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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健保新規!醫院「A不到10萬」免送檢調 開罰免等判決最高罰20倍 記者黃仲丘/台北報導 國內每年醫療院所A健保金額達一億多元,平均有95家醫療院所因此遭送檢調,但健保署發? ,過去經偵辦後有6成以上都是緩起訴,僅3成需起訴。若等到完成三審,恐得多年健保才能 依法開罰,難有嚇阻力。健保署新公告《全民健康保險法第八十一條涉及刑責移送司法機關 辦理原則》。增訂A十萬以上才需移送檢調的門檻,減少無謂的送件。而因此免移送者,若? 定A健保,已不用等檢調結果即可馬上開罰A健保金額的2~20倍。 健保一年收到醫療院所申報費用的資料約有3億2千萬件,過去健保署統計,每年因醫療院所 不實申報、詐領健保的金額達一億多元。 健保署整理醫療院所五大認定犯罪行為A健保樣態 健保署於5月24日正式公告了一項與醫療院所若涉A健保最相關的懲處原則,將原本的《全民 健康保險法第八十一條規定違法案件函送偵辦注意事項》名稱正式改名為,《全民健康保險 法第八十一條涉及刑責移送司法機關辦理原則》,並在內容上做了重大調整。也整理出了五 大認定有犯罪行為的A健保樣態,與移送條件,包括: 一、容留未具醫師資格者,為保險對象診療或處方,申報醫療費用。 二、登錄保險對象保險憑證,換給非對症之藥品、營養品或其他物品,申報醫療費用達十萬 點以上,且未與本署達成和解或未足額返還不當申報之醫療費。 三、未診治保險對象,卻自創就醫紀錄,申報醫療費用達十萬點以上,且未與本署達成和解 或未足額返還不當申報之醫療費用。 四、明知實際就醫者非持有健保卡本人或非保險對象,故意申報醫療費用。 五、其他以虛偽之證明、報告或陳述,申報醫療費用,經停約三個月以上或終止特約,執行 完畢後五年內再犯。 過去十一年 六成判決都是緩起訴輕罪 為何健保署會特地修正A健保的辦理原則?與過去有何不同?健保署企劃組參議董玉芸表示? 過去健保法規定,若醫療院所有故意虛報的話,沒有限制金額一律都要移送檢調,但過去調 查,很多虛報金額不是很多,醫師也都說不小心,而原本是規定「故意」才會移送,但因為 「故意」或者是「過失」都在醫師的心中,因次對行政人員的判定是有困難的,因此在無法 確認犯意的情況下,涉虛報醫療院所幾乎都被送檢調了。 但健保署也回顧,國內自2010年到2020年11年間因涉及刑法偽造文書及詐欺等罪嫌遭偵辦的 醫療院所,這段期間每年平均有95件。董玉芸表示,但經檢調偵辦後認為罪刑重大遭提起公 訴比率為27%,不到三成。有62%為情節較輕的緩起訴,另有11%是不起訴。 新增醫療院所A健保 10萬以上送檢調門檻 董玉芸表示,考量整體而言,遭司法機關認須起訴由法院審理之案件不多,但涉及浮報健保 ,等三審宣判結果,健保署才可依法處2倍到20倍罰鍰。但時間一拉長,就失去嚇阻力。 為減少醫療院所為小金額浮報卻得面臨多年司法纏訟的情形,考量緩起訴理由及刑事訴訟法 第253條「微罪不舉」之概念,健保署參考了過去健保法規定與醫療院所「終止合約」的門? 10萬元,主要是認為若浮報達10萬以上就很難說不是故意,因此自5月24日起,浮報金額達? 萬以上才會被移送檢調。且未移送檢調者,若確認有A健保,健保署已不用等檢調結果即可? 上開罰A健保金額的2~20倍。 若遭移送檢調者,董玉芸也強調,本次的處理原則規定,若醫療院所主動向健保署揭露或配 合調查,坦承犯行並繳回應扣減(還)之相關費用,健保署也必須向檢調說明其配合程度, 併送司法機關,供減輕量刑參考。盼透過新的規定,兼顧維護健保財務及維持與醫界良善之 夥伴關係。 董玉芸表示,這是健保署署長石崇良剛上任時提出的想法,之後於3月到4月間經專家會議討 論後的結果,5月24日起,新的案件小金額已免被送地檢署,醫界也大多表示支持。 心得:來囉 砍健保後 現在直接變有罪推定 我們連基本人權都沒有了 還要被要求有醫德? 一樣是幫大家畫重點 1. 三立 2. 石崇良 3. 醫界大多數又表示支持了 醫界到底是誰啦,紅色金屬喔 ---- Sent from BePTT on my iPhone 1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0.170.14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edstudent/M.1685159696.A.BC9.html ※ 編輯: Redbeansauce (223.140.170.142 臺灣), 05/27/2023 11:59:33
Redbeansauce: 可悲有罪推定 05/27 12:02
Redbeansauce: 還要我們醫生有醫德 05/27 12:02
Redbeansauce: 連人權都沒了 05/27 12:02
soulof5566: 建議藥師公會開幾車威而鋼給醫師公會的理事長跟理事們 05/27 12:09
soulof5566: ,軟趴趴。 05/27 12:09
mightymouse: 醫界普遍贊成? 05/27 12:11
et1783: 恢復東廠 05/27 12:31
lyphard121: 醫界贊成的是誰啦 05/27 12:50
PorscheAG: Tosca吧 05/27 12:55
ganglia01: @紅金屬 05/27 12:56
jiinder: 下架民進黨 05/27 13:07
chillybreeze: 政治人物應該比照辦理A十萬以上也要罰20倍啊 05/27 13:16
lwamp: 民進黨信徒會說反對的人一定都是有詐領健保費在心虛 05/27 13:27
lwamp: 有沒有A健保 民進黨說了算 05/27 13:28
ainamk: 變成有罪推定到底是怎樣 05/27 13:33
VkevinV: 太扯了。這個醫界立委確定不出來擋嗎 05/27 13:55
cici950630: 哈哈哈哈看完笑到不行速過欸 ,增健保就毛一堆 05/27 14:15
chillybreeze: 要不要提釋憲,有罪推論耶 05/27 14:21
HookWorm: 賤鴇鼠根本是垃圾土匪 05/27 14:56
rainsilver: 笑死 還有這種喔 不用判決 說你有罪就有罪開罰 05/27 15:01
elfish123: @紅金屬 05/27 15:14
cshl: 民進黨裡面是有人拿石頭砸自己人的腳?還是要轉移焦點? 05/27 15:26
cshl: 低於10萬改走行政處分,不用適用無罪推定? 05/27 15:35
cyp001: 死忠的會跟你講換黨沒有用 換誰上來一樣亂搞 05/27 16:51
redmetal: 紅豆醬料吧~ 05/27 17:01
redmetal: 不用那麼急著讓大家知道你多沒料好ㄇ~ 05/27 17:02
redmetal: 可以跟大家開示看看為什麼換什麼黨醫界就鹹魚翻身嘛 05/27 17:04
dashon: 20倍 所以可以直接200萬罰你就對了 05/27 19:01
ChangAlan: 認同換黨不會鹹魚翻身,所以要一直含淚支持 05/27 19:02
livability: 畢竟是死忠的 05/27 19:20
retriever33: 到底是造了什麼孽…. 05/27 19:23
elfish123: 畢竟我們有紅金屬和Tosca這種寶貝 05/27 19:30
livability: 不是對什麼黨有期待才要政黨輪替。 05/27 19:41
livability: 是因為政黨輪替才能讓政黨間有機會狗咬狗,啊是相互 05/27 19:41
livability: 督促制衡。 05/27 19:41
livability: 期待當民進黨成為在野黨之後,又可以有 05/27 19:43
livability: 黨組織人民上街頭抗議的盛況。 05/27 19:43
livability: 而不是現在什麼都要含淚支持的憋屈 05/27 19:44
MoWilliams: 哈 健保不意外 05/27 19:49
lwamp: 有在關注中醫的就知道中醫最近更慘 每次看到超死忠的臉友發 05/27 19:54
lwamp: 狀態抱怨 我都呵呵 05/27 19:54
Angmar: 這樣沒違憲? 05/27 19:56
lwamp: 套句名言 反對者可以不用支持民進黨 在那叫什麼 05/27 19:57
redmetal: 從來沒說過不支持政黨輪替喔~只是光默默跑票對醫界也 05/27 20:09
redmetal: 沒啥幫助就是 政治腦吐不出象牙就看清楚別再腦補妄想惹 05/27 20:09
redmetal: 能讓政治腦恨得牙癢癢也算不枉我的初衷啦~帶大家認識 05/27 20:12
redmetal: 一些奇葩唉低也算為醫界盡一點力~ 05/27 20:12
kamisanma: 第四條嚴格執行的話 很多老人大宗的挫著等 05/27 20:30
Ninivite: 因為發現移送9成都沒事 現在健保局決定直接罰20倍 05/27 22:45
tienhun: 傻眼爆 不知道要說什麼了 05/27 23:05
miarika123: 幾乎都送檢調>不到1/3公訴 所以檢方是覺得健保大多亂 05/28 00:13
miarika123: 送/不符要件 還是情節輕微? 05/28 00:13
elfish123: 紅金屬又在自我介紹了真好笑 05/28 00:43
HookWorm: 為了要政黨輪替然後換一個更爛更黑而且親向敵國的政黨 05/28 01:55
HookWorm: ,然後健保明明是這個政黨搞出來的,呵呵 05/28 01:55
elfish123: 33樓的概念明明很好懂,總是會有死忠的直接發極端邏輯 05/28 02:01
elfish123: 言論混淆視聽 05/28 02:01
wrct29: 所以擺爛政黨等八年也可以被輪替上來,只是大家一起擺爛 05/28 04:43
redmetal: 佛渡有緣人~沒緣的就繼續跳針~ 反正增加大家對奇葩 05/28 10:16
redmetal: 唉低的辨識度就好 好釣的程度跟他們的言論一樣無腦耶XD 05/28 10:16
lwamp: 不政黨輪替 執政黨就是繼續擺爛 05/28 10:44
elfish123: 有紅金屬好釣嗎,嘻 05/28 11:24
baldeagle: 你們玩得滿開心的嘛….還好我黑名單都看不到跳針塔綠 05/28 11:27
baldeagle: 班 05/28 11:27
redmetal: 樓上就看你庫存的蔡宗痛玉照就好啦~ 05/28 13:16
rason6: 爛的換更爛的,比較好?這樣才民主? 05/28 13:24
lwamp: 爛的還不換一定會更爛 05/28 13:30
redmetal: 所以無論如何更爛的也要換?其實樓上很期待韓總回歸吧~ 05/28 14:16
redmetal: 難怪應該沒事跑急診是沒錯~真的蠻需要的! 05/28 14:18
lwamp: 叫人生病不要看病的還在搞笑唷 05/28 14:27
lwamp: 死忠的邏輯都很好笑 支持韓總的人是你吧 還有明明我是酸死 05/28 14:29
lwamp: 忠的怕把急診塞爆叫人不要去急診 偏偏要扭曲成叫人沒事跑 05/28 14:29
lwamp: 急診 05/28 14:29
lwamp: 疫情下病人連診所都不敢去了 只有民進黨跟死忠的覺得有人會 05/28 14:31
lwamp: 沒事往急診跑 05/28 14:31
ANava: https://imgur.com/60uLmL2.jpg 05/28 16:05
redmetal: 哈哈還扭曲咧好委屈喔~不是說要灌爆急診怎麼又龜惹~ 05/29 08:13
redmetal: 是不是扭曲回去看白紙黑字都知道啦 只是沒營養的留言好 05/29 08:13
redmetal: 像也不用浪費時間就是 05/29 08:13
lwamp: 民進黨跟死忠的把去急診的病人都當賊防 這種水準如果是醫師 05/29 08:26
lwamp: 會被笑死 05/29 08:26
lwamp: 綠色邪教邏輯都很像 急診被擠爆就怪人民故意去塞爆急診 疫 05/29 08:29
lwamp: 苗不夠就怪為什麼要一窩蜂打 雞蛋不夠就說是人民屯蛋 05/29 08:29
redmetal: 樓上認為擠急診請診斷書不該防才會被笑死吧~阿後面可都 05/29 08:55
redmetal: 是你腦補的囉~我是從沒說過啦但提醒症狀厲害真的要去看! 05/29 08:56
Stfish: 咁 05/29 08:58
redmetal: 從沒說不能去急診啊 像你如果半夜發作起來也可以去啊~ 05/29 08:59
ashidaka: 明明是減少濫訴擾民的政策修正,怎麼在這裡被說成惡法? 05/29 11:38
ashidaka: medstudent版的邏輯真讓人看不懂啊..... 05/29 11:39
delta0521: 因為變成由健保局自行判定,照以往經驗可能變成全部有 05/29 14:52
delta0521: 罪、繳錢贖身(除非要賭一口氣,不然金額也會控制在放 05/29 14:52
delta0521: 棄比較輕鬆的程度); 難期待真正黑心的診所被抓出來 05/29 14:52
ashidaka: 不是變成,本來就是健保局認定,而且本來是不管金額,一律 05/29 15:13
ashidaka: 送檢調法辦,現在改成一定金額以下微罪可以跟健保署和解 05/29 15:14
ashidaka: 情節重大的還是維持要送檢調法辦 05/29 15:15
baldeagle: 微不微罪賤鴇局認定喔?阿不就自己當檢調法官 05/29 17:46
ashidaka: 喜歡跑法院請檢察官法官認定有無不法就請自便,反正又沒 05/29 17:55
ashidaka: 規定強制要跟健保署和解賠錢,你高興就好 05/29 17:56
cyp001: 其實這問題很嚴重耶 健保局哪來的權力自行擴權啊? 05/29 18:00
cyp001: 法源依據又在哪...? 那下次改成賠50倍好不好? 05/29 18:01
miarika123: 權力托斯卡說了啊 不爽不要加 這就是健保的底氣 05/29 19:17
revorea: 不用判決,厲害了…. 05/30 06:49
inconspicous: 好爽喔,因為 都 輸,乾脆直接罰錢就不會輸了 05/30 10:06
fssh710020: 醫師比開計程車的還不如 說你是賊你就是賊 05/30 23:05
aydybuv: 直接當有罪當然減少濫訴呀 喊冤吞下去 05/31 03:56
cyp001: 剛看到有人貼的 判決無罪還是可以罰喔 05/31 11:15
redmetal: 賤鴇A個資自己先重罰再來說啦 e04 05/31 17:01
a0972723495: 早就該改人次申報了 05/31 17:41
mightymouse: 說要減少濫訴可是本來的定罪率很低欸?由健保局直 05/31 19:20
mightymouse: 接認定不妥吧 05/31 19:20
redmetal: 公會好歹該出面一下吧…… 06/02 08:04
snowlakers: 醫屆綠油油,一堆死忠的,被割韭菜剛好而已 06/03 08:23
pippen2002: 智障817優質選擇?!怪誰呢? 07/01 2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