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ilean (Mitchell Amorous Wil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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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問]] 教甄綁約問題
時間Tue May 24 11:23:03 2011
新北市國小教甄簡章 P.6
十一、甄選分發及介聘:(一)5. 注意事項:
甄選錄取分發至本市偏遠地區學校(附件14)之教師,
應實際於該校服務滿 3 年(服務年資採計至當年度7 月31 日),
始可申請市內(外)教師介聘及各縣市政府所辦理之教師甄選。
那像其他學校簡章若沒提到這些限制, 是否就不用服務滿 3 年就可調動?
還請解惑,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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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2.161.17
推 azman:是的 不過會讓你任職學校很幹 以後在聯招中加入綁約條款 05/24 11:36
→ azman:害死後輩 05/24 11:36
推 ritaning:樓上不需要這樣酸吧!沒必要的話誰想提調動呢? 05/24 16:24
推 azman:我沒有酸 我是真實看過案例 後來真的影響到後人 05/24 17:04
→ azman:有人 實習 代理 初任都在該校 一拿到後隔年就考走 05/24 17:04
→ azman:該校主管差點沒氣暈 05/24 17:05
→ azman:爾後就在口試時會採用戶籍當參考資訊..... 05/24 17:06
→ ramonnoki:其實無關害不害到後面新進教師的問題 都是依法做事 調動 05/24 17:12
→ ramonnoki:是權益 05/24 17:12
→ pochong:記得只有黑掉的問題, 沒有違法的問題 05/24 1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