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847019 (溱愛)
看板tax
標題Re: [問題] 夫妻分開申併要一起繳費?
時間Wed May 28 00:06:54 2014
※ 引述《hua0116 (hua)》之銘言:
: 有幾個問題想請教
: 請問102年度登記 想要分開申報
: 1. 所以程式第一欄的基本資料的配偶欄要填嗎?
: 2. 若不填變成雙方都用單身的身份報嗎?可是試算起來怎麼比較貴~@@ 級距跳了一級~
: 3. 列舉的地方,預設怎麼都幫我選列舉,但我選了標準扣除額後,好像也沒什麼變化,
: 是因為程式發現列舉沒超過標準扣除額就直接不採用?
: 謝謝。
抱歉也想問一下,
若分開申報,比照單身,那還可以報扶養對方的父母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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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dfreen:分開申報就是比照單身,當然不可以扶養對方父母。 05/28 00:07
→ a847019:了解,所以只能給對方申報父母,或者就合併申報夫妻對嗎? 05/28 00:09
→ cdfreen:我查了一下,可以扶養配偶父母,但要附上結婚證明 05/28 00:12
→ cdfreen:也就是國稅局得知道你們是去年結婚,選擇分開申報 05/28 00:12
→ cdfreen:這樣才可以扶養配偶父母。 05/28 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