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ocketsun ()
看板marriage
標題Re: 婚姻以後還會是一輩子同甘共苦的事嗎?
時間Fri Nov 8 01:55:00 2013
朋友在facebook上寫了一篇長文:
「多元成家─道德崩壞、影響下一代」?一些關於法案的答客問
http://goo.gl/ugdrpx
因為文章很長,我就不逐一在此貼上,謹將其前言放在這裡:
「多元成家」是整套法案的總稱,其精神就是「家」不應該只有一種形式,每
個成年人都有權在自由意志下,選擇家人與成家的方式,目的在於將家的意義
,從血緣和性關係的制約中解放出來。歷史上,家和婚姻的意義歷經許多演變
,宗教信仰的意涵又何嘗不是?連所謂真理,也在歷史長河裡「昨是今非」、
「今非昨是」的上演著;然而,法律與社會制度存在的意義,並非維持傳統、
一成不變,而是適時回應每個不同時代的需求。
很多人指責,伴侶盟提出修法,是根據「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抱著扭
曲道德與家庭價值的惡意,只為自己的「性解放」。事實上,這是衛道人士和
宗教人士的污衊,根本不是事實。伴盟三項草案,是本於應該給予每個人的均
等權利,卻被特定條件所壟斷限縮的現況。修法,要修的就是這種「不平等」
,並且成全、補足現有家庭制度下無法被照顧到的社會需求。
這篇文章除了釐清了很多對於草案的誤解之外,在文末還附有簡明易懂的圖解
說明,非常值得參考,請有興趣了解的朋友自行前往觀看。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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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ries she
With silent lips. "Give me your tired, your poor,
Your huddled masses yearning to breathe free,
The wretched refuse of your teeming shore.
Send these, the homeless, tempest-tost to me,
I lift my lamp beside the golden door!" Emma Lazar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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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7.12.28.241
推 liebemond:推!寫得真好,而且好有耐心啊~~~ 11/08 02:28
推 lisa19871206:謝謝分享 的確更明白了 門外門內真的差好多 11/08 02:32
※ 編輯: Pocketsun 來自: 77.12.28.241 (11/08 03:11)
推 castin:我想提個問,婚姻關係在法律上有 姻親、與雙方家庭往來照顧 11/08 04:28
→ castin:等責任 嗎? 11/08 04:28
→ Pocketsun:如果您指的是扶養的話,可以參考民法1114至1121條之規定 11/08 04:51
推 iamyashi:推 11/08 06:55
推 caroline4247:謝謝分享!! 11/08 08:12
推 djboy:其實核心問題,就是對同性戀的接受度而已 11/08 08:41
推 pastoris:曾看過篇文章主題: 新同居生活, 非同性戀 中老年後同性 11/08 08:50
→ pastoris:伴侶的相伴相依, 少子化的社會可能會出現的情況 11/08 08:51
→ pastoris:又或者因住居價格居高不下,與非親屬關係跨世代的同居關係 11/08 08:53
→ pastoris:家人的法律定義應隨社會高度複雜化給予保障少數的多樣性 11/08 08:56
→ pastoris:若真的推動成功 很令人開心呢 11/08 08:58
推 allenqoo:謝謝分享!!! 11/08 09:15
推 lisa19871206:感謝分享 原本許多的問題都在Q和A找到了 11/08 13:10
推 ladyluck:推 11/08 13:11
推 marke18:謝謝分享 XD 11/08 14:22
→ wy0307:「昨是今非」、「今非昨是」有什麼不一樣? 11/13 1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