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stracize (bucol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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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分享] 4億遺產全數充公歸國庫!
時間Fri Mar 8 17:02:11 2024
4億遺產全數充公歸國庫!「單身者」請注意
不結婚、不生小孩,將來遺產要分給誰?根據民法,繼承順序是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
,但如果這些親人也都不在了,遺產很有可能全數歸國庫所有,去年無人繼承遺產案件有
55件,金額達到4億5800多萬元,單筆最大金額,將近3億元充公,有些單身貴族因為對法
令不了解,最終也於事無補。
日前國稅局的真實案例是,孝順的姪子,想繼承姑姑的遺產,卻因為沒有繼承權,姑姑遺
產全數充公。
律師葉恕宏:「這種情形它一旦繼承發生時候,它就沒有辦法再為補救的動作,建議她先
用自述遺囑的方式,決定好她的遺產要分配給她長期照顧的這位姪子,即便他在法律上面
並不是她的法定繼承人,仍然可以依照遺贈的相關規定,留有他姑姑留給他的最後一份愛
。」
個人財產規劃人員協會秘書長吳鎔任:「根據民法規定的話,繼承人配偶之外,第一順位
就是直系血親卑親屬,第二順位父母,第三兄弟姊妹,第四是祖父母,因為她沒有配偶沒
有子女,正常狀況之下可能父母親不在的時候,這些繼承人就會由兄弟姊妹來繼承,當然
就我們的很多的實務經驗來講的話,很多單身者他想說將來走掉之後,財產給兄弟姊妹繼
承當然是沒有問題的,但是要考慮一點的就是說,兄弟姊妹他是不是在那個當下時候都還
是在的,那假設說兄弟姊妹已經不在的時候,大部分的客戶會想說,那既然兄弟姊妹不在
了,那就給兄弟姊妹的小孩繼承也可以啊,對不對,但是根據民法的話,就只有兄弟姊妹
能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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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袂曉想,食老毋成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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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pc1234: 充公沒啥不好吧?許多等你快死了才來示好的根本沒資格繼承 03/17 13:26
推 regulator: 真的!最近也在思考這個問題! 03/23 18:39
→ regulator: 同意一樓! 那也是一種選擇! 03/23 18:41
→ regulator: 比用財產情勒親人的人來說,我真的覺得充公比較好 03/23 18:44
→ transiency: 首先,你要有遺產。其次,可以先捐給特定慈善機構。再 03/24 04:56
→ transiency: 不然,人都死了,也沒有想照顧誰,那鈔票跟垃圾不是一 03/24 04:56
→ transiency: 樣。既然用公家機關的人力清除在世痕跡,這些垃圾一併 03/24 04:56
→ transiency: 給了,也無所謂。 03/24 04:56
推 pc1234: 一堆表面慈善的機構值得捐嗎?還是充公比較好說 04/02 21:44
推 licochen: 充公給政府的官員貪污?當然捐給有做事的機構 04/19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