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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ekwisd (瓶子裝不下)》之銘言: : ※ 引述《gwcatgwcat (M.貓子)》之銘言: : : 是沒法律效力, : : 但假如出版社和委員會意見相左, : : 你想哪邊會被採信? : 這邊的問題來自於 : 該基金會是台灣唯一的一個分級評鑑組織 : 所以說法律跟分級辦法裡面並沒有給與該基金會任何權力 : 但是基金會的意見還是會有很大的影響力 : 只要他們還是台灣唯一的一個專門以分級當工作的單位 : 這一個部份要正面抗爭機會不大 : 叫新聞局法官檢察官不用管『專家』的意見? : 不管真正的專業程度如何 人家是唯一招牌上是專家的單位 : 所以這邊要解決就要設法去成立別的分級機構 : 不然只要他們還是唯一的 抗爭就沒有太大的指望 : 舉例來說 人家是出版品分級的專家 成立一個漫畫分級的專業單位 : 這樣就比他們還專了 :D 我到不這麼認為, 出版社如果真的要打官司,不一定佔劣勢... 因為重點就在於 --專業 打贏官司,就是要說服法官,在這種情況下,不是頂個基金會的光環... 法官就會乖乖的聽你的話... 就可以說服法官,重點是內容是否真的言之有物... 但是該基金會的水準...真的可以吐出幾根象牙?? (公聽會的那篇分析生存遊戲的方式各位都看過吧?) 話又說回來... 社會局真的會取抓嗎? 取締一本書,就要打上一場官司... 出版業者因為會被關...加上還要罰錢...勢必要打下去... 反觀一個社會局一個公務員... 為了取締一本書的績效...得打上半年以上的官司... 我很好奇誰要真的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2.39.26
diary:讓我想到跟著作權法有關的影印店.. 61.217.224.79 12/02
sekwisd:我指的是業者抗議民間基金會主導的這部份 220.134.118.133 12/02
sfsm:這方面我也很不爽... 211.72.39.26 12/02
sekwisd:至於實際上打官司的勝負 我不反對你的看法 220.134.118.133 12/02
sekwisd:畢竟出版品跟其他專家證人比起來 220.134.118.133 12/02
sekwisd:不置於讓法官沒有自己判斷的餘地 220.134.118.133 12/02
sekwisd:所以我的用詞是 不用管? 而不是照辦阿 220.134.118.133 12/02
sekwisd:因為即便只是聽一聽 對一般出租店老闆 220.134.118.133 12/02
sekwisd:已經有相當的心理壓力 - 台灣人畏懼訴訟嘛 220.134.118.133 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