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h (30分滅一國的匈奴)
看板XXXXU
標題[公告] 有關這件事情
時間Sat Nov 10 11:16:52 2007
1.我希望這件事情由兩方自行由法律途徑解決
而不是在板上做出毀謗,獲敘訴一些跟版務無關的東西
2.兩方的重要文章請自行備份(如果有走法律途徑)
3.這件事情到此為止,不相關的人也請勿發表評論,相關人士也不要再發文
jo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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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城市不在城市
你需要好好在這個城市好好表現自己
表現自己的新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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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4.9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