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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人誤開發票 二方式補救 2022-03-04 01:11 經濟日報 / 記者程士華/台北報導 營業人誤開發票給消費者,有二種補救的方式,台北國稅局表示,原則上應將誤開的發票 收回作廢,補開正確版發票;但若遇到無法追回發票的情形,可主動向國稅局報備,一年 更正次數在三次以內,不會挨罰。 台北近來便發生某餐廳新進工讀生不熟悉POS機操作方式,誤將銷售金額99元,輸入為 9,999元,經發現時消費者已離開,無法將統一發票收執聯收回作廢,令業者面臨營業稅 大增100倍的情形。 官員指出,營業人規模成長後,須開立的發票愈來愈多,難免有誤植金額的情形,時不時 都會傳出相關事件,通案來看,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24條規定,發票上的記載事項 若書寫錯誤,應將誤寫的發票收回。 除了收回發票,為了避免消費者該發票被挪作它用,官員表示,營業人還必須將在發票的 收執聯及扣抵聯,雙雙註明「作廢」字樣,另行開立正確發票交付買家;若是電子發票, 更要將作廢資訊傳輸至平台存證。 但是B2C的消費模式中,官員表示,由於統一發票上未記載買受人資訊,開出發票的營業 人,常常無法找到消費者,也就無法收回原發票作廢。 官員表示,營業人遇到此情形,可於未經檢舉、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進行調查前,檢具 敘明開立錯誤的統一發票類別、字軌號碼、正確銷售額、錯誤事由等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文 件等,主動向稽徵機關申請更正及報備實際交易資料。 透過第二種方式向國稅局報備的情形,依《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規定,每家營業 人在一年之內,最多可以有三次得以適用免費,但是從第四次開始,便不再適用免罰規定 ,呼籲商家留意相關規定。 https://bit.ly/3Ca3uYy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26.9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646359776.A.B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