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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論要不要罷免版主與否,每個群組都有罷免辦法。 應該不是自己講一句叫大家推文或是噓文就自己作主的吧? 以下轉錄這個群組的規章,要罷免的話 還是照規定吧 節錄重點 全文請至About_Life板 生活娛樂館 組規 2007.1.0版 二、新增/刪除版主 <刪除版主> 1.若為自願退位,於小組組務版提出申請。 2.若非自願退位:須先至LifeNewboard版提出罷免連署,基本連署門檻為50人。 1>禁止multi-id連署。 2>連署時間滿七天發起人方得於小組組務版提出申請。超過連署結束時間四十 八小時未提出申請者,不得提出申請。 3>提出罷免連署者,需在開始連署一小時內於該看板及小組組務版上告知進行 罷免連署中。若無告知,則連署視為無效。(分身帳號無效) 4>版主不得刪除上點所提之告知文。(建議連署者自行存證) 5>發起人須符合資格 上站500/發表200 註冊時間滿一年。 連署有效票改為 上站300/發表100 註冊時間滿半年。 6>罷免原因需確實填寫,並由小組長審核。經小組長審核後若判定為非有效 之罷免原因,經群組長同意後該罷免連署無效。 7>罷免連署之票數及理由之審核由小組長負責。 8>罷免連署中凡因任何理由而連署無效(連署遭裁定不合組規而取消)者, 其發起人於該連署發起日起一年內不得於本群組內提出任何罷免連署,若 經查利用分身ID發起連署,則該連署無效,且將建議站方予以適當之懲處。 9>若罷免連署未通過,從該連署發起日起一年內以相同之原因(事件)對相同 之版主提出之罷免連署視為無效。 10>被連署罷免期間,該版主不得提出新增版主之申請。 11>提出申請後,小組長可視情況延長連署時間,至多十五天。 3.基本連署門檻之定義為支持加上反對人數之總和。 ※ 引述《mactaylor (Mac)》之銘言: : 有鑒於版主近來訂定及發布了許多有違反站規嫌疑的版規 : 及其個人管理能力恐無法繼續目前任務 : 且有偏袒部分既得利益人士 : (挾版規之利而企圖隨個人喜好發布個人不歡迎版友名單)的傾向 : 本人已向ptt站務人員檢舉 : 現在打算以一人一票方式 : 1.噓文 = 支持罷免 OrcaLee 版主 : 2.推文 = 支持版主續任 : 的方式來做一個career版民調 : 統計時間從現在開始到這週日晚上十二點 : OrcaLee板主 相信"秉持公平公正信念"的您會學習翻譯版前版主 在旁監督 : 樂見此罷免民調完整地為眾版友發聲 並且如需要將管理權交接給更有能力的版友 : 也能更有風度地度下台階 : 民調期間 如果任何違反一人一票規定的情形發生 也麻煩版主公平處理 : 這是每個版友共同擁有的版 : 我想版主挾個人之權力而獨裁禁止民調及罷免運動的情形應不至於發生 : 再次謝謝版主及各版友~~ : p.s. 如果對某dil***版友有意見 請學習三樓 順便於推文或噓文中註明 : 以供板主做參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5.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