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uma (在世界的中心叫賣愛情)
看板media-chaos
標題Re: 剛剛再次打到刑事局.....(LaNew熊案)
時間Sat Nov 4 01:40:23 2006
※ 引述《edwin11017 (EDWIN)》之銘言:
: 很不幸的 記者有保護消息來源的義務!
這樣還是不對
保護消息來源的義務是記者自己的內規
但是對外還是要有人負責才對
記者保護消息來源的情操很偉大(如果真的是消息來源的話)
可是報導涉及犯罪事實的話,請保護消息來源的記者出來負責
如果記者為了窩藏嫌犯而去坐牢,我會給他拍拍手
因為他是英雄,他是烈士,他是新聞自由的殉道者
但是現在不是啊,記者讓嫌犯發聲
可是警方要找嫌犯的時候記者就推說"保護消息來源"
然後就沒人為報導內容負責了
記者當然可以把保護消息來源的高貴情操講得頭頭是道
因為他根本不用為這個高貴情操做出什麼犧牲嘛
(真要他們犧牲什麼,馬上又搬出上有老父老母,家有妻小
這個職業多難做....種種的爛理由)
這記者比卡通裡面的防護罩還好用
防護罩還要挨槍子兒,還要代替光子力研究所爆掉
記者什麼事都不用做就可以幫嫌犯擋掉一切法律責任
那記者是不是可以合法窩藏通緝犯
然後被警方查到就說通緝犯是在我家房間給我做獨家專訪?
那太好了,以後大家犯罪逃亡就找個記者家躲
最好像天橋底下說書的,把犯罪故事的來龍去脈巨細靡遺分成10大章50小節
從頭到尾講個一年半載,記者大人還讓你包吃包住包拉撒
警察到了門外還有新聞自由幫你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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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4.207.161.175
推 genkiboy:如果這種新聞台訪問的是什麼911主使者啦...然後死不透漏 11/04 03:01
→ genkiboy:在美國他們應該第二天就被國土安全的人抄了...藏匿罪犯.. 11/04 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