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CareerPlan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本文轉錄自 PublicServan 看板] 中時電子報 檢察官王朝震收賄 求重刑十三年 更新日期:2007/06/23 04:39 記者: 邱順斌/台南報導 南投地檢署檢察官王朝震,向前立委方醫良收賄十八萬元,將其涉逃漏稅兒子不起訴處 分,又發公文為朋友撤銷紅單,被台南地檢署依貪汙罪起訴,並具體求刑十三年,移審 後,法官裁准四十萬元交保,方醫良也依行賄罪起訴。 四十六歲王朝震,原在高雄地檢署擔任檢察官,九十一年間,因與煙毒犯喝花酒,被停 職一年。九十三年復職後,改派南投地檢署,因在外交往複雜,每個月薪水不但不夠用 ,還背負不少債務,又碰上發生車禍,需錢修護轎車。 九十三年十月至九十四年三月間,王朝震偵辦忠財營造公司虛報人頭逃漏稅,被告方德 福是台南縣前立委方醫良兒子,王傳喚他到案,向他表示認識其父親,被告恐被起訴, 回家央請父親幫忙。 王朝震明知南投地檢署無管轄權,應將方德福案移轉台南地檢署偵辦,九十三年十二月 ,王朝震與前書記官黃昶明(早先叫黃國南,緩起訴處分)在台南縣永康市某餐廳用餐 ,方醫良邀陳忠煌、劉繁致前往碰面,黃昶明還與他們在門口討價還價,最後決定賄款 由廿萬元降為十八萬元。 當天,方醫良即先交付十萬元,隔天再交付八萬元,黃昶明從中獲得三萬元報酬,王朝 震拿到十五萬元後,就直接將方德福不起訴處分,並依法將應負刑責的自然人另簽分偵 辦,導致方德福未受追訴。 王朝震另在九十四年八、九月間,因其朋友嚴春霖,載老闆朱文財,從南投行經高速公 路回美濃途中,因超速被國道警察第八隊告發,因嚴經常請王朝震吃飯喝酒,王遂為友 向警察說項。 王朝震以南投地檢署便箋寫信向八隊王隊長稱「因臨時須趕赴現場,不及調公務車,請 友人駕車急載前往,不慎超速。」國道因此撤銷嚴春霖三千元的罰單。 王朝震今年三月八日經台南地檢署檢察官吳文政羈押偵辦三個月,日前依法提起公訴, 檢方認為,王朝震因私生活糜爛,開銷日增致薪水無法負荷,因此鋌而走險,貪贓枉法 ,其惡性匪淺,建請從重量處有期徒刑十三年,並宣告褫奪公權十年,被告移審台南地 方法院後,法官裁准四十萬元交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1.167.100 ※ 編輯: ezum 來自: 220.131.167.100 (06/24 14:5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1.167.100
Fredck:PO這些幹麻 06/24 18:13
Nilo:想表明 法治單位的光明嗎= = 06/24 1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