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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在facebook上寫了一篇長文: 「多元成家─道德崩壞、影響下一代」?一些關於法案的答客問 http://goo.gl/ugdrpx 因為文章很長,我就不逐一在此貼上,謹將其前言放在這裡: 「多元成家」是整套法案的總稱,其精神就是「家」不應該只有一種形式,每 個成年人都有權在自由意志下,選擇家人與成家的方式,目的在於將家的意義 ,從血緣和性關係的制約中解放出來。歷史上,家和婚姻的意義歷經許多演變 ,宗教信仰的意涵又何嘗不是?連所謂真理,也在歷史長河裡「昨是今非」、 「今非昨是」的上演著;然而,法律與社會制度存在的意義,並非維持傳統、 一成不變,而是適時回應每個不同時代的需求。 很多人指責,伴侶盟提出修法,是根據「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抱著扭 曲道德與家庭價值的惡意,只為自己的「性解放」。事實上,這是衛道人士和 宗教人士的污衊,根本不是事實。伴盟三項草案,是本於應該給予每個人的均 等權利,卻被特定條件所壟斷限縮的現況。修法,要修的就是這種「不平等」 ,並且成全、補足現有家庭制度下無法被照顧到的社會需求。 這篇文章除了釐清了很多對於草案的誤解之外,在文末還附有簡明易懂的圖解 說明,非常值得參考,請有興趣了解的朋友自行前往觀看。感謝! -- ... cries she With silent lips. "Give me your tired, your poor, Your huddled masses yearning to breathe free, The wretched refuse of your teeming shore. Send these, the homeless, tempest-tost to me, I lift my lamp beside the golden door!" Emma Lazaru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7.12.28.241
liebemond:推!寫得真好,而且好有耐心啊~~~ 11/08 02:28
lisa19871206:謝謝分享 的確更明白了 門外門內真的差好多 11/08 02:32
※ 編輯: Pocketsun 來自: 77.12.28.241 (11/08 03:11)
castin:我想提個問,婚姻關係在法律上有 姻親、與雙方家庭往來照顧 11/08 04:28
castin:等責任 嗎? 11/08 04:28
Pocketsun:如果您指的是扶養的話,可以參考民法1114至1121條之規定 11/08 04:51
iamyashi:推 11/08 06:55
caroline4247:謝謝分享!! 11/08 08:12
padparadscha:http://i.imgur.com/KVWtNDa.jpg 這個也講得不錯 11/08 08:37
djboy:其實核心問題,就是對同性戀的接受度而已 11/08 08:41
pastoris:曾看過篇文章主題: 新同居生活, 非同性戀 中老年後同性 11/08 08:50
pastoris:伴侶的相伴相依, 少子化的社會可能會出現的情況 11/08 08:51
pastoris:又或者因住居價格居高不下,與非親屬關係跨世代的同居關係 11/08 08:53
pastoris:家人的法律定義應隨社會高度複雜化給予保障少數的多樣性 11/08 08:56
pastoris:若真的推動成功 很令人開心呢 11/08 08:58
allenqoo:謝謝分享!!! 11/08 09:15
neko001003:http://ppt.cc/MvLU這邊也有針對抹黑說明的懶人包 11/08 09:40
lisa19871206:感謝分享 原本許多的問題都在Q和A找到了 11/08 13:10
ladyluck:推 11/08 13:11
marke18:謝謝分享 XD 11/08 14:22
wy0307:「昨是今非」、「今非昨是」有什麼不一樣? 11/13 1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