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mily1212 (積雪滿阡陌)
看板CATCH
標題Re: 我是隻不肯放手的獸-2
時間Tue Jan 29 21:42:31 2008
※ 引述《CarlPavan0 (智邯)》之銘言:
: ※ 引述《emily1212 (斑馬線上的扣扣扣)》之銘言:
: : 標題: Re: 我是隻不肯放手的獸-2
: : 時間: Tue Jan 8 20:32:33 2008
: : 要po的時候,畫面冒出此篇文章已結案,這這這,這是甚麼意思呢?要是不該po,版主請
: : 直接刪文吧!
: 這件事情的後續是,她要提告我。
: 在看過emily1212的文章我想了很多,隔天,我就在她的網誌上留言,
: 我說,我已經刪了妳的電話,今後也不想再多問,祝妳快樂。
: 接下來的幾個禮拜,我試著不要去在意,讓自己好過一點,這幾個禮拜下來,
: 我努力調適自己,我還是會留意她的網誌,但是感覺已經好過多了。
: 上禮拜看到她的文章,她抱怨自己的感情課業工作都很失敗,她很沮喪,
: 我本來想就讓她去,但最後還是鼓起勇氣,回了篇文請她振作和加油,
: 我想關心她,雖然,我們不會有機會在見面
: 事情都到了這地步,還能有什麼理由修復呢?
: 但最糟的是,我在昨天(28)收到派出所的通知,說有人提告我妨礙自由,
: 理由是我在網路上恐嚇對方..
: 提告的時間正好是原po發文的日子(8),我明天要先去派出所做筆錄,
: 為了不打亂生活作息,我只能先跟父母和主管報備,但是,我今天真的真的
: 很難過
: 誰能告訴我,這世上還有什麼事情比這更不堪?
我覺得你的結論下得有點奇怪。其實我是看不太懂。
你被提告的日子是8號。
但,我回你文是8號,你說隔天才寫網誌給她,那就是9號。
我是不太懂法律啦!不過我至少也知道法律是很要求精確的,哪一天的事就歸哪一天。
還有你前一封回文是說發簡訊,可是這一封又說寫網誌。
所以你是兩個都做了?還是只發了簡訊?既然只發簡訊又怎麼會是網路恐嚇?
至於8號那天你有沒有寫文章?我不知道,因為這邊我看得到的訊息是你9號才寫。
還是你指的是你的原ptt po? 那就是7號。
總之,你說的8號文章,你要不要再想清楚一些?
就算真的有這一篇文章,我還是覺得你結論下太快了。
不知道是誰提告,不知道內容,光憑日期,你就覺得跟她有關係。
也有可能跟她完全沒有關係啊?
原因有無限可能, 可能你寫的文章被你的情敵給看到了. 可能是你那天其他寫的文章惹火
了別人. 甚至可能是根本是誤傳, 搞錯IP. 都有可能.
如果跟她有關係
那麼請問你的內容有到了構成網路恐嚇的內容嗎? 如果沒有, 你是在怕甚麼? 而且這個「
恐嚇」兩字我覺得很特別。為甚麼不是「騷擾」呢? 有沒有讀法律的來幫我解釋一下。
如果你真的沒寫任何令人誤會的內容,就跟路上遇見亂罵人亂告人的陌生人有甚麼
兩樣?
與其直接下個結論,然後開始傷心,你當務之急應該是清查自己八號那天寫過的所有網路
文章。如果特別懷疑是她,那就把你那天的文章看清楚(假如你8號真的有寫),甚至問
問朋友,這樣的文章有沒令人誤會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50.149.17
推 mzsec:你直接寄給他就好了,幹嘛po文來佔版面 01/31 11:34
推 YangWenli:PO 文也很 OK 啊,不懂一樓在嗆什麼 06/01 0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