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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instean (台北捷運世界一流)》之銘言: : 曾大記者....你說修法是預留替國民黨某特定立委解套,證據在哪? : 該立委被判四年多的有期徒刑,就算修法他也不能易科罰金不是嗎? 請教前馬英九板板主, 你是否中文閱讀能力有問題? 本篇報導還有「仍在上訴中。」 你是看不懂嗎? 這樣的想像空間,所有立法院的記者都心知肚明, 只不過僅自由一再點出。 http://www.wretch.cc/blog/laichingte/22468244 據了解,這項修正草案與某位有案在身的藍委有關,參與協商立委,都心知肚明, 只是不願明說。呂學樟昨不斷向賴清德遊說,希望簽字同意,儘速通過此案。賴質 疑到底是替誰解套?結果得到「服務選民」的答覆。據悉,法務部官員已親自拜訪 上述有案在身的藍委,希望不要因此破壞刑法體系。 http://www.shadowgov.tw/?p=news,detail,8449 尤其某前親民黨籍有案在身的藍委被影射為此案之利益關係人,引起各方議論。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jul/23/today-f2.htm 國民黨立委呂學樟提出刑法第四十一條修正草案,放寬「易科罰金」的規定,區區 一個條文,一時之間還看不出花樣。但稍細究,修正草案明顯變更刑事政策,更破 壞刑事法理。他為的是啥?看看過去有哪位親民黨立委被判刑,答案一目了然。 這個大立委是誰?立法院路人皆知。國民黨的黨鞭裝做不知,國民黨的立委閃到路 旁,「完全執政,完全潰堤」。眼見「易科罰金」此等重大的刑法規範,就要土崩 瓦解,誰來「救台灣」呢?答案竟然是國民黨支持者最鄙視的民進黨。這是何等的 諷刺! 至於提案委員事後多次為此責難王清峰, 大動肝火, 甚至威脅不修法就刪除司法院預算, 這也是議事系統都查得到的。 你可以找個認識的朋友在立院工作的, 幫你找影像出來看。 這一切都很清楚。 如果幾位藍營支持者搞了老半天, 只能拿一個立法院大家都知道的秘密來說嘴, 也實在是遜到家了。 : 再者,哪個立委被判四年多我想這應該不難查到吧?用「某國民黨立 : 委」來代替是因為懶的查呢?還是說怕對自己所寫出來的報導負責? :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dec/31/today-fo3.ht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113.127 ※ 編輯: wetteland 來自: 61.229.113.127 (12/31 23:19)
freefrog :push 管你哪一黨,別破壞司法體制! 59.126.153.18 12/31 23:32
thisisapen :請問一下為何你在報導中只提到證券交 61.230.168.20 01/01 02:03
thisisapen :易法171條最重本刑十年,卻刻意忽略 61.230.168.20 01/01 02:04
thisisapen :該條最輕本刑三年的規定 61.230.168.20 01/01 02:05
thisisapen :這樣難道沒有可能會誤導民眾該立委有 61.230.168.20 01/01 02:06
thisisapen :適用這次修法嗎? 61.230.168.20 01/01 02:07
Asclepius :寫的不錯,推 125.224.53.27 01/02 0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