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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zhi0310 (溺水的魚)》之銘言: : 我今天路過左營舊火車站前面的大馬路~那個好像叫做高雄都會快速道路吧 : 今天下午開車經過那邊~因為已經變黃燈了~就順勢停下來~ : 但誰知道我停下來的地方剛好踩在白線上面 : 又剛好後方有個闖紅燈超速照相 : 而號誌燈變成紅燈的時候我剛好就壓在線上 : 接下來就出現一道閃光~再接下來就聽到趴擦~ : 我想那時候應該是我被拍照沒錯=.= : 如果因為這樣被開單~不知道可不可以去申訴? : 希望大大們幫忙想個辦法~我實在不想因為這樣而被罰錢@@ 有時候是我國政府害人 從您的原文中 看起來您無意違規 黃燈設置讓車輛可以安全停下 應該要 y = t + S85/(2a + 64.4g) y:黃燈亮的時刻 (second) t:駕駛反應時間,通常取經驗值 1.5 秒 S85 :85分速率 (fps) a : 車輛減速度 (煞車時其值為加速度的絕對值),經驗值 10 (fps) <fps: feet per second> 以下是計算: : 如果限速 50 kph : 85 % 人時速約為 58 kph 以下 : <沒有 varaiance 資料就必須用 5 mph (8kph估計)> : 58 kph = 30.075 MPH = 45.618 fps : y = 1.5 + 45.6/20 : y = 3.78 如果黃燈未超過3.78秒 (您可以去測量看看) 可以用我上面的計算申訴看看 那是美國的標準程序。 台灣這方面的標準程序我不太清楚 不知有沒有達人可以提供。 總之以上的計算是美國政府的交通機關設置黃燈的標準。 如果您實地測量小於 3.78 請用以上方法申訴。 如果大於 3.78 表示交通單位在黃燈設置在這方面沒問題 不過,還有另外一方法可申訴: 叫做"dilemma zone" 如果您真的需要之後我再打。 以上。 -- ※ 編輯: alen332l 來自: 220.136.39.185 (08/01 10:23)
cuz099:感覺沒啥用,美國是美國,台灣有設置規則 122.254.19.81 08/01 10:36
cuz099:拿明朝的劍來殺清朝的官嗎? 122.254.19.81 08/01 10:37
cuz099:只要黃燈有符合設置規格231條規定,基本上 122.254.19.81 08/01 10:37
cuz099:拿號誌設置不當來陳述肯定被打槍!! 122.254.19.81 08/01 10:38
cuz099:另外,線圈式設備也不是一轉紅燈就拍 122.254.19.81 08/01 10:38
cuz099:通常都會設定紅燈過1秒後,各縣市不一 122.254.19.81 08/01 10:39
cuz099:都是為了避免搶黃燈剛好變紅燈的車輛 122.254.19.81 08/01 10:39
cuz099:雖然這個才是真的危險,可是會吵的都是這些 122.254.19.81 08/01 10:40
cuz099:還有,黃燈越線停,如果車子不動,機器是 122.254.19.81 08/01 10:40
cuz099:不會拍的!!如果腳賤放煞車,柯柯柯,那就得 122.254.19.81 08/01 10:41
cuz099:送錢給政府了!! 122.254.19.81 08/01 10:41
F800ST:先推這篇文章 61.229.146.207 08/01 11:00
milen:那有過一秒..那次我就是燈轉就馬上閃光 122.118.13.33 08/01 11:30
cuz099:拿照片看,上面都數據都會一清二楚!! 122.254.19.81 08/01 12:37
lun1110:900,越線,只要第二張拍到你腳有放就好 203.64.104.6 11/14 0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