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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文刪光了..(菸) 對不起我說話會重一點.. 因為看了討論串我已經覺得自己被七傷拳打過七遍了.. 我用我最後一口氣來po文.. 首先.. 我想大膽的推論..問題在原po母親身上.. 1.算錯錢..(這沒什麼好討論的) 2.做假!! 為什麼..?? 從原po一開始的文章跟中間所有的推文可以發現.. 原po家人感情應該是很不錯..換言之媽媽是疼女兒的.. 加上又說母親單純..又有一些被騙的"歷史"..所不好回憶.. 我覺得極有可能..這只是母親大人想出來的笨方法.. 希望原po可以在想嫁的同時也別完全相信自己的枕邊人.. 別像母親大人一樣..之後有不幸福的人生.. 或許她覺得這樣是保護原po.. 原po母親大人前後說法不一..我覺得做假可能性很高.. 另外.. 我想很嘴賤的說.. 如果原po妳的思考迴路不能改變的話.. 這對妳身邊的人一定會是一種折磨.. 妳知道很多時候事實並不是眼見為憑嗎?? 更何況這件是妳沒親眼看見.. 就連妳的母親也只是"這樣認為".. 妳就可以輕易地開始考慮"怎麼跟偷錢的男友分手".. 注意喔..妳考慮的是怎麼提分手..不是怎麼證明他的清白或怎麼讓他露出馬腳耶.. 別說是男朋友.. 是旁邊的路人甲乙丙丁........到領不到號碼牌的那些都會想扁妳的好嗎?? 如果妳是想分手..就別用這種好笑的理由.. 分手方法有很多種..不知道怎麼分手絕對是最靠唄的講法.. 妳今天如果很坦白的來請PTT鄉民團教妳怎麼說分手.. 我相信幫妳把分手信大綱打好的都會有.. 如果妳不想分手只是想找真相...... 沒有這種如果..我只是為了賺p幣.. 因為打從一開始妳就沒這種打算.. 妳跟媽媽相依為命會是人生比較好的選擇.. 對不起..我真的覺得妳男朋友................ 我是他..我就拿兩百塊給妳..然後跟妳認罪.. 另外大聲跟妳說..小偷配不上妳..我走.. 要不是政府把50元換成銅板.. 我覺得今天妳媽不見的可能是50塊.. 100塊...現在不是民國96年了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196.89
lolita:我要去睡了...... (200元,遞) 07/13 01:32
likora:我要走了...... (200元,遞) 07/13 01:35
pingusister:謝謝光臨!! 07/13 01:36
lolita:企鵝姐妹 我們是遞給需要腦袋灌冰清醒一下的人好咩 :P 07/13 01:37
Ljungberg:推最後一段 07/13 01:40
pingusister:囧..我以為除了p幣之外還有新台幣.. 07/13 01:41
longbow2:我跟提問者的男友年齡差不多,如果我被指說偷了100元新台 07/13 01:43
longbow2:幣,我會發瘋吧!!! 07/13 01:44
pipiandy:一整個覺得是哪邊惹到丈母娘 丈母娘污陷他 自己想法-.- 07/13 01:44
phantomface:這個討論串該停了。 07/13 01:47
carbookyli:這應該叫公憤吧…發不到號碼牌的…後面應該還很多… 07/13 01:47
ahun:我不想領號碼牌,想直接開扁~~~~XD 07/13 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