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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cAbx0AO ] 作者: peterlin495 (專業果粉O'_'O)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房東超收電費有法可管 內政部修租屋契 時間: Thu Apr 25 21:46:38 2024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1.媒體來源: ※ 例如蘋果日報、自由時報(請參考版規下方的核准媒體名單) ※ Yahoo、MSN、LINE等非直接官方新聞連結不被允許 中廣 2.記者署名: ※ 若新聞沒有記者名字或編輯名字,請勿張貼,否則會被水桶14天 ※ 外電至少要有來源或編輯 如:法新社 張柏仲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 標題沒有完整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房東超收電費有法可管 內政部修租屋契約規定擬5月上路 4.完整新聞內文: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違者刪除(政治類水桶3個月),貼廣告也會被刪除喔!可詳看版規 不少租屋族反映,部分房東以臺電公司的「最高級距」每度電價金額,向房客收取不合理 的電費,因而產生許多爭議。內政部長林右昌表示,已經研擬修正「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 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中,有關「租屋電費計收」的規定,並從24日起預告20天,預計 將在5月底前報政院核定,儘速正式公告施行,希望能讓租屋電費的收取更加公平合理, 電費資訊也能更為透明。 林右昌進一步說明,這次修正內容包括2大重點。首先,在「租約電費計收標準」部分, 如果房東房客雙方約定是按照「用電度數」來計算電費,每度電價將不得超過租屋處電費 單的「當期每度平均電價」,同時屋外公共設施的電費如果未分攤併入租屋處的電費之內 ,房東也不得額外收取;如果房東房客雙方不是約定按「用電度數」計費,那麼房東所收 取的電費,將不得超過電費單的「當期電費總額」。 其次,在「租屋電費資訊」部分,本次修正也配合增訂「房東有義務提供或授權房客向臺 電申請查詢電費資訊」,方便房客得知「當期每度平均電價」或「電費總額」等相關資訊 。 林右昌指出,修正草案預告期間從4月24日到5月14日,各界如果有任何意見,都歡迎向內 政部提出。而在正式公告施行前,房東和房客訂約時也可以參考新制規定,約定電費計收 標準,讓租屋電費的收取更為合理公平。(張柏仲報導)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https://bccnews.com.tw/archives/550320 6.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以天為單位),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包含連結、標題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9.211.11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14052800.A.298.html
laugh8562: 都沒在繳稅了誰屌你合約 搞清楚狀況了 219.70.223.154 04/25 21:47
laugh8562: 沒? 真的是他媽白癡政府欸 219.70.223.154 04/25 21:47
laugh8562: 要租租 不租滾 219.70.223.154 04/25 21:48
chu: 不是都租屋黑市嗎 改這樣有用嗎 111.71.212.24 04/25 21:49
chu: 東有義務提供或授權房客向臺電申請查詢電費 111.71.212.24 04/25 21:49
chu: 房東真的會鳥嗎 111.71.212.24 04/25 21:49
winglight: 沒差,反正漲房租就好 42.70.10.9 04/25 21:50
xylinum: 呵呵,你以為無良房東是叫假的嗎? 42.70.88.0 04/25 21:51
neoa01: 人家不要超漲電費,不會給你漲房租嗎223.138.233.207 04/25 21:52
neoa01: 民進黨齁..223.138.233.207 04/25 21:52
monitor: 先猜抓到重罰200元 111.243.13.17 04/25 21:53
btaro: XDDDDDDDDDDDDDDDDD 36.234.82.140 04/25 21:53
Oggy: 房東加收冷氣使用維護費 每月加500元 101.136.229.21 04/25 21:53
roger2: 都嘛是私下承租 最好管得到 180.177.3.187 04/25 21:54
sesame307: 乾脆改強制公證 36.236.206.239 04/25 21:56
xiemark: 漲房租 36.226.118.132 04/25 21:56
abyssa1: 嗯 看來要加收冷氣附加費了 42.76.82.190 04/25 22:03
abyssa1: 當期電費是事後才知道耶 42.76.82.190 04/25 22:04
iversones: 台灣政府修法跟低能兒ㄧ樣 不如不修 27.53.233.254 04/25 22:53
iversones: 修法不能執行 那你他媽修個屁 27.53.233.254 04/25 22:54
iversones: 低能腦殘自以為是的民進黨政府 27.53.233.254 04/25 22:54
kaky: 公電因為不在同一張電費單就不必負擔那就是 114.47.0.142 04/25 23:15
kaky: 要房東漲房租啊... 114.47.0.142 04/25 23:16
kaky: 內政部腦袋有問題嗎.... 114.47.0.142 04/25 23:16
thinkder: 笑爛 房東不會改漲房租嗎 106.64.73.200 04/25 23:34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mimily0504 (111.249.134.147 臺灣), 04/26/2024 23:58:44
guani: 林右昌還在搞笑喔?? 05/02 14:53
spmark: 網軍真多,不做要罵,做也要罵,不然說一個更好的方法來 05/07 2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