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Depstor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就H2O單一價的時候就衝了 禮拜一的衣服到禮拜四舊下3折 總共差了快600元~~~ 心都寒了~~ 如果退了的話還可以多買一件衣服哩~~ 可是又很怕說會被臭臉, 一直不敢去。 可是如果不知道的話就算了, 一下子連標籤都沒剪就被貴了600多元, 心裡真的很不舒服~~ 就硬著頭皮去了~~ --------------過程分隔線-------------------- 到了櫃上,就很有禮貌的說想退再買, 而且表示想多看看衣服, 小姐就擺臭臉,說那你去挑吧~~~ 我就挑了一件同款式的不同顏色的衣服, 跟他說我還蠻喜歡的, 他說:那你就買阿! 也沒有什麼介紹, 我在那邊東看看西看看, 最後囁嚅的跟他說我要結帳, 多刷了一點金額, 問他說要不要跟他去簽名, 很兇的說:當然要阿~~不然ㄌㄟ! 整個人被嚇到~~~ 拿到發票的時候還跟他說:不好意思,造成你的麻煩 其實我覺得連屈臣式買貴可以退差價了 好的服務品質真的會讓人更勇於消費 增加更多消費行為 不過櫃上除了這個櫃姐外 另外一個像媽媽的就很好 如果下次這個兇兇的櫃姐不在, 我還會去跟這個媽媽買~~~ ---------感想分隔線----------------------- 其實對於一般店員來說 澳客畢竟是少數 如果可以提供更好的售後服務 應該會有更多的業績 如果因為被退貨臭臉 下次當然就不會想去那邊買了 尤其現在一般櫃各大百貨都有 同一櫃我也可以去別的百貨公司買阿~~~~ 這是我今天的心得啦~~~~ 今天是自己有點理虧, 所以也沒有想到要去申訴, 只是對於那個始終很親切的店員媽媽很佩服~~~ 順便幫他打一下廣告, 是台中新光H2O的櫃姐~~~~ ---------反省分隔線-------------- H2O的單一特價不是最低折扣, 下次要記得,不要再增加別人的困擾了~~~~~ 不知道這樣會不會影響小姐的業績?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0.10.111 > -------------------------------------------------------------------------- < 作者: smalltong () 看板: Depstore 標題: Re: [分享] 第一次的退貨經驗。。。 時間: Sat Jul 29 20:41:17 2006 --原文恕刪--- 我今天也是因為H2O的特價(據小姐說法是3.8折)跑去新竹大遠百買衣服.. 因為結帳的時候使用的是禮卷..未滿100元的部份就用刷卡的方式..(94元) 也是聽到其他的小姐說..那就拿零錢就好啦...幹麻要用刷卡... 然後那帶我去刷卡的小姐回她我堅持要刷卡.... 所以只好是那小姐帶我過去... 依照我常去H2O買衣服的經驗...如果是新裝推出還沒有折扣時的購買... 我都會遇到態度很好的小姐... 如果是在折扣時...折扣越低..小姐的態度越不禮貌... 除非是那些在未打折購買就認識小姐...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245.242 > -------------------------------------------------------------------------- < 作者: swunn (小熊貓) 看板: Depstore 標題: Re: [分享] 第一次的退貨經驗。。。 時間: Sat Jul 29 22:03:31 2006 前文恕刪 我覺得原PO並沒有理虧 衣服買沒三天 價錢整整差了六百元 就像原PO所說的 如果不知道的話就算了 知道了心裡總是會不太舒服 更何況連標籤都沒拆 當然能退阿 況且她是先退再買 其實對小姐的業績並沒有什麼太大的影響 之前我也有類似原PO的經驗 只是我沒勇氣去退>"< 但是我覺得這是消費者應有的權利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4.149.75 > -------------------------------------------------------------------------- < 作者: AnJ (躺在誰的衣櫃) 看板: Depstore 標題: Re: [分享] 第一次的退貨經驗。。。 時間: Sat Jul 29 22:41:48 2006 還是多嘴回一下 也許有不正確的地方 請多指教 就退貨的行為來說應該是屬於解約了 所以當然不是什麼售後服務的範圍 售後服務是在契約效力還存在才會有的東西 若要說解約是權利 那必須是你買賣有出現問題 比如東西有問題之類的 才可以這樣說 我想前面有位T版友說到再教育 可能會引起很多版友反彈 但若是就法律層面來講的話 其實的確是很多人誤會了所謂權利義務這種東西 另外版友非常喜歡提到的美國購物方式 那可以算是該國的一種商業習慣 但是商業習慣也只不過是習慣 並不當然說我國也應該要適用 若是我國也有這種習慣 我想原波也不會在退貨被那麼差勁對待卻還是不敢發作吧 應該自己也有認為因差價退貨並不是很符合目前我國商業慣例 有點不好意思吧 (所以區臣氏才那麼愛打這廣告吧) 當然我的意思也不是說我們不能建立美國的那種商業習慣 只是在想建立的同時也是要知道自己在行使的到底是否真為一種權利 或者其實也是別人給的方便 雖然因為大家是消費者所以自然會以消費者的觀點來看 不過事實上其實沒有絕對應該給退或不應該啦 所以也許態度可以調整一下這樣 以上 -- 但是給退又這麼機車絕對是不行的就是了 這應該是可以找樓管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0.48.220 ※ 編輯: AnJ 來自: 220.140.48.220 (07/29 22:44)
yichanlin:推~以後其實買東西會比較小心一點~盡量大家都開心囉~ 07/29 23:07
yichanlin:不可以隨便濫行人家給我們的權益和義務~ 07/29 23:11
yichanlin:只是不知道原來一特價不是最後折扣... 07/29 23:13
yichanlin:下次會小心~~希望大家購物愉快~ 07/29 23:13
> -------------------------------------------------------------------------- < 作者: hcwen96 (andantino) 看板: Depstore 標題: Re: [分享] 第一次的退貨經驗。。。 時間: Sat Jul 29 23:59:34 2006 ※ 引述《swunn (小熊貓)》之銘言: : 前文恕刪 : 我覺得原PO並沒有理虧 : 衣服買沒三天 價錢整整差了六百元 : 就像原PO所說的 如果不知道的話就算了 : 知道了心裡總是會不太舒服 : 更何況連標籤都沒拆 : 當然能退阿 況且她是先退再買 : 其實對小姐的業績並沒有什麼太大的影響 : 之前我也有類似原PO的經驗 : 只是我沒勇氣去退>"< : 但是我覺得這是消費者應有的權利啦^^ 我也有類似的經驗(不是H2O) 而且是隔天就發現又降價了,我買了兩件,價差一共七八百元 我當時是在以前的大亞百貨買,隔天去逛微風廣場時,就發現又降價了 所以我二話不說,馬上回家帶著昨天買的衣服去大亞 大亞的小姐也是讓我退了之後再買(我想我有點生氣,有點兇,小姐也有被我嚇到吧) 重點是我第二天去大亞的那個櫃,櫃上的價格表還是我昨天買的那個價錢 但同時微風廣場已經是更新更低的價格了 我跟小姐反應這一點,小姐才找找他們的公文,說是昨天的小姐沒有交班給他有新價格 新價格是今天(我去退的那天)才開始....but who know?我昨天也沒去微風,不得知 如果新價格是當天才開始的,那當天買的客人會氣死吧,不同地點同樣的當季品價格不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3.29.203 > -------------------------------------------------------------------------- < 作者: maydaychi (五月天是最強的....) 看板: Depstore 標題: Re: [分享] 第一次的退貨經驗。。。 時間: Sun Jul 30 10:51:51 2006 ※ 引述《AnJ (躺在誰的衣櫃)》之銘言: : 還是多嘴回一下 : 也許有不正確的地方 請多指教 : 就退貨的行為來說應該是屬於解約了 我認為要視情形而定,例如:<退貨>跟<換貨>是有差別,意義也不同吧 服務業允許你<換貨>,大都只要你買回家後不剪標,貨品大致完好如初, 不論你是不喜歡這款式,或是瑕疵品<更是理所當然>,他都能讓你再換等值商品 可能會出現,你只能挑單價相同或更高的商品換貨,<也就是價差少要補,但多不退> 但是退貨就是解除契約嗎??那也要看你有沒有可以解除契約的理由吧?? 不是說單純我想退貨,我就可以拿回我付給店家的現金或是退刷卡 不然,做生意的不就今天雖然賣了5萬的東西,還要提心吊膽明天客人全都拿來退貨的風險 等於白賺白做生意???? 所以應該是,店家必須提供消費者可以<換貨>,至於<退貨>,我的理解是要符合解除契約 的理由,例如:店家故意以不實物品提供給消費者等等,才是消費者拿回現金,店家拿回 貨品. : 所以當然不是什麼售後服務的範圍 售後服務是在契約效力還存在才會有的東西 : 若要說解約是權利 那必須是你買賣有出現問題 比如東西有問題之類的 才可以這樣說 : 我想前面有位T版友說到再教育 可能會引起很多版友反彈 : 但若是就法律層面來講的話 其實的確是很多人誤會了所謂權利義務這種東西 : 另外版友非常喜歡提到的美國購物方式 那可以算是該國的一種商業習慣 : 但是商業習慣也只不過是習慣 並不當然說我國也應該要適用 : 若是我國也有這種習慣 我想原波也不會在退貨被那麼差勁對待卻還是不敢發作吧 : 應該自己也有認為因差價退貨並不是很符合目前我國商業慣例 有點不好意思吧 : (所以區臣氏才那麼愛打這廣告吧) : 當然我的意思也不是說我們不能建立美國的那種商業習慣 : 只是在想建立的同時也是要知道自己在行使的到底是否真為一種權利 : 或者其實也是別人給的方便 : 雖然因為大家是消費者所以自然會以消費者的觀點來看 : 不過事實上其實沒有絕對應該給退或不應該啦 : 所以也許態度可以調整一下這樣 : 以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6.44.177
AnJ:痾 是我的文章被誤解了嗎?!退貨跟換貨本來就不同啦 退貨是解約 07/30 20:26
AnJ:啊...但換貨基本上也不是應該的吧 除非你在買賣的時候就有把換 07/30 20:27
AnJ:貨這件事情加入契約中 我想目前台灣的消費型態應該還沒有這種 07/30 20:27
AnJ:共識吧.... 07/30 20:28
AnJ:所以沒有任意換貨的合意下 其實就連沒剪標要換賣方也是可以不 07/30 20:32
AnJ:給的...其實這也是人家給的方便喔!(以上是就法律面說的啦) 07/30 20:33
> -------------------------------------------------------------------------- < 作者: maydaychi (五月天是最強的....) 看板: Depstore 標題: Re: [分享] 第一次的退貨經驗。。。 時間: Sun Jul 30 11:12:25 2006 ※ 引述《swunn (小熊貓)》之銘言: : 前文恕刪 : 我覺得原PO並沒有理虧 : 衣服買沒三天 價錢整整差了六百元 : 就像原PO所說的 如果不知道的話就算了 : 知道了心裡總是會不太舒服 : 更何況連標籤都沒拆 : 當然能退阿 況且她是先退再買 : 其實對小姐的業績並沒有什麼太大的影響 : 之前我也有類似原PO的經驗 : 只是我沒勇氣去退>"< : 但是我覺得這是消費者應有的權利啦^^ 百貨公司的折扣,是從完全不打折,慢慢下到8折,6折,5折,甚至單一特價 樣式好看熱門的,可能在無折扣階段就被搶光了,也就不會有之後發生的價差問題 不過,這樣一連串的折扣期間大概至少要2-3個月的期間才會達到 但是你能說我2個月前買原價無折扣的衣服,沒剪標也還沒穿過喔 2個月後看到,它竟然下5折了,我再回家拿過去要求店家退一半價差??? 當然,2個月跟3天比,大家感覺好像差很多,不過就涵義而言,是一樣的. 買賣契約就是如此,既然你當初已經就<衣服,褲子,外套...不管是什麼>,當下覺得 有購買的意思表示,除非店員詐欺你,明明5折還賣你8折,不然,雙方的合意並無任何 瑕疵可言,講的文言一點,<商品的價值是存在購買人的主觀之中>,你覺得值得就值得 的意思啦...至於後來又有更低的折數,那是廠商的行銷策略,跟你受不受騙真的無關 這就是為什麼原價有人買<他覺得老子有錢吧,或是基於流行,想早點穿出去> 8折也有人買<他覺得有折扣就好> 5折更有人買<他認為此時不買待何時??> 我的做法,大都是跟店員混熟點,弄清楚他們公司會不會有更低的折扣再買 但是可能會有自己喜歡的樣式缺貨的風險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6.44.177
cfu0304:嗯嗯 我比較贊成買了就不要後悔,那這樣誰賺啊? 07/30 18:13
> -------------------------------------------------------------------------- < 作者: gni (><) 看板: Depstore 標題: Re: [分享] 第一次的退貨經驗。。。 時間: Sun Jul 30 13:22:25 2006 ※ 引述《AnJ (躺在誰的衣櫃)》之銘言: : 還是多嘴回一下 : 也許有不正確的地方 請多指教 : 就退貨的行為來說應該是屬於解約了 : 所以當然不是什麼售後服務的範圍 售後服務是在契約效力還存在才會有的東西 : 若要說解約是權利 那必須是你買賣有出現問題 比如東西有問題之類的 才可以這樣說 : 我想前面有位T版友說到再教育 可能會引起很多版友反彈 : 但若是就法律層面來講的話 其實的確是很多人誤會了所謂權利義務這種東西 : 另外版友非常喜歡提到的美國購物方式 那可以算是該國的一種商業習慣 : 但是商業習慣也只不過是習慣 並不當然說我國也應該要適用 : 若是我國也有這種習慣 我想原波也不會在退貨被那麼差勁對待卻還是不敢發作吧 : 應該自己也有認為因差價退貨並不是很符合目前我國商業慣例 有點不好意思吧 : (所以區臣氏才那麼愛打這廣告吧) : 當然我的意思也不是說我們不能建立美國的那種商業習慣 : 只是在想建立的同時也是要知道自己在行使的到底是否真為一種權利 : 或者其實也是別人給的方便 : 雖然因為大家是消費者所以自然會以消費者的觀點來看 : 不過事實上其實沒有絕對應該給退或不應該啦 : 所以也許態度可以調整一下這樣 : 以上 台灣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 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 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 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 我想這已經明文規定 無關美國台灣商業習慣吧 買賣不用有問題 東西不用有問題 7日內退貨無需理由的 原PO在一個禮拜內就退貨是不用覺得理虧的 賣方也不能拒絕你 更何況是因如此價差 法律保護我們應有的權利 在需要時消費者適當行使權利是正確的態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5.101.83
gottsuan:百貨公司買的不適用這條 既非郵購也非訪問買賣 07/30 15:31
Beastawad:要看清楚法條啊 @@ 07/30 16:43
Lador:不過現在百貨公司七日內都可以退貨,服務很好 07/30 18:01
gni:專櫃這種有推銷小姐的不能算在此條文裡面喔? 07/31 01:48
gni:我一直以為是~ ><~ 抱歉耍笨了 07/31 01:49
> -------------------------------------------------------------------------- < 作者: maydaychi (五月天是最強的....) 看板: Depstore 標題: Re: [分享] 第一次的退貨經驗。。。 時間: Sun Jul 30 14:05:33 2006 ※ 引述《gni (><)》之銘言: : ※ 引述《AnJ (躺在誰的衣櫃)》之銘言: : : 還是多嘴回一下 : : 也許有不正確的地方 請多指教 : : 就退貨的行為來說應該是屬於解約了 : : 所以當然不是什麼售後服務的範圍 售後服務是在契約效力還存在才會有的東西 : : 若要說解約是權利 那必須是你買賣有出現問題 比如東西有問題之類的 才可以這樣說 : : 我想前面有位T版友說到再教育 可能會引起很多版友反彈 : : 但若是就法律層面來講的話 其實的確是很多人誤會了所謂權利義務這種東西 : : 另外版友非常喜歡提到的美國購物方式 那可以算是該國的一種商業習慣 : : 但是商業習慣也只不過是習慣 並不當然說我國也應該要適用 : : 若是我國也有這種習慣 我想原波也不會在退貨被那麼差勁對待卻還是不敢發作吧 : : 應該自己也有認為因差價退貨並不是很符合目前我國商業慣例 有點不好意思吧 : : (所以區臣氏才那麼愛打這廣告吧) : : 當然我的意思也不是說我們不能建立美國的那種商業習慣 : : 只是在想建立的同時也是要知道自己在行使的到底是否真為一種權利 : : 或者其實也是別人給的方便 : : 雖然因為大家是消費者所以自然會以消費者的觀點來看 : : 不過事實上其實沒有絕對應該給退或不應該啦 : : 所以也許態度可以調整一下這樣 : : 以上 : 台灣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 : 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 : 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 : 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 : 我想這已經明文規定 無關美國台灣商業習慣吧 : 買賣不用有問題 東西不用有問題 7日內退貨無需理由的 : 原PO在一個禮拜內就退貨是不用覺得理虧的 賣方也不能拒絕你 更何況是因如此價差 : 法律保護我們應有的權利 在需要時消費者適當行使權利是正確的態度 不過我想請問一下,我們如果去百貨公司買衣服或鞋子,是屬於<郵購>嗎?? 那至於<訪問買賣>,意思是,假設一個業務員,在咖啡店,路邊,公園旁..等等 拿著一疊資料,告訴你這本雜誌多好多好,要不要訂一份??或是這台按摩椅功能多好多好 要不要買一台用看看?? 這兩種定義有沒有涵蓋我們平常所謂逛百貨公司購物的範圍,你再思考一下比較清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6.46.16 > -------------------------------------------------------------------------- < 作者: takkitsuba (Tsubasa) 看板: Depstore 標題: Re: [分享] 第一次的退貨經驗。。。 時間: Sun Jul 30 15:10:01 2006 不好意思 沒想到我的一段話會引起那麼多討論....... 看到有網友回文說退貨只要找樓管就好,不用那麼麻煩 唉~其實我的工作就是大家口中的樓管 每天為了退貨而蓋的章不知道有多少個,看過的退貨理由也是百百款 說實話,有的理由真的很扯 像前一天才買的鞋,第二天就尺寸不合?洗標都變色了還堅持自己沒下過水? 但我們總是得秉持著〝相信客人,客人最大〞的觀念幫客人處理各種問題..... 我並不是認為買了就不能退貨 有時候真的會因為推銷或是一時不察買了些不適合的東西或是瑕疵品回家 此時我也覺得當然要去退貨 但是因為折扣變得更低就要退貨,這點我就不是很能認同 折扣期很長,從八折起開始總共會有二、三個月的時間 折扣當然是越來越低,尤其是國產品牌的折扣期會比進口的早而且低 沒錯,每個人都希望可以用便宜的價格買到自己喜歡的東西 或許覺得自己用比較高的折扣買是虧到了,但先買的人可以先享受,選擇也多 而且到了折扣期末段常常根本就沒有什麼好貨色了 而專櫃人員在大多時候是知道折扣波段的時間(有時折扣真的是會突然決定的) 但總不能因為後天就要做單一價了,所以我就跟客人說這兩天不要買,後天會更便宜 那這兩天的業績該怎麼做呢?而站在百的立場也會是這樣的 我們只能委婉的告知不清楚、尚未決定 所以我才問說專櫃人員是否有欺騙客人不會有更低的折扣,才導致你下手購買 如果沒有 既然消費者喜歡這樣商品,也能接受這個價錢 那麼為什麼發現折扣變得更低了就要退,再用較低價買進? 我甚至遇過客人發現他消費的某品牌下到六折後直接打電話到櫃上說 他在八折時有來消費,你們現在該怎麼做應該知道吧 但那位客人購買的商品到了六折早就斷貨 專櫃人員也是無奈的表示,他會幫客人辦退貨,但他也希望能有辦法教育客人正確的觀念 不然他們專櫃人員真的做的很無力 我無意引起筆戰 站在百的立場,我們希望的是客人來這邊可以得到滿意的消費 同時我們可以創造出亮眼的業績 也希望可以在許多不同的情況中,我們可以得到更多經驗成長 讓客人可以得到更好的服務 小樓管的一點小心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2.132.174.195
giroolin:這一篇是我覺得最中肯的一篇。我只是個小小的消費者,沒꘠ 07/30 16:29
giroolin:有預設立場。想要早一點拿到喜歡的就要付出代價,本來就 07/30 16:30
giroolin:這樣,真的沒什麼好討論的,可能我比較忙,沒辦法常常逛꘠ 07/30 16:31
giroolin:百貨,所以沒遇過隔幾天就忽然價格跌超低的情形,不過若꼠 07/30 16:32
giroolin:真的遇到了,也不會計較這個~反倒是商品的品質跟服務態ꬠ 07/30 16:32
giroolin:度才是個人最重視的。到頭來最省錢的辦法就是不要買,不딠 07/30 16:33
giroolin:然就是等到單一價,就不會有這個問題了。 07/30 16:34
cfu0304:我也推這篇..大家買東西之前先想好,那就更好了 07/30 18:16
AnJ:哈 本來昨天也是想閒話一下說我覺得美國購物習慣是不太適合台 07/30 20:29
AnJ:灣的 因為我可以想見有很多人會在當季未折扣就先買一堆 貨狂斷 07/30 20:29
AnJ:然後等過季在去刷退 然後再買...就我以前在國外經驗老美都不太 07/30 20:30
AnJ:會用這步(該說是天真還是單純呢) 然後剛好我知道會用的就是台 07/30 20:31
AnJ:灣過去的 XD (我不是以偏蓋全啦 XD) 07/30 20:31
> -------------------------------------------------------------------------- < 作者: Beastawad (實感ないフリーダム) 看板: Depstore 標題: Re: [分享] 第一次的退貨經驗。。。 時間: Sun Jul 30 16:51:37 2006 ※ 引述《takkitsuba (Tsubasa)》之銘言: : 所以我才問說專櫃人員是否有欺騙客人不會有更低的折扣,才導致你下手購買 這種事常常發生啊,見怪不怪了 每次都說 『我們這個櫃最低就八折喔』 『最近都不會打折』 『過兩天週年慶我們也不會打更多』 雖然買到貴的是消費者自己笨,不過被騙的感覺總是不好的 尤其是那些櫃姨都是靠死纏爛打,讓那些臉皮薄的客人不好意思不買 至於你說到『買兩天怎麼就不合了?』 你覺得為什麼? 因為櫃姨都睜眼說瞎話! 明明不合就跟你說合!好看!沒問題!洗了不會退色! 在你耳邊東嗡嗡西嗡嗡的,讓你根本沒有餘力檢視判斷 (或者一些必須旁人才看得到的面,偏偏看的人只有會騙你的櫃姨) 當然回家才會發現 『死櫃姨!明明肩線就不合還跟我說比起來剛好』 『死櫃姨,最好是跟你說的一樣裡面塞一件就剛好』 : 小樓管的一點小心得 我有時候覺得百貨公司的專櫃人員 只比某魚市場看你不買他家東西時會硬把你路檔起來的那種人好一點 -- 如果你被多明尼亞熊追趕,你可以跟牠賽跑;牠會追上你,把你推倒,然後吃掉你。 當然,你也可以爬上樹。如此一來,你可以在牠把樹推倒以前做一次死前最後的眺望。 當你和朋友被帝王獵豹追趕時,你有一個方法可以活下來—絆倒你的朋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9.121.28
maydaychi:有時候也只能以過去的經驗去判斷,例如:XX牌,最低只會有 07/30 17:43
maydaychi:5折,那現在6折要不要買看人吧. XX牌去年最低是3折,那現 07/30 17:44
maydaychi:在才8折當然還有得等....給大家參考 07/30 17:45
cfu0304:可是 錢在你身上,不買他難道要從你身上挖出錢來嗎?? 07/30 18:17
cfu0304:想好了,再出手吧 07/30 18:18
cfu0304:買了再退貨總是多一道手續,還要跑一趟 07/30 18:19
Beastawad:除非對方有嚴重疏失…我是不會退貨啦 07/30 18:28
Beastawad:但是騙我的話…哎…反正世界上又不是只有一個牌子 07/30 18:28
> -------------------------------------------------------------------------- < 作者: AnJ (躺在誰的衣櫃) 看板: Depstore 標題: Re: [分享] 第一次的退貨經驗。。。 時間: Sun Jul 30 21:09:41 2006 ※ 引述《gni (><)》之銘言: : 台灣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 : 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 : 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 : 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 : 我想這已經明文規定 無關美國台灣商業習慣吧 : 買賣不用有問題 東西不用有問題 7日內退貨無需理由的 : 原PO在一個禮拜內就退貨是不用覺得理虧的 賣方也不能拒絕你 更何況是因如此價差 : 法律保護我們應有的權利 在需要時消費者適當行使權利是正確的態度 又要多話一下了XD 我有想到會有人提這條 但因為這從文義很明顯跟本文的事實無關所以就沒有特別提 基本上消保法的訂定並不是表明消費者至上主義 只是因為企業經營者跟消費者本身會有實力上差距 怕消費者被迫訂不合理的契約 才會有那些規範 藉法律的力量去拉小差距 讓企業經營者對出售的商品品質負高度的義務(因為她們也靠這賺很高利潤) 並且不能用契約去明顯削弱消費者的權益 因此 如果今天雙方的訂約並不是基於後台的差距(XD) 一方被迫訂一些不合理的契約內容 其實當然就是回歸民法了 就和你跟朋友互相買賣沒有兩樣了 很多版友可能也會想做生意的應該以客維尊 顧客至上 但同我前文所說的 這其實是她們做生意的態度 但並不表示她們有法律上的義務 發現大家大多談論到的都是服飾的退貨 認為是應該的 是因為單價低嗎?! 但是那也是只想到本身的消費的部分吧 消費是集團的現象(買尬我竟然冒出這句話-_-) 所以並不是說只是幾百塊的差距所以應該沒什麼 因為會有成千上萬個幾百 如果大家都時常這樣做的話 另外還有板友提到換貨跟退貨 首先既然訂約本身沒有大問題 就是回歸民法來看 (消保的賠償等等東西都是侵權的問題 所以不用再看) 原則上賣方只在東西有瑕疵 或者是弄錯之類的時候 才負換貨的義務 並且就算有瑕疵 像衣服這種東西 瑕疵若是你當下稍微注意就可以發現的 卻沒有稍微檢查 那這樣也是沒辦法要求換的 所以更不用說是衣服本身沒問題而已標籤未剪為由 除非是當初訂約時就有說買方可以自由退換貨 (就像區臣氏 還是那句老話 會以此作廣告就表示這不是常態) 那退貨 我前文就有說滿足條件才能有解約權 退貨的屬性原則上就是解約了 這基本上是比較嚴格去認定的 當然原波的事件應該是不符的 又 上面寫的不代表我是不贊成退貨的 那絕對是值得一試的 錢難賺 但就是有個心理準備想那不是人家的義務 不一定會成功 並且也要想到 並不是說退貨再買一樣是有業績所以理所當然 首先業績數字上有差<--我在廢話啥 而且我猜想帳應該是每天結算吧(這方面我是不太懂) 當然這其實也是作業上的東西而已 也不是大問題 但我只是想說一定是會有不一樣的 也許本來達到有獎金?! 然後突然又沒了 我想小姐心理會有一點可惜吧 再來 就是和別的消費者之間(這對版友來說應該就比較可以接受吧 是平行關係) 就像我推文說的 會有斷貨等的問題 那各位版友認為是否公平?! 拿我自己本身的例子來說 每次買衣服都要選很久 而且一定會檢視很久有無瑕疵 常常很多朋友跟我一起逛街她們要買東西我看一下都會說出哪邊有問題 她們都會大驚 這是因為我自己是很怕麻煩別人的人 而且對於糾紛這種東西實在是避之唯恐不及 為什麼我要在此長篇大論 其實也是想藉此向各位版友傳遞一個訊息 就是 糾紛真的是很麻煩的 一件衣服 一個名牌包 一台車 都可能有類似問題 所以可以的話 真的是盡量不要讓自己陷入這樣的情況 就像原波要去退貨前一定也很緊張吧 我絕對不是覺得原波有任何不對 只是希望他以後可以不用再經歷這種心理上的不好受 以及讓這種不妙的小姐嗆的經驗 也很高興原波有看到我想說的東西(要考試還不唸書在這波文 還是太值得了) 要知道對方是可以卯起來不換的 用網路串聯抵制?! 那絕不可能的 否則就不會有那麼多機車店家還那麼賺 所以如果真的可以 買東西時還是注意一下 就小姐唬折扣之類的問題...除了做功課外 若是真的推很兇 可以說請他簽個切結書 或請樓管公證一下 看小姐的反應應該可以知道是不是真的最低了XD 雖然說買東西本來是要放鬆的啊(嘆) -- 順道說一下 老美的退換貨方式大多不限時間的 也就是你就算用了 過了幾個月 甚至幾年 都可以憑發票收據去換或去退喔 連和coach小姐聊天時他也是降講 但我問他有沒有遇過那種用半年以上了還拿來的 他說沒有 -_- 我想在美國退貨根本不用擔心被兇 可是大家怎麼還是這麼老實啊啊啊!!! -- 以上 落落長的一堆 不曉得是不是很遠離版旨了 版主 請不要浸我水桶啊(跪求)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0.196.186 ※ 編輯: AnJ 來自: 218.170.196.186 (07/30 21:25)
Beastawad:這樣什麼事情都多注意一下 07/30 21:51
Beastawad:根本沒人有資格主張意思表示不一致或錯誤啦… 07/30 21:51
chigusa:推樓上..這樣什麼是都會窒礙難行的吧?況且在台灣的百貨市댠 07/31 01:14
chigusa:消費者可以退換或早就是買賣雙方不成文的規定,這也是去百댠 07/31 01:15
chigusa:或消費的優點之一吧? 07/31 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