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uwmtsa:有理 10/30 06:36
推 AOLSHARFE:推 10/30 06:50
→ Innnn:這倒不用擔心。如果公婆未預立遺囑,百年之後要辦繼承登記 10/30 07:20
→ Innnn:是要「全體繼承人」蓋章,地政事務所才會受理。這裡的全體繼 10/30 07:21
→ Innnn:承人自然包括代位繼承的部分。不過我很好奇的是,公婆年紀已 10/30 07:22
→ Pocketsun:當然,只是小叔也可以對該房屋有所主張就是了。我只是想 10/30 07:23
→ Innnn:大,未來也可能會有一些醫療花費,也許百年之前房子就已經處 10/30 07:23
→ Pocketsun:說,二嫂的擔心並非全無道理而已。 10/30 07:23
→ Innnn:理掉了。屆時有沒有房子可以繼承,還是一個問題哩 10/30 07:24
→ Innnn:如果公婆因為生活所需而把剩下的房子處理掉,不知道二嫂還會 10/30 07:26
→ Innnn:不會覺得不公平? 10/30 07:27
→ Guamvacation: 當然會啊!因為曾經承諾,她覺得那是她的 10/30 07:29
推 ladyluck:其實回過頭來說就是分產公不公平罷了 10/30 07:29
→ Guamvacation: 大多人只會想到我該得到而失去的,卻不會想到已得 10/30 07:30
→ ladyluck:但是法律有規定說父母在世就一定要這麼公平嗎? 10/30 07:30
→ Guamvacation: 到的,還有預先做承諾實在是最糟糕,因為不一定能 10/30 07:31
→ ladyluck:其實原po夫妻也沒有真的得到一棟房子啊,他們還有三百萬 10/30 07:32
→ Guamvacation: 實現,但因為做承諾,本來不欠她的,情感上卻變得 10/30 07:32
推 isaacc:推。我也覺得閃媽過於嚴厲無情,雖然上一篇幫二嫂辯護的也 10/30 07:32
→ isaacc:有點超過。。。 10/30 07:32
→ Guamvacation: 有負擔。 10/30 07:32
→ ladyluck:貸款... 10/30 07:32
→ ladyluck:這跟父母原本承諾的一人一棟房子也是有出入 10/30 07:33
推 Guamvacation:能這麼理智的話二嫂就不會鬧了 10/30 07:35
→ Guamvacation: 她們現在都在很多的情緒上,過一陣子就好了 10/30 07:36
噓 yiro:老話一句 有要養老人再來談吧 10/30 07:47
→ yiro:三房還繳了貸款給保母費 二房? 10/30 07:48
→ Pocketsun:謝謝妳的意見:) 10/30 07:54
噓 Cauchy2008:原po發文主要是憐惜公婆,並求助解決方法...你可以理解 10/30 08:16
→ Cauchy2008:二嫂的無奈,原po何嘗不是看著老人家剛喪子,媳婦就急著 10/30 08:17
→ Cauchy2008:算計兩老百年後的財產... 10/30 08:18
→ Cauchy2008:老人幫顧小孩,卻無金錢回饋,又情感疏離,兩樣皆空卻想爭 10/30 08:21
推 klll:解決親族,金錢,悲劇交雜的難題時寧願多些寬容,少預設他人 10/30 08:30
推 klll:人為惡,畢竟除了錢,大家還想要將來的親族往來,悲劇後的相 10/30 08:32
→ klll:濡以沫。這是個家庭悲劇 10/30 08:33
推 klll:失去死了的,任何惡意惡言的輕露可能再推走活著的,比別已 10/30 08:38
→ hsuehhm:我要推這篇 10/30 08:38
推 klll:死親人更痛。我認為是可以在討論時更慎言些。 10/30 08:39
→ hsuehhm:說到幫顧小孩 老三的小孩也是公婆幫忙顧的 雖說有給錢 10/30 08:39
→ hsuehhm:但給的錢金額大概就是保母費水準 那也沒有給孝親費 10/30 08:40
→ uwmtsa:三嫂的文字看似溫柔,可是何嘗不是在暗中較勁? 10/30 08:43
→ uwmtsa:整件事簡單地的說,無非是要說二嫂爭產的問題 10/30 08:44
→ uwmtsa:但是前面花好大的力氣鋪梗,意思說我們家什麼都付,他們家 10/30 08:45
→ uwmtsa:什麼都沒付,搞不好二嫂就是有意識到這點,才急著爭產 10/30 08:45
→ uwmtsa:不然照這個情勢走下去,哪天公婆走了,口頭承諾的房子又是 10/30 08:46
→ uwmtsa:一場空;當然啦,板友都很大器,不會計較那小小一間房子 10/30 08:46
推 yiro:因為我有良知有羞恥 如果是我會覺得就算房都給小叔也是應該的 10/30 08:50
推 klll:原原po也沒一定這樣算計,我也許天真,但相信事件中都只是 10/30 08:51
推 ladyluck:二嫂可以爭產,但是公婆要不要給是另一回事 10/30 08:51
→ klll:凡人,好人,傷心人 10/30 08:51
推 klll:慎言! 10/30 08:54
推 hwwang:推這篇。也推樓上,板友都很大氣,(別人的)一棟房子沒什 10/30 08:55
→ hwwang:麼~~ 10/30 08:55
→ hwwang:(我是推uwmtsa大~~) 10/30 08:56
推 caroline4247:公婆跟二嫂都是可憐人! 10/30 09:16
推 masayori:說真的文章的內容還不都是三嫂講的,又何必認真呢 10/30 09:33
推 buttercrab:我推這篇 二嫂會有這樣的想法 也真是窮途末路了 10/30 09:55
推 mtyc:就看老人家,如果真的想把房子給孫子,與其等百年,不如現在 10/30 09:59
→ mtyc:就先確定,能夠給母子們心理依靠(至少還有一棟房子),如果 10/30 10:00
→ mtyc:想重新分配財產,也不如早早說清楚,免得母子們眼巴巴的盼望 10/30 10:01
→ mtyc:好幾年,結果不如想像,這種失落感是會引起很大的家族紛爭 10/30 10:01
→ Guamvacation:推"失落感" 10/30 10:02
推 pastoris:萬法皆空 誠在交心 祝福2嫂能早點領悟這點 10/30 10:22
推 mtyc:窮到註冊費要跟別人借錢,一棟房子,你又要她怎麼豁達,唉 10/30 10:32
推 vikeyjsp:您是學法律的,想請教您,所以像二嫂的情況,丈夫先走了 10/30 10:33
→ vikeyjsp:她的孩子在爺爺奶奶百年後是有權利要求分得遺產嗎? 10/30 10:34
→ vikeyjsp:(我有親友是二嫂的情況,所以幫問一下) 10/30 10:34
推 hsuehhm:樓上,文中有提,有權利繼承,但重點是老三已過戶的房子 10/30 10:35
→ hsuehhm:就不算是遺產了,所以現在遺產只剩一棟房子可分 10/30 10:35
→ vikeyjsp:如果她的孩子都是女兒,也已經出嫁,一樣有此權利嗎? 10/30 10:36
→ vikeyjsp:(我那長輩在丈夫過世後一直都還和公婆同住至今) 10/30 10:36
→ masayori:法律上的權利應該不分男女吧@@有待版友解答 10/30 10:37
推 vikeyjsp:所以我的疑問只有“在父親已過世,兒女是有權利代位要求 10/30 10:38
→ klll:女兒跟兒子是一樣的,不過是法律上。現實裡很多人的想法還是 10/30 10:39
→ vikeyjsp:爺奶的遺產嗎?) 10/30 10:39
→ klll:很傳統。 10/30 10:39
推 yiro:真的窮途末路就不會要搬了 唉 10/30 10:42
→ uwmtsa:二嫂沒被逼上絕路可能有的板友會不太滿意 10/30 10:43
推 pastoris:原PO可以做的就是緩頰 10/30 10:45
推 klll:不知道原原po家族氣氛想法為何,有時候財產不單單只是財產, 10/30 10:46
→ pastoris:2嫂搬出去絕對是更窘迫 生活費 學費 房租 樣樣來 10/30 10:46
→ klll:其實具多重意義,金錢,認同,親情,傳承等等 10/30 10:46
→ pastoris:她可能拿到保險金一時意氣 但聽起來公婆人很好阿 10/30 10:47
→ pastoris:唉 也是 金錢說穿了就是為衡量人世間的事物的發明 10/30 10:48
→ pastoris:以站在母親的角度 我更重視孩子的教育 身教不可輕視乎阿 10/30 10:50
推 yiro:真的很擔心小孩被教壞...還三個 唉 10/30 10:51
推 ladyluck:其實也沒什麼教壞不教壞,就是人性被逼急吧 10/30 10:52
→ ladyluck:他只是認為那是他(孩子)本就應得,但是很多人不這麼認 10/30 10:53
→ ladyluck:為(例如我)罷了。我就說真要這樣扯那就算清楚。 10/30 10:53
→ ladyluck:把老三從公婆那得來的好處(房子價值扣掉貸款三百萬)還 10/30 10:54
推 pastoris:應該說母親是在示範 解決事情的過程 10/30 10:54
→ ladyluck:有付出像孝親(如果要算是保母費那就算了),讓老二一房 10/30 10:55
→ pastoris:而解決事情的能力 就決定悲傷故事會不會延續下去 10/30 10:55
→ ladyluck:比照辦理(就像之前有人說的拿這間房也去貸個三百萬還給 10/30 10:56
→ ladyluck:公婆,房子轉到孫子女名下,也跟二房收孝親費) 10/30 10:56
推 EvanYang: 10/30 10:57
→ ladyluck:看看他們願不願意啊,要公平這樣很公平了。 10/30 10:57
→ hsuehhm:這樣的確公平。只是要賣房以及就地解散。 10/30 10:58
→ ladyluck:現在扯成這樣已經是就地解散了 10/30 11:00
推 pastoris:問題是這麼公平2嫂應該負擔不來 這就是她的盲點 10/30 11:00
→ pastoris:雖說她嫁錯郎 但公婆也一直全力協助 住的吃的 勞心勞力 10/30 11:01
→ pastoris:我是好希望同為母親的她堅強起來 10/30 11:02
→ pastoris:人世間的貪嗔癡 磨損下來的鬥志又有多少 10/30 11:04
推 Agneta:推! 10/30 11:24
推 Guamvacation:推死心看破的最堅強 10/30 11:29
→ Guamvacation: 諸多惡言相向也是修練,熬得過的就更堅強 10/30 11:30
推 ls4:推版主,其實要去看待二嫂的行為應該要有些同理心便不難理解 10/30 11:55
→ sindyevil:但小兒子夫妻是有出錢買下現屋的喔. 10/30 11:57
推 uwmtsa:賣我吧,我出350萬現金,讓他現賺50萬 10/30 12:04
推 marke18:推~(點頭) 10/30 12:31
推 caroline4247:我贊成多點同理心,真正的苦主是公婆跟二嫂!艱苦過日 10/30 13:26
→ caroline4247:的畢竟是當事人,我們是旁觀者 10/30 13:28
推 fanttaa:要說公平怎麼不說為什麼老二教到會吸毒酗酒、老三都不會? 10/30 13:29
→ fanttaa:那要不要吸毒酗酒酒駕肇事都讓公婆去擺平,二嫂付孝親費就 10/30 13:29
→ fanttaa:好?要是這樣,二嫂的私房錢一定更多啊~ 10/30 13:30
→ fanttaa:吸毒酗酒酒駕明明就超大二種錢坑,閃媽怎麼視而不見呢? 10/30 13:31
→ yiro:現在是要拿出均貧卡來用嗎 10/30 13:31
推 masayori:哪有均貧,老大老三已拿啊 10/30 13:33
→ marke18:老大死了...那部分,不作數的(默)。 10/30 13:34
推 yiro:老大老二有錢坑 而老三有能力所以要補才公平? 10/30 13:35
→ yiro:哪有不算數 不是老三抗了嗎 10/30 13:35
推 urmomo:現在就是老三拿最多嘛 價值一定超過三百萬的房子已經過給他 10/30 13:37
推 masayori:老大賠光了啦~ 10/30 13:37
→ urmomo:然後他們自己住又沒跟爸媽住 如果要說公婆幫二哥付水電 10/30 13:38
→ urmomo:那老三自己住使用空間較大 他住了公婆沒房租可收 要怎麼算 10/30 13:39
→ urmomo:就算二哥也白住 但分租雅房跟租整間的價錢當然不一樣嘛 10/30 13:40
→ marke18:是說老大人不在世上了,你要怎麼找他爭? XD 10/30 13:41
推 urmomo:老三每個月給15k 一年18w 就算5年也不到100w 應該還沒超過 10/30 13:42
推 yiro:至少老三沒拖累家人 而且如果當初老三沒扛 結果可能是再賣一 10/30 13:42
→ yiro:間房 二房自己扛不起來現在怪三房先扛了?這什麼邏輯 10/30 13:42
→ urmomo:房子的價值 我沒說公婆應該把房子給誰喔 我只是說實際來看 10/30 13:43
→ urmomo:現在是老三比較佔便宜 10/30 13:43
→ urmomo:再賣一間就再賣一間呀 公婆又沒差異只有老三有差 10/30 13:44
推 fanttaa:也許二嫂扛的早就超過了那棟房子的價值,拿很合理啊~ 10/30 13:45
推 masayori:反正那是公婆的, 被誰拖累愛怎麼賣都是公婆的事情 10/30 13:45
推 urmomo:公婆怎樣都是名下只剩一間房 只是老三買不到三百萬的房ㄌ 10/30 13:46
推 yiro:最好現在一個人每天早出晚歸就能扛出一棟房 10/30 13:46
推 urmomo:我再強調 我沒說房子該給誰 該不該爭產 我是說單就目前來看 10/30 13:48
→ urmomo:原Po她老公是佔便宜的那個 10/30 13:48
→ marke18:耶...以上是在討論怎麼分才公平? 沒公平的事啦... 10/30 13:49
→ urmomo:至於L大說的什麼算清楚了再分 我是覺得沒必要啦 10/30 13:49
→ springt:其實我真的覺得 公婆就不要給房子也不要立字據啊 然後二嫂 10/30 13:50
→ urmomo:如果上來問的是公婆本人 還可以建議一下 原po的身分不好講 10/30 13:50
→ springt:就真的帶孩子離開過自己的日子 公婆和三房也別再說她是威 10/30 13:50
→ springt:脅 三房既然說願意與公婆同住 現在就是你們表現孝心的機會 10/30 13:51
→ springt:了 快快安慰公婆別擔心 有你們在 把公婆接來同住 原房租人 10/30 13:51
→ springt:增加收入 老人有保障又有天倫之樂 二嫂有自由 三房終於有 10/30 13:53
→ springt:孝順體貼公婆的機會 大家各得所願 多麼美好 10/30 13:53
→ marke18:說不定老三(原po老公)很想幫他的兄弟照顧遺孤喔 10/30 13:54
→ marke18:-> 自家人怎可流落在外 (???????) XD 10/30 13:54
推 masayori:自家(財產)怎可流落在外? 10/30 13:56
→ marke18:大家族的確是比較希望祖產不要被任意分割 hmm~ 10/30 14:03
推 klll:對啊 我爸發現伯父名下的不動產要被法拍,激動到要立刻回去 10/30 14:04
→ klll:買下,死勸活勸叫他醒醒我們家買那要幹嘛才勸住 10/30 14:05
推 uwmtsa:房子要給誰是公婆的自由,二叔孩子要跟誰是二嫂的親權 10/30 14:06
推 Ycosmos:這篇很棒 給推 10/30 14:33
推 hana10505:中肯推~ 原原po沒有與公婆嫂嫂同住,雙方相處上的問題都 10/30 14:53
推 hana10505:僅是透過一方表述,很難真的說誰是誰非吧 10/30 14:57
噓 yien:不要再打公婆財產主意了(翻白眼) 10/30 16:08
推 buttercrab:當想法進入價值觀評鑑之後 就很難再有交集了 10/30 16:49
→ buttercrab:有些人就是比較社會主義想法 有些人就比較偏資本 10/30 16:49
→ buttercrab:兩者各有立場也各有好壞 也沒什麼對錯 10/30 16:50
推 liebemond:推這篇!二嫂也是人,也會有人的情緒。更何況二嫂講明了 10/30 18:30
→ liebemond:房子是給小孩,不是給她本人,這樣就叫打財產的主意嗎? 10/30 18:31
→ liebemond:退萬步言,以她的情況,沒有物質上的保障,心中的不安全 10/30 18:32
→ liebemond:感可想而知。 10/30 18:32
推 ls4:應該說一開始公婆就跟人家說一兒一房,老公死了為自己小孩爭取 10/30 20:15
→ ls4:不對嗎? 不對的話當初就不要話講那麼滿又來反悔阿 10/30 20:15
→ ls4:二嫂只是確保她小孩能夠得到本來應該有的東西 10/30 20:16
→ ls4:又不是說公婆沒說要給硬要人家分產(翻白眼) 10/30 20:16
→ ls4:如果老公死了,二嫂母子就變外人,那他們搬出去就不要攔阿 10/30 20:17
→ ls4:爺爺奶奶才是想跟二嫂搶小孩吧 無聊 10/30 20:17
推 likeastar:樓上 公婆的房子沒有甚麼叫該有的 嚇死人了 10/30 20:18
推 fanttaa:同意ls4,現在明明過世的老大跟老三都分到房子了,為什麼 10/30 20:31
→ fanttaa:她老公死了她付出的一切就歸零了,根本就是公婆要用房子來 10/30 20:32
推 candyrainbow:給房產並非長輩的責任,長輩有權利自己決定何時給 10/30 20:37
→ candyrainbow:可以同情二嫂處境,但不代表她討房產就是對的 10/30 20:37
→ staphane:老大跟老三都分到房子.不代表老二也"應該"分到房子. 10/30 22:04
→ staphane:要算清楚把三房價值/3來平分.真的過給二房.三房還吃虧了 10/30 22:06
推 candyrainbow:推staphane,老人家有決定他房子給誰的權利 10/30 22:08
→ drama:可是..老人家一開始就說要一人分一間啊..只是實行先後.. 10/30 22:08
推 candyrainbow:在沒給出去之前,房子都是老人家的 10/30 22:12
推 QBby:同意ls4 10/31 00:20
推 eternia0920:所以就是先搶先贏啊~ 10/31 02:27
→ Ycosmos:雖說要不要給房子是兩老的自由 但老大老三都給了 不給老二 10/31 12:47
→ Ycosmos:這也說不過去吧 為人父母不都怕被自己的小孩怨偏心嗎 10/31 12:49
→ Ycosmos:所以我覺得若要分房子一開始都一起分一分就好了 省的先給 10/31 12:52
→ Ycosmos:或後給惹出一堆不愉快 不然兩老就先別說房子一人一棟 10/31 12:53
推 staphane:自己賺錢不會哩..硬要老人的財產是怎樣? 10/31 17:46
→ Pocketsun:不是每個人都很幸運地能賺到足夠的錢,甚至有閒上ptt, 11/01 17:18
→ Pocketsun:雖說與長輩談錢應該看時機,但既然法律上也有足夠的迴旋 11/01 17:21
→ Pocketsun:空間作為二嫂與公婆討論遺產分配的理據,那是否選擇譴責 11/01 17:27
→ Pocketsun:二嫂的行為就不是因為二嫂無理,而是我們選擇去看見什麼 11/01 17:29
→ Pocketsun:,以及是否願意多去同理別人言行背後的理由。就如街友雖 11/01 17:34
→ Pocketsun:會影響市容及環境衛生,但我們可以選擇在冬天對他們灑水 11/01 17:36
→ Pocketsun:,也可以想辦法建制更好的輔導與收容制度。遭逢困難的人 11/01 17:39
→ Pocketsun:常常不是不立,而是無以為立。所以即便無法伸出援手,我 11/01 17:41
→ Pocketsun:的態度也是不忍苛責。 11/01 17:42
推 caroline4247:其實二嫂的討論串這幾天讓人心情沉重...至少對經歷過 11/01 20:10
→ caroline4247:類似經驗的人而言,比較感傷! 11/01 20:13
※ 編輯: Pocketsun 來自: 77.185.227.229 (11/01 20:37)
推 DividBud:我也同意這篇。而且從頭到尾二嫂都沒說不養老人啊 腦補啥 11/02 2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