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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作者: howshau (howshau)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精神病患=炸彈?新聞報導用歧視字眼將開罰 時間: Tue Jun 5 15:34:27 2007 精神病患=不定時炸彈? 新聞報導使用歧視字眼將開罰! 2007/06/05 14:36 記者郭羿婕/台北報導 為了保障精神疾病病人權益,立法院5日上午三讀通過精神衛生法修正草案,未來媒體報 導精神病患新聞時,不准出現「不定時炸彈」、「瘋漢」、「人魔」等負面歧視字眼,否 則將開罰,最高可處50萬元罰緩。此外,修法也新增規定,對病人有遺棄、身心虐待、強 迫或誘騙結婚等不正當行為,都要處以罰鍰並接受輔導。 精神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案規定,傳播媒體報導與精神疾病有關的新聞時,不得使用歧視 性稱呼及描述,也不得有跟事實不符或誤導閱聽者產生歧視的報導,避免加深社會對精神 病患的負面刻板印象,否則將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更正,若屆期未更 正,可按次連續處罰。 至於明確的報導準則,衛生署方面表示,將邀集媒體和專家學者討論,比照傳染病、自殺 等新聞訂定標準。 此外,為保護日常生活無法自理的病人權益,避免遭監禁或遺棄侵害等,修法也明定,不 得對病人有遺棄、身心虐待、留置於易發生危險的環境、強迫或誘騙病人結婚或犯罪等不 當行為,否則可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公告其姓名,還要接受8小時以上、 50小時以下的收費家庭教育及輔導。 http://www.ettoday.com/2007/06/05/91-2107188.ht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122.20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122.204
waynedd:我覺得記者該去好好看一下"醫界風雲".. 06/05 15:36
cyp001:推醫界風雲, 精神科那段對病患描寫超讚的 06/05 16:37
seibu:推醫界風雲! 06/05 16:44
kinnsan:醫界風雲每一段都讓我落淚過.... 06/05 20:19
Rinehot:內容比醫龍好看N百倍 只是畫風不佳 06/05 21:28
rorosnake:醫龍跟醫界風雲的方向不一樣 我認為拿來比較不是很適合 06/05 22:33
blogspot:那以後我們是不是也不能講「記者=腦殘」 06/06 00:04
adware:樓上..管他的..繼續罵.. 06/06 10:10
Triheart:這樣會歧視到腦殘的族群 06/07 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