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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我個人對能夠普傳的靜坐方法的觀點: 一、一般人能修習,即使有身障的人,仍能不限姿勢地修習。 二、方法本身沒什麼問題,就算沒得到好處,起碼也不會有壞 處。 三、修習靜坐的人,後來結婚的仍很多,適合普傳的方法,不 可要求絕對地禁欲。(但可有靜坐前後二十四小時,不可有性行為 ,包含自慰的規定。) 四、方法可以長久地修習,無須一換再換。 五、簡單易懂,操作方法不繁雜。 只是每個人成長環境和接收的資訊並不同,像我雖然家裡是民 間信仰,但我小時候接觸的基督教和長大後信仰的宗教都沒有在拜 偶像的,自然而然在靜坐時就不會有什麼看到神祇這方面的經驗。 同一種現象(像靜坐時看到光),像法輪功或是一些功的說法 可能會扯到天目,有宗教信仰的有的會以為他看到神明來了,乃至 道家各派,甚至佛教不同門派的看法都不同,其實就覺受而言,就 是看到光而已,但因為每個人接觸到不同的知識,並且相信這種說 法,而被賦與不同的意義。 一般來說,我是反對宗教太過狂熱或迷信的人修習靜坐的,主 要是觀念很難改的過來,人云亦云,容易把許多現象給靈異化…… 有精神方面的疾病,一般來說,也不適合修習靜坐。 ※ 編輯: ilanese 來自: 61.216.247.88 (01/20 1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