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yueng (劍龍)
看板media-chaos
標題Re: [新聞] 法高速鐵路創紀錄 時速574km
時間Sun Apr 8 01:42:34 2007
※ 引述《MOTCT (竊鉤者誅,竊國者侯)》之銘言:
: 插花一下
: 一般在鐵路界會比較去區分motor跟engine
: 因為一個是吃油(柴電引擎)一個是吃電(電動馬達)
: 以台鐵為例,因為他們同時有吃柴油的火車頭和吃電的火車頭,同時還有電聯車和
: 柴聯車,要是馬達跟引擎不區分一下的話,整個維修作業會亂掉。
: 你也可以去台北捷運問,看看他們的電聯車有沒有引擎,他們一定跟你說,電聯車
: 沒有引擎,只有牽引馬達。這是一種業界的慣習用法,沒有什麼理由
: 當然其實不管motor還是engine,功能都是提供動力讓列車行駛
: 但是把鐵路電力車輛的動力來源寫成引擎,這是會被從業人員笑的
看到您這篇回文,我第一時間想到的就是 hacker/cracker 之爭。
有在玩網路的人多半都能清楚分辨什麼是 hacker,什麼是 cracker。
但無論國內外媒體,大多數的記者在談到 cracker 時總是以 hacker
取代,在中文則是以駭客取代怪客。這樣的說法絕不能說對,但
現今我們大多都能從文章的上下文判斷記者(或任何人)提到 hacker
時指的是什麼意思,也就是說,我們其實已經接受了這樣的混淆。
很多人一直到今天都還認為 hacker/cracker 應該清楚區別,不能
混用(包含我自己也如此認為)。可是當媒體一再的混用這二個
名詞時,我們會不會認為 A 媒體混用這二個名詞是不對的,而 B
媒體混用這二個名詞則無所謂?標準應該要一致不是嗎?
回到原先的 engine 與 motor,專業人士看來 engine 與 motor
決不能混為一談,這樣的論點正與 hacker/cracker 相似。如果
今天有人要談 engine 與 motor 究竟何者用法為對,應該立場
前後一致。不能因為對 A 媒體有意見,就認為做出相同報導的
B 媒體可以不受批判。
A 媒體的記者與 B 媒體的記者翻譯了同一篇(也許不是同一篇,
但內容接近)外電,外電中 engine/motor 混用夾雜,我並不認
為這種情況下可以說 A 是錯的而 B 因為自己沒看到(?)就不
認為他是錯的。更甚者,直接將對 A 持正面看法的人打入某個
陣營之中,這並不是成熟的表現。作出相同報導的二個媒體要嘛
二者都對,要嘛都錯。為 A 媒體辯解的人,其實也間接肯定了
B 媒體的文章。但否定 A 媒體的人卻不肯認同 B 媒體也翻錯
的事實,一句「我不看」直接否定掉,心態可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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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5.22.209
推 mangoleo:hacker and cracker 推阿~ 04/08 02:42
推 iamsychen:只打民視重工 不打其他重工 這是什麼道理 04/08 03:03
推 nevr:推推 hacker and creaker 04/08 04:52
→ JCC:有啥可議 所有那樣翻的都是白癡啊 管他民視TVBS不都一樣 沒看 04/08 10:01
→ JCC:TVBS所以不知他那樣報 在有人提了後我就一起罵 這沒錯吧~ 04/08 10:02
→ JCC:同樣的 本板更多人只批立場不偏綠的媒體 你要不要順變罵才公平 04/08 10:03
推 CowYao:就說沒看了要怎麼認同,難道要假裝有看然後說B媒體也錯嗎ꄠ 04/08 10:04
→ mstar:你可以"沒看TVBS所以不知他那樣報",別人就不能也「沒看」? 04/08 13:53
→ harrywu0620:某個人的邏輯跟它哥哥NCC差不多腦殘哩 04/08 15:15
→ iamsychen:推哥哥NCC 04/08 16:15
推 ILLwill:哈哈,NCC 04/09 06:15
推 chinyen:同樣的問題也發生在DSLR被翻譯成單眼相機的混亂上 04/09 1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