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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蔡正元發言) 李明濱理事長,台大醫院陳院長, 我的立法院同仁田委員跟丁委員, 以及在座所有關心我國醫療問題的好朋友, 大家午安大家好! 我站在這裡,我不是要談錢的問題, 也不關心用什麼錢來補償,可以解決醫療糾紛, 我關心的是尊嚴的問題。 我小時候受的教育,醫生是社會最重要的棟樑, 醫院是生命的戰場,醫生是生命戰場上的救生員。 但是當人人期待醫生是神的時候, 我們卻發現法官變成上帝, 這是個扭曲的社會,這是一個扭曲的價值。 今天我代表本人發言之外, 也代表衛環委員會召委我的同仁蔡錦隆問候大家。 我們覺得,醫生醫療人員在我們台灣這個社會, 有需要這麼委屈嗎?有需要這樣被看待嗎? 當在戰場上做生命的救生員, 你把病人救活了,救治好了, 即使犯了再多的醫療疏失, 也沒有人檢查你的病歷, 也不會要求把診間的錄音帶、錄影帶調出來查。 但是只要病患有一點點不滿意, 他的家屬、社會就把你當罪犯在處理, 這樣的價值扭曲, 把醫生拿起手術刀救人, 跟砂石車司機開砂石車撞人一樣同等來看待, 這是價值被扭曲了,所以這個價值必需被修正, 這個尊嚴必需要維護, 我們不能讓醫生變成弱勢團體, 一但醫生變成弱勢團體之後,台灣就會沈淪。 所以蔡正元在立法院 大膽提出醫療法第八十二條修正案, 並獲得廣泛的連署,已在立法院完成立案, 下個會期進入審查。 本修法案提出兩個訴求: 第一個醫療過失責任的民事賠償,必需要有比例原則, 用什麼做基礎無所謂,用醫療費用做基礎也可以。 貴婦送衣服去洗衣店洗,洗衣店洗壞了,洗衣店的賠償是什麼?法官判例,根據所支付的 洗衣費的比例來判。 一個醫生一輩子能賺多少錢? 一賠就要賠三千萬,豈有此理。 回過頭來,過失責任,刑法上所有的處罰, 包括貪污罪、包括殺人, 都是以故意為前題,以過失為例外, 但是偏偏把醫生通通歸為這一類的例外, 我們倒過來問,第一個,法官誤判有業務過失嗎? 公務人員執行公務有過失要不要判罪? 通通不用,理由是什麼, 以明知為條件,以故意為條件, 為什麼醫生要受比公務人員還等而下之的待遇,沒道理! 回過頭來,很多偉大有錢有權的政治人物, 一個特別費進到立法院全部除罪化, 不分藍綠,為什麼?因為有權利嘛! 我們不能讓有權利的人在刑法上獲得優惠, 讓整天在生命戰場上為我們戰鬥的醫生及醫療人員, 面對如此不堪不公,好像跑法院是很輕鬆的事, 但很少人跑法院,我是立法院跑法院有名的。 不是有罪沒罪的問題, 你光偵查期間要的好幾趟,起訴後要好幾趟, 一審要好幾趟,二審要好幾趟, 還要看你的運氣, 有沒有遇到一個法官,剛好膽囊被割掉。 法官充滿了個人情緒, 司法人員充滿了個人情緒處理這個問題, 不公不義莫過於如此。 解決的辦法只有一個,只有一條,只有一道門, 不要客氣,不要讓步,怎麼做? 亞歷山大結,怎麼解開亞歷山大結? 有人跟亞歷山大說 這個繩結有史以來沒有人能解開, 亞歷山大笑一笑,拿起配劍就把繩結砍斷, 問題就解決了! 所以我們鄭重提出,醫師過失責任除全除罪化, 比照特別費、比照法官、比照檢察官。 這個要求是理正的,義正辭嚴的,理所當然的。 那一個救生員沒有把人救起來, 要被捉去判刑,沒有道理! 有人講說有人會演行動劇,一場行動劇我們就退縮了? 一場抗議我們就退縮了?一個團體我們就退縮了? 叫他來跟我抗議! 在立法院這個地方,當你要100塊,可能只能拿到20塊。 所以開價就要1000塊! 各位醫師團體沒有理由叫弱勢團體, 要挺起胸膛告訴所有醫師公會, 保護自己要站起來! 維護自己的權益不是靠田秋堇、蔡正元、蔡錦隆, 叫台中醫師公會去找蔡錦隆, 叫宜蘭醫師公會去找田秋堇, 一個一個盯,立法委員就怕人家盯。 跟各位報告,立法院下個會期開議, 連衛生署都不要理他,專心處理立法委員就好了, 總統來都沒有用。 蔡正元在此鄭重呼籲,你們各位非常辛苦的, 為台灣醫療界建立國際聲譽。 各位醫師跟護理師,你們一定要聯合起來, 你們要站起來,不要期望別人是你們的救生員, 要為維護自己的尊嚴而戰,維護自己的權益而努力, 萬事拜託!謝謝! ====================================================== 從他之前找過很多醫師跟機構公會學會請益 再對照他今天的發言 我個人相信他是真的深入了解了今天實務面上的問題 他提出的解決方案也非常精準: 1. 賠償有比例原則 不再無限上綱 不然難道醫生就跟砂石車一樣 醫不好就讓你去死? 這個是還給我們一個放心行醫執業的環境........的一半 2. 刑事以故意為限 理所當然 難道病人死在醫院都是要找醫生算帳? 這個是還給我們一個放心行醫執業的環境........的另一半 3. 尊嚴問題 修法也將獲得改善 現在多少醫院醫師怕病人申訴? 其中很大成分是擔心惹毛了胡鬧的家屬會造成醫療糾紛 一但這個結砍掉 我自己覺得很大一個部分就會解開了 請版上大家關注一下 有哪些立委反對 哪些立委關心 哪些立委支持 選立委就是要選代表你的意見的 我認為 五十年後回顧 對醫師、醫療界影響最大的法案 就是這個法案 ECFA 美牛 拉法葉 特別費 南線專案等等等 根本一比較之下在這個重大法案前毫無重要性 如果有立委反對這個法案 就算她在我家隔壁爭取到托兒所讓我兒子免費去上 我都還是想吐她口水 如果有人能夠主導這個法案過 就算天天吃美牛天天看ECFA廣告甚至會讓阿扁復辟 我二話不說照樣絕對支持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3.0.3
morninglight:推 如果醫界自己都不站出來了 又怎能要求別人支持 08/03 20:10
sevenly:蔡委員的論述非常清楚 可見的確是在這個法案上著墨很久 不 08/03 20:20
snipper:還要蔡正元拜託你,李明濱羞不羞 08/03 20:20
sevenly:是譁眾取寵 一兩個月就弄得出來的 為了醫界的將來 這個法 08/03 20:21
sevenly:一定要過 不過我不會強求這會期就能過 堅持才會有希望 08/03 20:22
bathape:不知那些自稱秉持專業正義的司法官公務員們怎麼看自己 08/03 20:34
bathape:享受司法特權-以重大過失或故意為限為前提的審判 08/03 20:35
bathape:卻對在一線打拼為拯救性命被壓榨卻被視作賊寇的醫護的無情 08/03 20:37
bathape:不過,就等著看蔡怎麼被不知羞恥的醫界大者和司法官們羞辱 08/03 20:38
bathape:蔡一定要頂住呀 08/03 20:38
cyp001:推啊 那些所謂的"醫界大老" 看了真要去撞牆才行 08/03 20:44
tkr:我們的醫師公會不知道何時才醒啊 有空多關心或提醒自己選區 08/03 20:55
tkr:立委啊 沒時間去拜訪寫信留連絡方式其實也可以 08/03 20:56
daviking:推爆!!! 08/03 20:57
earthrise:醫師公會只會一直寄垃圾信件 08/03 21:02
foocollie:加油!! 不讓我們過法案 我們就聯合罷工!! 硬起來! 08/03 22:12
CassellFang:文中的"權利"應該換成"權力"才對 兩個辭意義很不同 08/03 22:17
zwx:醫療環境會墮落到這種地步,裝聾作啞及只會表自己人的醫師公會 08/03 22:25
zwx:"大老"們絕對要負最大的責任...如何從內部改變這種狀況? 08/03 22:26
hahawow:公會怎改變? 看大家在地區公會和專科醫學會怎選舉的 08/03 22:36
hahawow:除非大家能放棄配票名單,然後選舉前能發公報...... 08/03 22:38
hahawow:再不然要有個平台(像醫聲論壇或ptt)能推出各區建議名單 08/03 22:39
IronChef:我必須承認我保留 對人不對事 08/04 00:01
fatpooh:加油! 08/04 00:32
brea:林北準備遷戶籍頭給他了!!!!!! 08/04 00:49
brea: 投.... 08/04 00:50
piperwitches:推!論點清晰 08/04 00:55
uilee:全篇都是情緒性.只為了選票的發言 08/04 01:38
justiceWWEV:要選票就會站在仇醫的立場 08/04 01:42
Daedolon:情緒性在哪啊 能不能指點一下? 08/04 01:43
uilee:連刑法都搞不清楚,就要出來騙票了 08/04 01:43
uilee:還說到法官.公務員除了故意以外都沒有刑罰,也是鬼扯 08/04 01:47
Daedolon:喔喔 能舉個故意以外的刑罰案例嗎? 08/04 02:07
uilee:法官未依法審判怎麼會沒有刑責? 08/04 02:27
一審跟二審判決不同 一審法官會抓去關嗎? 要賠錢嗎?
uilee:公務員沒有小心處理有問題的案件也很容易有刑責的 08/04 02:28
uilee:那舉一個大家比較有聽過的...余文特別費案件 08/04 02:36
uilee:余文用便宜行事的方式處理特別費 08/04 02:39
本文推文不歡迎扯太遠
uilee:被人發現就是有期徒刑一年了 08/04 02:44
uilee:便宜行事就是用比較方便的做法,但是並非故意 08/04 02:45
blpark:公道自在人心 肯為崩壞醫療環境發言的立委 一定支持的啦! 08/04 03:18
purewen:立意不錯..不過有情緒性發言..還有選舉考量因素 08/04 03:56
purewen:依據會期不連續原則..下會期需重新提案..還要些時間 08/04 03:57
purewen:說不用理衛生署.總統來也沒用....就感覺過度理想了 08/04 03:59
vfgce:是有些情緒字眼,但說人家騙選票的自己想想,醫界才多少票.... 08/04 08:04
vfgce:之前有人說過,有人替你發聲了都不支持,也難怪環境越來越差.. 08/04 08:04
DrBear:推 08/04 08:08
cyp001:余文那個真的叫便宜行事? 跟本就是假發票了 08/04 08:35
cyp001:騜上用來脫罪的棋子你也信喔......笑死人了 08/04 08:35
cyp001:事實上那個叫貪污了 發票只是事後補上而已 08/04 08:40
cyp001:如果是公務員貪污 判的絶對不只一年 08/04 08:41
fatpooh:借轉,謝謝! 08/04 09:35
cooltyus:不要理某個白癡 08/04 09:38
bce:某個人的回文,請直接無視好麼,何必浪費時間? 08/04 10:29
i376ers:推 希望不要光說不做 08/04 12:03
laventidus:某半筒水的傢伙真是白癡 08/04 12:50
marisaac:一年有期徒刑還敢出來說嘴啊... 08/04 13:39
qoh:拿個被犧牲的砲灰出來也能當例子...科科 08/04 13:55
可不可以不要扯太遠 ※ 編輯: tkr 來自: 111.243.14.208 (08/04 13:59)
jyushiou:推蔡委員,為了他,連我深綠的立場都動搖了... 08/04 14:11
jyushiou:至於另外一位版友的推文嘛,當然直接無視囉,跟鄉民認真 08/04 14:12
jyushiou:就輸輸輸輸輸輸輸輸了 08/04 14:12
akmc:facebook有轉錄的地方嗎 很重要的一篇文! 08/04 14:48
Hawkeye:http://ppt.cc/nj8i 08/04 15:02
uilee:那舉一個版上比較近的案件 08/04 21:27
uilee:7840篇 抹含砷藥膏發惡臭 碩士生不治 08/04 21:32
uilee:這種過失不用刑罰嗎? 08/04 21:32
uilee:這就是你們所謂的公道嗎? 08/04 21:33
CKun:樓上u, 這種違反醫療常規的案件不在立委的「不刑罰」範圍 08/04 21:37
CKun:拜託你找個好一點的案例 08/04 21:38
cyp001:你好像連故意和過失都分不清楚 中文要不要重學啊? 08/04 21:39
CKun:你不懂什麼是「醫療常規」? 08/04 21:40
uilee:拜託那也請你看清楚蔡正元的發言好不好 08/04 21:40
uilee:他是說過失都不用刑罰呢 08/04 21:41
CKun:u果然不懂 08/04 21:42
uilee:原po tkr 都看得懂了, Ckun還看不清楚嗎 08/04 21:50
我懂啊 但是我看起來你的想法很錯亂 我想先請你弄清楚一下 故意 非故意 與過失的差別 其實我不太懂中醫含砷藥膏的用法 但是呢 依據蔡委員的新法來講 1. 假設含砷藥膏是非法或合法藥物但使用違反常規(依照學理過量或不應用於此病) 那這行為是故意 因此還是要處罰 2. 假設含砷藥膏對此病為合法適應症 用量用法也都正確 A. 發生藥物不適反應 => 有回報給醫師 => 醫師故意不予處理導致死亡 =>還是要罰 B. 發生藥物反應 => 有回報給醫師 => 醫師有進行處理 => 病人不治死亡 =>醫師不需要處罰 (因為非過失也非故意 是藥物與疾病本身的反應) 其他藥物也是同理 任何藥物都有不適反應 (鄉民稱之為副作用) 與各人體質與藥物性質有關 醫師不可能使用一個完全沒有任何不適反應的藥物或完全安全的手術 因為全天下沒這種藥(手術方式) 醫師的責任在於 1. 這個疾病是否是使用這個藥物(手術)來治療 2. 這個藥物的劑量用法是否處方正確、手術方式是否正確 3. 注意病人使用後情況是否正常 注意手術後情況 4. 若使用藥物或手術後病人有不適反應或併發症 依照現代醫學技術與常規的範圍內檢查與處理 現在台灣醫法之所以荒腔走板的原因 就是因為把醫師當成上帝 法律上的假定就是任何手術與藥物都是完全安全不可能有併發症 所以病人如果不是100%的恢復 扮演全知全能上帝的法院就先假定一定有醫療疏失/過失/故意才會導致 以至於醫師與醫院必須要證明自己是神 有著100%完美的神之手 殊不知 人就是人 不管是醫師還是法官都不是神或是上帝 playing God一定會出問題 這是全世界最荒謬的醫事法律 觀念不僅不如先進國家 甚至落後於我們對面的26 荒謬到極點莫過於此
cyp001:奇怪 我覺得寫得很清楚 是哪裡有問題? 08/04 21:51
uilee:原來只有原po tkr 看得懂 08/04 21:56
我看不懂你
uilee:就是原po說的第2點啊...刑事以故意為限 08/04 22:00
WMX:要說有情緒性發言,立委哪個不是這樣的... 08/04 22:00
uilee:我就說他連刑法都搞不清楚,就要出來騙票了 08/04 22:03
uilee:向蔡正元這種說過失都不用刑罰,會不會也太扯了 08/04 22:04
CKun: 非故意不刑罰,不代表不用賠三千萬元新台幣 08/04 22:08
uilee:但是不影響刑罰的存在性啊 08/04 22:11
CKun:老兄,立委是來修改法律的 08/04 22:13
※ 編輯: tkr 來自: 111.243.14.208 (08/04 22:40)
uilee:修成這副德性,是想鬧笑話嗎 08/04 22:31
不修才是繼續鬧笑話 台灣人法治觀念越來越糟糕就算了 連法制都落後26了 真是笑話 ※ 編輯: tkr 來自: 111.243.14.208 (08/04 22:44)
uilee:tkr你也太愛說笑 08/04 22:50
uilee:你的回文意思不就是醫生只會有故意,完全不會有過失? 08/04 22:51
uilee:這就不是笑話 08/04 22:53
tkr:有嗎? 08/04 22:59
wawayu:推蔡委員!!! 08/04 23:02
uilee:tkr在裝傻了 08/04 23:10
我尊重你的發言權利 不過我明白告訴你 我不想跟你討論
brea:秀才遇到兵..... 08/05 01:22
dierguarder:過失都刑罰 那你去監獄找醫生 XXXXXXXXX 08/05 01:25
dierguarder:台灣法治落後是一兩天的事情啊 哈哈哈 08/05 01:25
dierguarder:各項數據都顯示了台灣鬼扯的醫療型態 你視而不見整天 08/05 01:25
dierguarder:砲 你很閒阿? 08/05 01:25
dierguarder:多念點書好嗎 別來這邊吵 書念了多少沒料來這邊吵 08/05 01:26
dierguarder:都給你看數據了還吵一堆 真是有夠吵 關電視 08/05 01:26
uilee:台灣法治落後?但請問你那國法治先進 08/05 01:31
uilee:有哪一個國家過失都沒有刑罰的 08/05 01:32
uilee:過失全部都不用刑罰就是法治先進嗎,笑死人了 08/05 01:33
dierguarder:更加確定 你根本就只是來亂了 掰 我去睡啦~~Zzzzzzz 08/05 01:40
uilee:過失全部都不用刑罰就是法治先進嗎,笑死人了 08/05 01:43
uilee:也請您多唸點書再來說什麼是法治先進 08/05 01:45
wariochang:媽的,大颱風開了一個小時的山路上去看診, 08/05 09:14
wariochang:回來就看到一個放暑假的中二生在這大放厥詞... 08/05 09:15
cyp001:一般過失和醫療過失怎麼能相提並論 這很難懂嗎? 08/05 11:26
cyp001:看到叫人家多唸點書就笑了 你唸的書有大家1/10再來談吧 08/05 11:27
Howard2:Wario大 辛苦了 安全也要注意啊 08/05 11:28
cyp001:跟一些一日球迷一樣 看沒幾場球就當起球評來了 08/05 11:30
cyp001:重點是一出口就是讓人看穿自己的愚蠢和膚淺 08/05 11:31
※ 編輯: tkr 來自: 111.243.14.208 (08/05 13:13)
mark89:台灣法治落後這不是法律大一生就知道了 08/05 14:44
mark89:人民不守法 政客法界人士知法犯法 08/05 14:45
mark89:一堆的法律不是繼受別人的 不然就是幫某人量身訂做 這也能 08/05 14:46
mark89:叫做法治先進 不要笑死人了 Y 08/05 14:47
safelove:連想要醫療去刑化的委員都能選上 台灣法治是真的蠻落後的 08/05 15:27
mark89:樓上的邏輯... 選舉選不選得上跟法治的關係是....???? 08/05 17:59
mark89:我想你的法律書可能要再回去念一下 司法跟立法是分立的 08/05 18:00
amaranth:不用跟陽明醫X太認真啦 08/05 19:18
cyp001:國考過了嗎? 08/05 20:22
cyp001:不過現在沒過好像比較好 判刑判得比較輕 XD 08/05 20:22
safelove:立法委員的工作不就是立法嗎 結果他提出這麼不合理的法案 08/05 20:22
safelove:如果這樣理盲濫情都能當立委 台灣法治當然落後啊 -.- 08/05 20:23
cyp001:你的邏輯很爛 他選上立委和這件法案有相關嗎? 08/05 20:27
uilee:只能說該名立委想要推動讓台灣法治落後的笑話勒 08/06 00:09
amaranth:持續跳針中(茶) 08/06 00:11
showind83:持續跳針->無法形成新記憶? Wernicke's area injury? 08/08 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