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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長期在台北市區租賃一間套房,因為商務洽公需求,大概每2、3個月才去住個幾天,平 時也有按時繳租,也沒有違約相關事項,今年1月才又重新簽一年的契約,到期至今年12 月底。 但房東前兩天聯絡我,覺得我沒有每天住在那裡的需求,希望我在下個月前搬走,也叫我 不用再繳下月房租,他們要退還押金給我。但因為租賃契約中有一條關於「第十條:任意 終止」(如圖),請問我只能依約搬離嗎? https://i.imgur.com/QvGXB5S.jp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9.33.21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ent-exp/M.1711385585.A.B1E.html ※ 編輯: ashine7150 (114.39.33.210 臺灣), 03/26/2024 02:53:35
summerair11: 對,只能搬 03/26 09:34
Keade0325: 合約有寫雙方都可以提前終止 03/26 12:45
MOMO0478: 合約上面寫提前一個月告知 他做了~~雙方都可以解約 03/26 17:46
hodinup1: 樓上不正確喔。房東前2天通知你,那就是3/24左右。要求 03/26 21:02
hodinup1: 你下個月前搬離,那就是4月前。這樣可沒有一個月以前通 03/26 21:02
hodinup1: 知,所以你需要搬離,但房東需賠償你一個月租金。 03/26 21:02
mark0204: 還可以買下來,這樣就可以不依約搬離...zzz... 03/26 21:16
mag1021: 對啊 但約上有寫1個月前(30天) 如果你不爽 03/26 22:06
mag1021: 就給他30天住好住滿 第30天再搬 03/26 22:06
mimily0504: 房東可以支付一個月違約金,就不用提前一個月告知, 03/27 10:27
mimily0504: 而且房客還要開門配合帶看 03/27 10:27
mimily0504: 2-3個月才住幾天,另租其他房子也沒差吧 03/27 10:29
myaku524: 好神奇,很少住又按時繳房租是好房客吧 04/02 01:28
myaku524: 等於房子既不太會耗損又有錢收,竟然會叫你搬走- - 04/02 01:29
spmark: 可能怕房子放著壞 04/02 21:16
spmark: 房子沒有人使用的話,其實壞很快 04/02 21:16
spmark: 但兩三個月才住幾天的話,去旅館不是比較便宜嗎 04/02 21:17
ecknair: 大概是電費收很貴 看這位仁兄沒什麼在用電嫌賺不夠吧 04/03 1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