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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tudentkeich (伊麗)》之銘言: : 各位好 : 不好意思對於加科登記還是有些疑問 : 想請問若在A校 甲主系 乙輔系 : B校研究所取得甲教師證 : 但仍希望取得乙教師證(乙因興趣因素專門科目皆已修畢) : 這時是否 : 1.隨班附讀A校 教材教法 與教育實習 後至A校登記加科 : 這樣就可以了呢? : 謝謝 教材教法及教學實習是教育專業課程(不是專門課程) 因此加科登記不用修這2科 但是實習科目與修讀教育專業課程的教材教法及教學實習要相同 如果確定乙科要用加科方式申請 一定要修甲科教材教法及教學實習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8.51.1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udyteacher/M.1482424787.A.5DE.html
studentkeich: 謝謝你! 比較清楚了 12/27 2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