buttercrab:兩者各有立場也各有好壞 也沒什麼對錯 10/30 16:50
liebemond:推這篇!二嫂也是人,也會有人的情緒。更何況二嫂講明了 10/30 18:30
liebemond:房子是給小孩,不是給她本人,這樣就叫打財產的主意嗎? 10/30 18:31
liebemond:退萬步言,以她的情況,沒有物質上的保障,心中的不安全 10/30 18:32
liebemond:感可想而知。 10/30 18:32
ls4:應該說一開始公婆就跟人家說一兒一房,老公死了為自己小孩爭取 10/30 20:15
ls4:不對嗎? 不對的話當初就不要話講那麼滿又來反悔阿 10/30 20:15
ls4:二嫂只是確保她小孩能夠得到本來應該有的東西 10/30 20:16
ls4:又不是說公婆沒說要給硬要人家分產(翻白眼) 10/30 20:16
ls4:如果老公死了,二嫂母子就變外人,那他們搬出去就不要攔阿 10/30 20:17
ls4:爺爺奶奶才是想跟二嫂搶小孩吧 無聊 10/30 20:17
likeastar:樓上 公婆的房子沒有甚麼叫該有的 嚇死人了 10/30 20:18
fanttaa:同意ls4,現在明明過世的老大跟老三都分到房子了,為什麼 10/30 20:31
fanttaa:她老公死了她付出的一切就歸零了,根本就是公婆要用房子來 10/30 20:32
candyrainbow:給房產並非長輩的責任,長輩有權利自己決定何時給 10/30 20:37
candyrainbow:可以同情二嫂處境,但不代表她討房產就是對的 10/30 20:37
staphane:老大跟老三都分到房子.不代表老二也"應該"分到房子. 10/30 22:04
staphane:要算清楚把三房價值/3來平分.真的過給二房.三房還吃虧了 10/30 22:06
candyrainbow:推staphane,老人家有決定他房子給誰的權利 10/30 22:08
drama:可是..老人家一開始就說要一人分一間啊..只是實行先後.. 10/30 22:08
candyrainbow:在沒給出去之前,房子都是老人家的 10/30 22:12
QBby:同意ls4 10/31 00:20
eternia0920:所以就是先搶先贏啊~ 10/31 02:27
Ycosmos:雖說要不要給房子是兩老的自由 但老大老三都給了 不給老二 10/31 12:47
Ycosmos:這也說不過去吧 為人父母不都怕被自己的小孩怨偏心嗎 10/31 12:49
Ycosmos:所以我覺得若要分房子一開始都一起分一分就好了 省的先給 10/31 12:52
Ycosmos:或後給惹出一堆不愉快 不然兩老就先別說房子一人一棟 10/31 12:53
staphane:自己賺錢不會哩..硬要老人的財產是怎樣? 10/31 17:46
Pocketsun:不是每個人都很幸運地能賺到足夠的錢,甚至有閒上ptt, 11/01 17:18
Pocketsun:雖說與長輩談錢應該看時機,但既然法律上也有足夠的迴旋 11/01 17:21
Pocketsun:空間作為二嫂與公婆討論遺產分配的理據,那是否選擇譴責 11/01 17:27
Pocketsun:二嫂的行為就不是因為二嫂無理,而是我們選擇去看見什麼 11/01 17:29
Pocketsun:,以及是否願意多去同理別人言行背後的理由。就如街友雖 11/01 17:34
Pocketsun:會影響市容及環境衛生,但我們可以選擇在冬天對他們灑水 11/01 17:36
Pocketsun:,也可以想辦法建制更好的輔導與收容制度。遭逢困難的人 11/01 17:39
Pocketsun:常常不是不立,而是無以為立。所以即便無法伸出援手,我 11/01 17:41
Pocketsun:的態度也是不忍苛責。 11/01 17:42
caroline4247:其實二嫂的討論串這幾天讓人心情沉重...至少對經歷過 11/01 20:10
caroline4247:類似經驗的人而言,比較感傷! 11/01 20:13
※ 編輯: Pocketsun 來自: 77.185.227.229 (11/01 20:37)
DividBud:我也同意這篇。而且從頭到尾二嫂都沒說不養老人啊 腦補啥 11/02 2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