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politics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suhu5566 (蘇胡五六)》之銘言: : 上次看到某的台北市議員說市議員是沒有給職的 : 議員每個月只能領研究費+相關補助 : 但我查了一下 議員的研究費是依照市政府一級機關首長本俸、專業加給及主管職務加給 : 好像每個月還有選民服務費(????) : 出席費(1000) 交通費(1000) 膳食費(450) 健康檢查費(16000/年)..等等 : 但卻沒有一個明確的數字 : 很好奇 他們一個月到底可以領多少錢 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 第 1 條 本條例依地方制度法第五十二條第三項及第六十一條第三項規定制定之。 第 2 條 本條例所稱地方民意代表,係指直轄市議會議長、副議長、議員;縣 (市 ) 議會議長、副議長、議員;鄉 (鎮、市) 民代表會主席、副主席、代表 。 第 3 條 地方民意代表每月得支給之研究費,不得超過下列標準︰ 一、直轄市議會議長︰參照直轄市長月俸及公費。 二、直轄市議會副議長︰參照直轄市副市長本俸、專業加給及主管職務加給。 三、直轄市議會議員︰參照直轄市政府所屬一級機關首長本俸、專業加給 及主管職務加給。 四、縣 (市) 議會議長︰參照縣 (市) 長本俸、專業加給及主管職務加給。 五、縣 (市) 議會副議長︰參照副縣 (市) 長本俸、專業加給及主管職務加給。 六、縣 (市) 議會議員︰參照縣 (市) 政府一級單位主管簡任第十一職等 本俸一級及專業加給。 七、鄉 (鎮、市) 民代表會主席︰參照鄉 (鎮、市) 長本俸、專業加給及 主管職務加給。 八、鄉 (鎮、市) 民代表會副主席︰參照縣轄市副市長本俸、專業加給及 主管職務加給。 九、鄉 (鎮、市) 民代表會代表︰參照鄉 (鎮、市) 公所單位主管薦任第 八職等本俸一級及專業加給。 前項所稱專業加給,係指一般公務人員專業加給。 直轄市首長是比照簡十三 以本一算為 45665+36730+28510=110905 第 4 條 地方民意代表依法開會期間,得支給之出席費、交通費及膳食費,不得超 過下列標準︰ 一、出席費︰每人每日支給新台幣一千元。 二、交通費︰每人每日支給新台幣一千元。 三、膳食費︰每人每日支給新台幣四百五十元。 第 5 條 地方民意代表因職務關係,得由各該地方民意機關編列預算,支應其健康 檢查費、保險費、為民服務費、春節慰勞金及出國考察費。 直轄市議會議長、副議長、縣(市)議會議長、副議長及鄉(鎮、市)民 代表會主席、副主席,得由各該地方民意機關編列預算,支應因公支出之 特別費。 前二項費用編列最高標準如附表。 附表:http://law.moj.gov.tw/Law/law_getfile.ashx?FileId=0000045476 第 6 條 直轄市議會議員每人得聘用公費助理六人至八人,縣(市)議會議員每人 得聘用公費助理二人至四人,公費助理均與議員同進退。 前項公費助理補助費用總額,直轄市議會議員每人每月不得超過新臺幣二 十四萬元。但公費助理每人每月支領金額,最多不得超過新臺幣八萬元, 縣(市)議會議員每人每月不得超過新臺幣八萬元。公費助理適用勞動基 準法之規定,其相關費用,由議會編列經費支應之,並得比照軍公教人員 年終工作獎金酌給春節慰勞金。 看完這篇 覺得當鄉鎮市民代表比較好 -- 態度決定人生的高度 格局決定人生的結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155.17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