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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看聯合報看到這則消息 全都錄美國原廠函覆:不宜用於執法 【聯合報╱記者王瑞伶、彭淵燦/新竹縣報導】 2008.02.27 03:04 am 新竹縣警方設置在關西台三線和湖口台一線的測速器,被踢爆是用於運動測速, 引發適法性爭議;警方函詢美國原廠STALKER公司,美方函覆「不宜用於執法, 全世界都一樣」,警政署將召開專案會議,討論同款測速器的罰單是否全數退費。 目前已知使用同款測速器的還有新竹市,其他縣市是否有相同機型,有待進一步 了解。如果全數退費,單是新竹縣市需要退款的罰單,就超過三萬張。 新竹縣長鄭永金說,美方答覆已清楚說明「不宜用於執法」,警方就應儘速善後 ,該退錢就趕快退,以免用路人覺得「政府A錢」。新竹市長林政則對此爭議不 表示意見。 新竹縣市警方態度低調,不願對美方函覆內容多說明,但已把相關資料彙整呈報 警政署交通組裁示,警政署將召集相關單位及學者,討論儀器適法性和善後。 據了解,美國STALKER公司回覆給新竹警方的重點,和本報記者去年十月透過越洋 電話查證的差不多,都強調型號ATS的測速器是用在運動測速,用於交通執法有另 一種型號。函文中明確表示,新竹警方使用的這套ATS行銷世界各國,但都不能用 在執法,公司已在網頁上註記「用在執法違法」。 本報去年九月起獨家報導,新竹縣警局前年三月在關西台三線牛欄河段和湖口台 一線設置的動態數位式監視系統測速照相(簡稱全都錄),兩年來沿線住戶罰單 一大疊;後來美國STALKER公司向本報記者證實,ATS型號只能用在運動測速。 警方表示,去年十月初實地勘查後,已當場拆除引發爭議的測速器,並委託交大 、逢甲大學檢驗軟硬體是否有問題,但過程並不順利。 當時透過駐美單位發函請STALKER公司說明,但公司答覆「網頁註記即是答案」, 由於退款牽涉法律問題,警方希望有原廠背書,因此全面退款的事一直拖延。 警方統計,單是新竹縣市引用前述測速器開出罰單就有三萬多張,目前設在新竹 縣市的「全都錄」都停用;新竹縣警察局長黃宗仁說,他比老百姓更急,一直以 辦重大刑案的態度來調查此案,希望早點還給老百姓公道。 【2008/02/27 聯合報】 http://udn.com/NEWS/LIFE/LIFS3/4235014.shtml 聯合報說警方已經收到了原廠函覆,結果我中午吃飯看到TVBS報導 烏龍測速罰單全撤單? 警:未決定 記者:侯力元  新竹報導 新竹縣市最讓駕駛人抓狂的三合一測速器,前陣子被民眾發現在美國是拿來用在 「運動和車輛性能」的測速上,原廠公司網頁也註明說不適合用在執法上,因此 ,警方已經去函問美國廠商,但還沒有收到回函,所以目前已經被開罰的民眾, 警方不會全數撤銷,只會針對有爭議的罰單,從寬認定。 就是這組「三合一測速器」讓民眾火大、警方頭大,會這麼說是因為,這款測速 器三不五時就把經過的龜速車自動升等成跑車,民眾罵到臭頭,警方申訴也接到 爆。員警:「只要前後左右,都沒有其他車干擾的情況下,代表這部車就是違規 。」 當時就有民眾發現,這款測速器在美國檢驗局核定的,是用在「運動和車輛性能 」的測速上,而原廠網站也註明,「不適合用在執法上」; 既然廠商網頁都註明 說不能執法了,那麼被照到的民眾,要不要罰錢,警方去函問美國廠商,但還沒 接到回函。 新竹縣警局副局長吳清湖:「有關本局所安裝的測速器,民眾質疑問題,本局慎 重起見,特別函請美國原廠公司給我們答覆,目前尚未接到美方答覆。」 不過警方強調,就算收到回函,這套系統要不要再繼續使用,還得看警政署和商 檢局的認定,而目前已經開出的3萬張罰單也不會全數撤銷,只會針對駕駛認為有 爭議的部分,自行舉後會從寬認定。 http://www.tvbs.com.tw/NEWS/NEWS_LIST.asp?no=yu20080227122547 這邊TVBS報說新竹縣警局副局長說沒收到美國原廠函覆耶 到底是有收到還是沒收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3.5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