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yberView:感謝.. 09/17 11:36
※ 引述《CyberView (coast road)》之銘言:
: ※ 引述《airplane1223 (哈哈)》之銘言:
: : 曾聽說上課節數是由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訂定的
: : 不是歸教育部規定
: : 所以若是縣市政府規定二十一節可能較無法改變
: : 這是我聽同事說的 若是有錯誤的地方請多多包含
: 回覆一下這篇,也順便請問一下大家
: 今天組長問說,資源班教師授課時數究竟有沒有什麼法令或者規定
: 因為主計在問,希望能看到相關條文
: 於是開始找中央法規、縣內法規(苗栗縣),都沒有很明確規定
: 後來翻到 86 年時的特教工作手冊(應該是這個名字)
: 裡面有一份當時台灣省教育廳發函各縣市,明確規定資源班教師的授課實數
: 可是問題來了,精省之後,省教育廳不見了
: 那這一份函的效力消失了嗎?
: 或者後來就放給各縣市自己決定?
: 其實今天 google 了一下,有的縣市真的很明確規範出這個部份
: 好羨慕啊...
台南縣特殊教育資源教室(班)實施要點
學生人數及課程安排:
(一)、學生人數:每教室(班)每月服務對象不得少於十五人。
(二)、資源教師每週服務時數:
1.每位教師每週授課時數不得少於720分鐘。
2.每位教師每週參與(或召開)「個案研討」不得少於40分鐘。
註:個案研討:係指資源教師針對個案之教育安置及學習狀況與個案普通班教師、
家長或學校有關人員進行之討論及溝通。
3.每位教師每週編寫教材及教學計畫時數不得少於160分鐘。
4.以上課程及服務時段應明列於課程表中。
(三)、學生上課時數及方式:
學生每週至資源教室(班)上課時數,應依學生身心特質及學習需要妥善規劃。
其資源課程進行應配合普通班課程時間,並依下列方式安排之。
1.抽離式:利用學生原班上課時間。
2.外加式:利用學生非上課(如升旗、早自修等)、下課及課後時間。
3.以上兩種方式可搭配實施。
如果想要尋找各縣市的特殊教育相關法規
可以到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
研習課程區的左方有縣市特教法規
應該比較方便老師們尋找相關法規
由於我是剛創資源班的老師
之前對授課時數也很困擾
好在有找到實施要點~
依據台南縣的實施要點
上課節數應該確實是由縣市政府規定的
希望有幫到老師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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