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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在B醫院工作 以前工作的A醫院的同事打電話來問有沒有收到通知 一問之下才知道A醫院突然說「8年來某個項目的ppf比例算錯,多算給大家了」 「要求所有拿過這項ppf的主治醫師全數返還8年來溢領的部分」 這合理嗎??!! 不曉得有沒有板友遇過類似的問題? 想請教大家的意見,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212.7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edstudent/M.1513003930.A.4BC.html
lordguyboy: 直接嗆他法院見R 醫院一堆可以檢舉的東西 12/11 22:53
mightymouse: 理論上要返還,醫院可以告你侵占,不過只是理論 12/11 23:17
mightymouse: 不過如果有因為發錯造成你的損失,例如被多扣所得稅 12/11 23:19
mightymouse: ,你可以跟他們要 12/11 23:19
pipiann: 請他舉證6年來PPF的計算方法 拿來公開 這價值比錢還多 12/11 23:59
pipiann: 要告你侵占就要舉證計算方法跟數量 而且要公開 12/12 00:00
pipiann: 很多醫院根本就不想讓人知道 12/12 00:00
pterosaur: 如果算是醫師看病報酬的話,依民法第127 12/12 00:28
pterosaur: 條第4款,超過兩年的你可以不付!但如果 12/12 00:28
pterosaur: 你主動給的話,醫院本身有請求權,你就要 12/12 00:28
pterosaur: 不回來了! 12/12 00:28
kimos: 邏輯上 我相信五樓說的... 看有沒有法律相關回答 12/12 00:51
segga: 一通電話就要那麼多錢 頗呵 12/12 01:10
kinomon: 還啊 12/12 01:47
terminator3: XDDDD過八年才知道喔 12/12 03:24
WMX: 拉板凳看好戲 12/12 07:24
giadruu: 告不成侵佔的,侵佔的前提是你知情而且蓄意,它寄這封信 12/12 07:31
giadruu: 給你就代表你毫不知情啊,何來侵佔? 12/12 07:31
bathape: 請醫院舉證PPF公開計算方式 12/12 07:32
skypray: 45項健保檢查被設成自費,兩者抽成不同 12/12 07:44
mightymouse: 如果事後告知而不返還應該也構成蓄意條件,而民法127 12/12 07:44
mightymouse: 條好像應該是指醫師對資方的請求權,不過要求醫院公開 12/12 07:46
skypray: 所以有開相關檢查的人,會被追繳溢領金額(自費—健保) 12/12 07:46
mightymouse: PPF計算方式應該算是可以作為防禦手段,大部分醫院的 12/12 07:46
skypray: 在職者可上系統查每一筆溢領金額,離職者只能問人資室了 12/12 07:47
mightymouse: PPF計算都不公開透明 12/12 07:47
mightymouse: 而且隔了8年才發現也神奇,是公立還是私人醫院? 12/12 07:49
rucwmj273b: 拉板凳 12/12 08:46
Tosca: 法院見阿 有膽八年來帳戶全部公開給法官看XD 12/12 08:47
inconspicous: 根本不用鳥他,一開始有談好計算方式嗎?說算錯就 12/12 08:52
inconspicous: 錯喔 12/12 08:52
nephrologist: 可能有不當得利 不過像大家說的 前提要醫院敢公開 12/12 09:02
nephrologist: PPF方式 且當時合約有PPF公式 不然不用理他 12/12 09:03
Townshend: 大家的醫院有公佈pf計算方式嗎 敝院是沒有 12/12 09:14
hygen: ppf不就是拿醫師賺的錢扣掉一些才發給醫師?醫師從來只有少 12/12 09:18
hygen: 領,哪來溢領阿?? 12/12 09:18
Philcat: 這什麼鬼... 12/12 10:18
tatata: 醫院是被健保追繳久了 想說自己也來追繳醫師薪水看看 12/12 10:29
terminator3: 真的還醫院搞不好還跟你追八年來的利息XDDDD 12/12 10:30
SAC0724: 請公佈醫院拜託 12/12 11:46
richard85: 說侵占或民法127第四款的不懂不要亂說 12/12 11:52
richard85: 侵占須有一個對外法律關係(指定用途),而未使用在該用途 12/12 11:56
richard85: 23上1830例+司法院72廳刑一177號 12/12 11:57
richard85: 勞雇內部薪資計算不會有刑法問題 12/12 11:59
richard85: 這次事件再次顯示工會的無能與大老掌控 12/12 11:59
richard85: 還虧這家醫院是全國第一間成立企業工會的醫院 12/12 12:00
richard85: 民法127四款對象是醫療使用者(病人),要催他2年內繳清 12/12 12:02
richard85: 時間過了,仍然有請求權,只是對方可以在法院抗辯不給錢 12/12 12:03
richard85: 醫院要錢會以民法179不當得利,要件有四個1.對方給付2. 12/12 12:07
richard85: 1.對方給付2.己方得利3.致對方損失4.無法律上原因 12/12 12:07
richard85: 攻防大概都在第4,基本上醫院很難舉證,所以通常會要跟你 12/12 12:08
richard85: 用優惠還款方式來誘引你跟他簽一份協議書,簽了就有債務 12/12 12:09
richard85: 醫院也不敢奢望全部要回來,能要多少算多少,不簽他不能 12/12 12:10
richard85: 拿你怎樣,他告你會傷人100自損200,他fire你等著上新聞 12/12 12:12
richard85: 而且會有勞資爭議糾紛及資遣費問題,更有可能驚動勞動部 12/12 12:14
richard85: 上一句更改,勞動部把醫師排除勞基法適用,所以沒有上述 12/12 12:27
richard85: 的問題,受僱醫師的悲傷 12/12 12:27
Newstart: 樓上好猛 12/12 13:02
changmada: 好專業的推文 12/12 13:58
chungrew: r大好厲害 12/12 14:16
surfinglin: 如果還在A醫院工作的同事,不簽這些「優惠還款條款」 12/12 14:24
surfinglin: 也會擔心後續在醫院會不會有哪些隱形的「被對待」 12/12 14:24
topaaron12: 區區一家醫院而已 12/12 14:40
mightymouse: 果然有強者推文了 12/12 19:03
pipiann: 主張上 他可以主張計算錯誤要你繳回 但是有沒有錯誤 12/12 21:24
pipiann: 是法院判斷的 不是他說的 主張者需要公布詳細情況 12/12 21:25
pipiann: 讓法院去判斷 我也只要求這樣 而且以後大家都知道 12/12 21:25
pipiann: 而且常態性計算錯誤 那表示醫院管理上有問題 12/12 21:26
pipiann: 應該也要請主管機關介入處理 12/12 21:26
WMX: 公立還私立的啊?好想知道是哪家 12/12 21:31
surfinglin: 謝謝大家! 12/12 22:35
davidlin99: 大概是醫院來個大查帳,會計突然發現有問題,但是不追 12/13 08:24
davidlin99: 要自己吃下來,只好看看有沒有好心人幫忙吃.... 12/13 08:25
davidlin99: 之前也發生過,轉錯薪資,突然變多,但是時間很近,就 12/13 08:26
davidlin99: 轉還給他,但是差了7-8年,基本上不理他,發票都丟了 12/13 08:27
davidlin99: 稅都繳了..... 12/13 08:27
Townshend: 嘉基? 12/13 09:49
sd231: 什麼醫院啊?那他少發的也有要補發嗎? 12/13 18:23
t20317: 高醫? 12/16 1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