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tax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呆帳損失 留意申報年度 2024-04-18 00:32 經濟日報/ 記者許如鎧 /台北報導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若企業債權逾期二年,經催收後仍未能收取本金與利息,企業就 可申請呆帳損失。不過,企業應取得相關證明,並在取得證明文件的年度認列呆帳損失。 中區國稅局表示,呆帳損失申報年度的認定標準,是債權原到期日的次日起算滿二年,即 可認定為呆帳損失,並取得相關證明文件。 國稅局舉例,甲公司申報2021年營所稅時,列報呆帳損失100萬元,經查是甲公司2019年 間銷售貨物給乙公司,但無法收回應收帳款,甲公司2022年1月間才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 並取得確定證明書。 這筆債權在2021年12月底雖已逾期二年,但由於在2022年取得支付命令確定證明後,才符 合呆帳損失列報要件,應列報在2022年的呆帳損失,而非列報於2021年營所稅,因此不准 甲公司列報2021年呆帳損失100萬元,並補徵稅額。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7906040?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2.14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713406933.A.98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