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CCU_talk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LT134P (Gimin)》之銘言: 更新日期:2011/03/08 04:11 〔自由時報記者林宜樟/嘉義報導〕 網路貼文租屋衍生糾紛,中正大學「十八條好漢」被告,連外國網友也遭殃。 (中略)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7.246.248
hellonet123:這些學生做了什麼?如果把租屋經驗貼出來就叫妨礙名譽 03/08 09:12
hellonet123:就太冤了... 03/08 09:13
hellonet123:有誰知道細節的說說看,其實我覺得司法應該自動加一個 03/08 09:13
hellonet123:”公訴”而不是告訴乃論的誣告罪,省得常看到一堆人 03/08 09:14
hellonet123:告來告去.........確定告得成才可以告 03/08 09:14
本人有幸參與這次租屋經驗爭論事件,雖不在18條好漢名單中... 但有可能成為第二梯的好漢,而既然有網友想知道細節,我就稍微分享... 本事件從1/21開始,發展至今,起源於CCU_house[外宿討論版]... 而後陸續有相關文章發表於築夢CCU、CCU_house_DM(租屋廣告板)與Gossiping... Gossiping的文章疑似由於沒八卦或其他原因而遭鎖文... CCU_house則於近日將系列文章收精華區,欲了解細節,建議可使用guest前往瀏覽... (中正築夢園telnet://140.123.20.230 guest→(C)lass→CCU/→CCU_house→精華區(tab)→其他→文章爭議區 中正E報的報導則有簡易的事件發生流程圖: http://enews.ccu.edu.tw/modules/news/article.php?storyid=9037 也有影音新聞:http://enews.ccu.edu.tw/modules/news/article.php?storyid=9038 以下為事件簡略過程: 2011/01/21 板友ws814於CCU_house發表名為『[分享]中正大鎮的某類似仲介先生』的文章... (ws814即新聞中欲與崔先生和解之孫姓同學) 文中指出與崔先生租屋之後,崔先生未完全履行當初承諾之協助修繕行為... 並在文中與推文透露崔先生之ID,與同學分享,希望租屋時可以留意... (gagu、seariver) 2011/??/?? (由於文章已刪除無從查證,精華區有回文備份到,但無發文時間) 崔先生(seariver)於CCU_house發表文章,表示已將ws814、justinkan、Doraemon及 sunny335022等四位同學發表之文章(含推文)備份,要求向他聯繫並解釋... 否則將提出告訴... 2011/02/23 ws814及justinkan於CCU_house發表文章解釋,並同時道歉... 但另外也於Gossiping發表作夢文,其中爆出了一些掛... 從這時開始,陸陸續續有許多網友於文章之後推文,這些人疑似會變成第二波好漢... 但事情還沒真正爆發... 2011/02/27 seariver於CCU_house發表文章,引述部分法律常識,並針對許多板友之推文回應... 法律常識部分,解釋公然侮辱與言論自由,以及侵權之賠償等等... (大部分是複製貼上法條) 回應推文部分,大略摘錄整理如下: 1. 本人在案發後持續「釣魚」,關注推文,表示自己瀏覽BBS並無障礙。 2. 刑事告訴狀已於100年2月25日送交豐收派出所,苦主18人次。 (但後來被轉送新南派出所,原因未知) 3. 說明參與訴訟不像校外教學那樣輕鬆好玩。 (因為有人推文說可以去學習經驗,事實上就是本人) 4. 解釋並無誣告之嫌。(因為有人推文質疑是否能反告) 以上為部分節錄,雖看似正式,但那是因為本人省略許多個人認為屬於情緒言詞的部分。 有興趣及時間建議閱讀原文,非常之耐人尋味。 2011/02/27~2011/03/02 許多於seariver文中被點名到的網友於板上發表回應文章。 風格從正式認真的回文,到感覺有點像開玩笑的文章都有。 也有網友針對seariver的言論提出質疑,並發表正式文章要求其解釋。 (中正E報於03/01發表相關新聞,並呼籲網路留言應謹慎,以避免不必要之糾紛。) 2011/03/02 seariver發表第二篇言論,但文中本人並未理解出任何論點。 因為引述了一些實例,並使用許多問句,而未表達立場或做出有效的論述。 經由個人推論,應該是在質疑網友們未經求證便做出許多評論之行為是否妥當。 2011/03/02~2011/03/04 網友陸續發表回應,不過這次回應沒有之前熱烈,包含本人在內好像只有兩三人。 而本人之回應,在於說明許多網友之回應是針對於seariver之處事態度與言論語氣。 所以這部分與原本糾紛之事實並無直接關係,個人認為並無不妥。 (其他回應也值得閱讀,只是避免本人描述失真,可能請有興趣之網友至精華區閱讀) 2011/03/04 ws814於CCU_house版發表文章,表示已經在嘗試與seariver進行和解。 並希望各位網友暫時停止討論,以免事件發展複雜化,不利於和解行為。 2011/03/05 seariver於CCU_house發表『[分享]Seariver聲明及第二梯次……?』一文。 文中指出重點摘錄如下: 1. 若行為者未滿20歲,或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將不對其提告。 2. 強調言論自由和誹謗、公然侮辱只是一線之隔。 3. 第二梯次刑事追加告訴狀已備妥?待命送交新南派出所彙辦? (此為原文轉述,為何使用問句本人目前尚未參透) 4. 請ZephyrAvatar、st60213、pamsc、Koujason、jackyzhes、cheno、Vanilla、 kula18 、Duce、wuluke 、flutter78125、silenceshia、killua等13位版友 於100年3月7日12時前,以站內寄信方式告知姓名、未來訴狀送達處所?po文 、推文之意圖及其理由? (以上為原文轉述,而其要求之後由於未講明事由等原因,陸續遭本人及wuluke拒絕) 2011/03/05 網友陸續發表回應,其中包含拒絕配合其要求之聲明,及其他相關回應。 2011/03/06 ws814及17名好漢與seariver在新南派出所進行和解,結果不歡而散。 (我也是看了新聞才知道) 同時wuluke為獎勵優質中間人(崔先生),開始徵求相關資訊。 2011/03/07 wuluke於CCU_house、CCU、Gossiping等板發表名為 『-歡迎轉錄-"中正大學-優良房東獎",結果出爐』一文。 文中包含崔先生與他快樂夥伴的聯絡方式、部分仲介之房屋地址、頒獎事由與事蹟。 (本人強烈建議閱讀本文,相當有內容) 2011/03/08 就在今天,上報了... 後記: 由於只是事情流程的簡述,所以...就真的比較簡單這樣... 如果有人想了解細節,誠心建議去看一下CCU_house精華區,全部看完應該不用一小時...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7.65.238 ※ 編輯: ZephyrAvatar 來自: 114.47.65.238 (03/08 11:43)
magecandy:這篇可能會釣到魚 大家小心 03/08 11:44
ntufiction:南部人不意外阿 03/08 11:44
ClubT:2F ... 03/08 11:46
winter67401:如果文中是很客觀的描述事實 而房客也的確是與那仲介 03/08 11:48
psplay:釣魚文 03/08 11:48
winter67401:聯絡租屋 那能告什麼? 03/08 11:48
winter67401:這種事情不是就要跟仲介聯絡嗎? 仲介也說已與房東說明 03/08 11:49
winter67401:損壞情形 那不就表示房客似乎無法直接連絡房東? 03/08 11:49
winter67401:實在覺得非常疑惑 (認真) 03/08 11:50
IrisXIII:無誇大事實告不成的啦~提告誰都可以提阿 03/08 11:56
※ 編輯: ZephyrAvatar 來自: 114.47.65.238 (03/08 11:57)
yes2009:等你成為第二批好漢再來 03/08 12:08
hengyen:為什麼會有噓文?? 03/08 12:13
yes2009:為什麼不可以有噓文 03/08 12:14
hengyen:為什麼一定要噓文? 03/08 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