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hoinoi:哇!不接行政就解聘!!! 04/21 17:18
推 wilsonko:這是不是違法啦? 比私校的解約金還扯..直接解聘唷??@@ 04/21 20:18
→ wilsonko:不接行政=重大疏失嗎?...... 04/21 20:18
推 populace:有一次還限定年資三年才可報考 04/21 20:31
→ populace:如果我記錯,請指正,謝謝。 04/21 20:32
推 hoinoi:不接行政就解聘應該是抵觸教師法了 04/21 21:30
推 demonOoO:大概學校裡的女老師都太忙了 全部推拖拉都想丟給新鮮的肝 04/21 21:32
推 smilejune:這太誇張了吧!原來教甄可以這樣搞喔? 04/21 23:38
推 hoinoi:景美的行政是出了名的操 加上這條大概是怕老師抵死不做吧 04/22 00:28
→ hoinoi:菜鳥進去只有兩種:1.組長加協行 2.導師加協行 04/22 00:29
推 JimmySir:看不到哪裡有寫? 04/22 10:07
→ JimmySir:看到了....切結書 04/22 10:08
→ JimmySir:可是不太可能在「期中」拒絕行政職務 04/22 10:09
→ JimmySir:這條應該是在講...已錄取榜示 若拒絕 則取消錄取資格吧 04/22 10:09
→ HEROR:無誤。桃園聯招記得有正取到校報到,在教評會表明拒接行政, 04/22 11:40
→ HEROR:會後教評會決議不予以錄用。 04/22 11:41
→ HEROR:景美是切結書要求,接聘者身分尚未是教師,教師法適用否? 04/22 11:44
推 hoinoi:樓上理解有誤 建議再把切結書看一遍~ 04/22 12:26
→ hoinoi:如有下列情事之一時,無異議放棄錄取資格,已報到者應即離 04/22 12:27
→ hoinoi:職,如在聘期中發現者,並願無條件解聘及繳回已領之薪津 04/22 12:27
→ hoinoi:六、拒絕擔任行政職務工作。 04/22 12:28
→ hoinoi:注意:聘期中發現者,無條件解聘。 04/22 12:28
→ hoinoi:我不知道現在高中已經可以自己訂定解聘條件了.... 04/22 12:29
推 waterpoise:台北的學校真的有自己的玩法… 04/22 12:51
→ tommmy:抱歉ho大..敝校目前副組長全是專任,沒有您說的組長或導師 04/22 13:19
→ tommmy:加協行耶 04/22 13:19
推 hoinoi:原來已經取消協行改為副組長了 抱歉我資訊沒update 04/22 13:37
→ tommmy:我想敝校的簡章應該是Ji大跟HE大所說..但因為切結書是先說 04/22 14:07
→ tommmy:明再條列..所以才會導致誤會吧 04/22 14:08
推 bibichiu:我去年在臺北某大校 副組長也還是協行 沒有行政加給 04/22 14:24
→ tommmy:抱歉..敝校的副組長是協行沒錯.但是都是專任.無導師兼任 04/22 15:18
→ HEROR:回 ho 大,謝謝指正。只是我的多慮是若在教評會即表明拒接, 04/22 16:37
→ HEROR:可能連接聘的機會都無(比照上述桃園國中聯招的案例)。 04/22 16:41
推 gege123:還沒成為該校正式教師就表明拒接行政的人,學校不錄用也對 04/22 18:40
→ gege123:很難想像這種人以後會多配合多幫學校 04/22 18:40
→ gege123:如果大家都拒接,那行政誰來當? 既然走教師這條路,有些事 04/22 18:41
→ gege123:就該互相配合,若大家都為自己想,能閃則閃,那學校也該 04/22 18:42
→ gege123:為自己想,這種人連初聘都不要給他!! 04/22 18:42
→ gege123:雖說或許老師有權利不接,但畢竟你是菜鳥角色,還想怎樣 04/22 18:43
→ gege123:很多事本來就是菜鳥先輪啊~不變法則!! 04/22 18:44
推 JimmySir:淚推樓上 第一年當老師就當組長 嗚 04/22 18:47
推 hoinoi:只是好奇,假設進去後三年才輪到行政,這時候拒接,要歸還 04/22 19:50
→ hoinoi:三年薪水!這三年薪水要給學校還是政府?? 04/22 19:50
→ eleo:都進去三年了,應該可以協調吧。真的會有這種問題嗎? 04/23 07:36
→ tommmy:回ho大..據我了解的狀況..切結書上條列拒接行政指的是Ji大 04/23 11:21
→ tommmy:跟HE大說的.若已榜示後拒絕則取消錄取資格..而聘期中發現.. 04/23 11:22
→ tommmy:指的是其他幾項..像是未取得教師證、雙重國籍或偽造文書等 04/23 11:24
→ tommmy:只是因為先寫出說明,再條列..才會造成誤會 04/23 11:25
推 hoinoi:了解 不過還是建議修改一下啦 這樣會被作文章的 04/23 13:59
推 Canda:如果對於事情的第一考量是對自己有利的話,建議別當老師! 04/24 17:04
→ Canda:去做其他事,從事其他工作,更是可以斤斤計較! 04/24 17:04
推 roydentimmy:很多事情有時候沒有絕對的對或錯,但以我的立場來說 04/25 14:15
→ roydentimmy:我認為景美女中是個溫暖的大家庭~ 04/25 1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