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endergress (妳好像沈殿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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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分享] 立院三讀 公私立教師待遇法制化
時間Sat May 23 00:39:47 2015
出處:
https://tw.news.yahoo.com/立院三讀-公私立教師待遇法制化-043104553.html
立院三讀 公私立教師待遇法制化
中央社中央社 – 2015年5月22日 下午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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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22日電)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通過教師待遇條例,
導師費與特殊教育津貼列專業加給;私立學校積欠老師薪資,
將對學校法人與董事會課責。
新法擴大公立學校職務加給對象,除兼任主管職者,
導師、特殊教育工作者也同享職務加給。
議案初審時,私校職務加給「得」準用公立學校規定,引發私校教師抗議,
經朝野協商,三讀通過條文刪除「得」字。
三讀通過條文規定,教師待遇項目分為「本薪」、「加給」及「獎金」,
適用對象包括公、私立各級學校教師。
私校教師職務加給、學術研究加給及地域加給準用相關規定,
並應將所定支給數額納入教師聘約。條文規定,私校與教師協議前,
不得變更支給數額。
教師加入工會者,得授權由工會代表協議。違者經主管機關限期改善,
屆期未改善者,得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
得按次處罰到改善為止。
私校如果積欠老師薪資,條文規定,
私校所屬學校財團法人全體董事應就未支給部分與學校負連帶責任。
院會通過附帶決議,為保障私校教師現有權益,教師待遇條例施行細則中應明定,
未依規定與教師協議前,私校教師加給支給數額不得低於條例所定數額。104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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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bm0725: 謝謝:) 05/23 01:01
推 edward718: 請問這是保障私校老師薪水不被打折嗎? 05/23 09:33
推 s79929g: 怎麼可能(笑 05/23 10:09
→ Roeno: 這就好比立法幫勞工加薪… XD 05/23 10:16
推 stator: 所以國立學校老師薪水有變嗎?還是單純改善私校老師?? 05/23 13:03
推 aabbcc1569: 應該導師請假就不用給100+288了 05/23 13:49
推 truffaut: 私校「得」準用公立學校規定→私校準用公立學校規定 05/23 14:07
→ truffaut: 政府不是一向提倡私人企業COSTDOWN 05/23 14:08
推 beeolive: 不錯... 05/23 16:58
推 mona1234: 單純覺得因為要選舉了! 05/23 18:09
推 ktfuture: 呵呵...看看私校的本俸加給獎金 05/23 19:48
→ ktfuture: 才知道差別在哪 05/23 19:48
推 eqkelvin: 其實不是很懂有人可以分析一下嗎? 05/23 22:41
推 JT07: 我也是看不大懂?但是看似對私校教職員有基本的保障? 05/23 22:42
→ crysdaisy: 公立學校有差的是導師和特教老師 因為津貼變加給 會算 05/24 12:39
→ crysdaisy: 在考績和年終裡 所以年薪會變多 05/24 12:39
推 cobaltblue17: 幼兒園算嗎 05/24 2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