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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martlai (全身而退王)》之銘言: : ※ 引述《avw (岳珊)》之銘言: : : 請問大家 : : A女60歲 丈夫過世,婆婆尚在,A女的子女也都成年了 : : 那麼A女和婆婆在法律上還有關係嗎 ? : 兩人是直系姻親。 : 姻親關係只有因為離婚或婚姻撤銷而消滅。 : 並不會因為配偶死亡而消滅。 : 請參考民法971條。 : 也就是說當某人的配偶死亡, : 其後某人再婚,某人的姻親會越來越多XDD : : 指的是名份、供養、繼承之類 法律規定的責任 : : (婆婆有很多兒子 但目前只有長子家與A女家輪流供養,未來不明確) : : 假設一 : : 現在A女過往,那麼除了A女的子女有繼承權之外, : : 第二順位的"父母" 是指A女的父母,還是A女的公婆 ? @@ : : (A女遺產中的父母扣除額是指父母還是公婆) : A女的父母。 : 公婆僅是直系姻親,法律上不可能是父母,雖然平常叫他們爸媽。 參照「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 左列各款,應自遺產總額中扣除,免徵遺產稅︰ 三、被繼承人遺有父母者,每人得自遺產總額中扣除一百萬元。 故遺產稅法指的父母扣除「A女」的父母 : : 假設二 : : 現在婆婆過往,那麼婆婆的遺產(可能是負的) : : A女算是第1順位繼承人嗎? 還是?? : : A女的子女,是第幾順位繼承人? ------婆婆的其他子女是否拋棄繼承有沒有關係? : A女沒有繼承權,A女的子女才有。 : A女的子女可以代替他們的爸爸繼承。 : 婆婆的其他子女是否拋棄繼承,會影響A女的子女繼承數量的多寡。 民法第1138條 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繼承人,是相對於被繼承人而言,以假設二來說,各順位繼承人如下: 第一順位繼承人:婆婆的子女、孫子女等 第二順位繼承人:婆婆的父母 第三順位繼承人:婆婆的兄弟姊妹 第四順位繼承人:婆婆的祖父母 A女並不在繼承人之列,所以沒有繼承的問題。至於孫子女部分,要先看看婆婆有沒有其 他的子女,如有,則孫子女會與子女同為第一順位繼承人,即smartlai所說的代位繼承。 如婆婆都沒有子女了,則孫子女當然為第一順位繼承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39.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