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zukitw (azuki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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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推薦] 單身的好處-不繳國民年金不會被罰
時間Sat Mar 6 18:10:20 2010
http://sowf.moi.gov.tw/09/2/2a-3.htm
第15條
本保險之保險費及其利息,於被保險人及其配偶間,
互負連帶繳納之義務,並由保險
人於被保險人未依規定繳納時,以書面
限期命其配偶繳納。
第50條
應負連帶繳納義務之被保險人配偶未依第十五條第二項規定繳納保險費及其利息,經
保險人以書面限期命其繳納屆期仍
未繳納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
鍰。但無謀生能力者,不在此限。
要罰也是罰配偶
單身萬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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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zukitw 來自: 111.255.1.113 (03/06 18:11)
推 CherryVoe:我的解讀是:有夫妻關係期間,夫要妻、妻要幫夫繳 03/06 18:33
→ CherryVoe:沒有夫妻關係期間,就自己幫自己繳吧 :) 03/06 18:34
→ XDH:一定要參加這個嗎 03/08 13:53
推 CherryVoe:好像是強制的耶(沒繳勞保的話) 03/10 10:21
推 XDH:根據我後來的了解,好像是只要不結婚,不繳也不會怎樣,一旦結 03/10 22:25
推 XDH:婚,又符合資格(無參加其他保險),才會罰配偶。 03/10 2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