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nr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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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小稅吏捅大洞 非法退稅2000萬
時間Wed May 14 11:11:46 2008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514/78/z49q.html
小稅吏捅大洞 非法退稅2000萬
自由時報 更新日期:2008/05/14 04:09
〔記者林慶川台北報導〕一名小稅務員竟可隻手遮天,勾結外人不法退稅近2000萬元!
男子梁米昌以多家人頭公司申請退稅,稅務員林克非未將申請案呈報上級審核,自行核決
退稅,讓梁向國庫詐得近2000萬元,梁並招待林到杏花閣等酒家飲酒作樂,台北地檢署昨
天依貪污治罪條例將林起訴。
全案發生在92年間,不過,國稅局遲至96年才察覺有異,將林移送法辦。檢方痛批,稅務
機關內控鬆散,實在很離譜。
10萬以下免呈 大鑽漏洞
政府為獎勵出口,產品若銷往海外,公司可免5%的營業稅,只要持銷貨證明,即可向國稅
局辦理退稅。梁米昌因為積欠地下錢莊大筆債務,決定以此方式詐欺。92年間他以其擔任
負責人的「一而再公司」等13家公司製作假出口報關資料,接著以「昌波」等6家公司所
開出的發票作為「進項憑證」來製作不實的「401申報書」,再向財政部國稅局松山分局
及內湖稽徵所申請零稅率退稅。
梁找上在國稅局松山分局擔任稅務員的舊識林克非,將公司全部設立在林的外勤管區內,
以利將申報書交由林審查。為規避查核,申報「昌波」等6家公司營業稅時,改採不須檢
附進、銷項發票的「媒體申報」方式。
「一而再公司」等公司均設在同一地點,國稅局電腦查出進、銷項異常,依規定,必須由
稅務員進一步審查,不過林接獲資料後,故意未勾稽。依國稅局規定,10萬元以下退稅,
由承辦稅務員審核後,即可核定,若高於10萬,須呈報股長、課長、分局長層層審核。
獲得的報酬:狂上酒家
由於林隻手遮天,自行辦理核退,總計讓「一而再公司」等7家公司,在92年間合計退稅
1982萬元。梁為答謝林,92年間多次招待林克非至台北市杏花閣大酒家等地飲酒作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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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232.118.79
噓 kvankam:轉太爽了吧,這哪算詐騙 05/14 20:09
→ kinran:不好意思~才疏學淺 我不知道向國庫詐騙不算XD 05/14 21:02
※ 編輯: kinran 來自: 118.232.118.79 (05/14 21:09)
推 freakclaw:補血 05/15 0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