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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情況好了 管理員應該是房東女兒 跟我說簽兩年省1個月租金 我搬進來就先直接給他繳了一年租金 所以兩個月押金就沒給 但是住進來後發覺租金貴 有點不符合他的價錢 但是合約內有一條是 "如果乙方要契約期間內搬離,不得要求租金和押金償還" 那我住滿快一年或一年就搬 是否還需要給他其他費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1.92.153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rent-exp/M.1410975142.A.0F8.html
mimily0504: 那一條應該是押金就充當違約金了。 如果你租金用光, 09/18 01:35
mimily0504: 直接搬走,他手上是沒錢可以扣,不過有契約是看他有沒 09/18 01:36
mimily0504: 有積極跟你討 09/18 01:37
active716: 基本上這算你違約,不過如果你住不滿一年的話,那些租 09/18 12:10
active716: 金就通通沒收,至於要不要賠償押金問題就看房東本人 09/18 12:10
Roia: 順便請問一下,租金全數沒收是不是不合理呢?記得看過法律上 09/19 02:34
Roia: 規定未住滿超收的租金應該返還,難道因為契約書註明了,所以 09/19 02:34
Roia: 契約書效力大於法條規定嗎? 09/19 0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