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的豬哥亮被視為「秀場天王」,他所代表的秀場表演形式流行於七○年代後期至九○
年代初期,與以往的歌廳節目不同,與同時間的民歌餐廳也大異其趣。其主要特色不在表
演空間(餐廳、歌廳、酒店)或傳播媒介(舞台、影像),而是節目主持人的串場型態,
及與表演者的插科打諢。主持人說學逗唱無一不能,即興表演的成分濃厚。一言以蔽之,
就是盡情地「虧」||「虧」別人,也「虧」自己,並常帶性暗示,帶動現場氣氛。或因
如此,「秀場」表演未曾出現在戒嚴時期老三台的節目中。
不過,「秀場」盛行的同時,錄放影機與有線頻道陸續進入家庭,以餐廳秀、歌廳秀、點
唱秀為名的「秀場」錄影帶大行其道。民眾可從出租店帶「秀場」回家,或在餐館、旅館
、遊覽車上看到豬哥亮的餐廳秀,賀一航、余天等人的三立點唱秀或胡瓜的歐棚演唱秀。
與其他主持人相較,豬哥亮的表演少有鋪陳、醞釀的過程,而以獨特的造型,睥睨、挑釁
的動作直接叫罵,樹立「豬」式風格。其「經典」名句,除了「您娘卡好」,還常抓住女
藝人的言行,接一句「不知痟想我多久了」,故意曲解對方企圖對他不軌,藉以製造舞台
笑果。
從大眾表演史的角度,發生在餐廳、歌廳的「秀場」連結戲院結束後的「內台」表演型態
,走上更通俗、簡單、多變化的路線。觀眾直接從歌唱/談話交插表演中,立即獲得感官
刺激與娛樂效果,不須像看戲曲、新劇那般費神與「傳統」,反映經濟繁榮年代庶民的速
食消費型態。
「秀場」的主持人、表演者與觀眾之間的強烈互動,使舞台充滿創意與活力。可惜政府與
藝文界未曾正視,遑論給予實質的鼓勵,或協助其累積劇場能量。基於市場考量,秀場經
營以利益為重,一味迎合流俗,表演自然庸俗。尤其「秀場」藝人涉及槍擊、毒品、金錢
、男女及與黑道糾葛的新聞屢見不鮮,加深社會對藝人的負面印象。藝人身為公眾人物,
有義務被要求潔身自愛,熱心公益,但檢視藝人言行舉止的同時,社會亦應省思是否給予
他們應有的尊重。
曾經風行一時的台灣秀場時代已屬明日黃花,要恢復昔日盛況並非容易。不過,演藝人員
與政府、社會大眾,仍應藉著「豬哥亮事件」,重新確立演藝人員的社會文化地位,也對
「國民演藝」與「國民藝人」的角色有所省思與期待,並建立維護藝人形象的機制。
現有金馬獎、金曲獎、金鐘獎獎勵現役創作型與實力派藝人,另有「終身成就獎」或「特
別獎」頒給資深優秀藝人,但多屬儀式性的慰勞獎,社會感受不深。除了「金」字招牌的
獎項之外,政府與社會現階段首要之務,應給兢兢業業,不斷進步的資深藝人「關愛的眼
神」,並為他們建立資料檔案,撰寫傳記或回憶錄,不但保存國民演藝資料,也鼓舞演藝
人員扮演好社會文化角色。
2009-07-15 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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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好像是社論不知道能不能貼
從秀場文化到錄影帶
發展脈絡寫的很清楚
製作單位可以參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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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島大劇場--秀場.豬哥亮.國民演藝
邱坤良(作者為台北藝術大學教授)
台灣有不少活躍於影視、舞台的演藝人員,他們的表演比「表演藝術界」更貼近民眾生活
,也更具有「國民演藝」的性質。然而,社會大眾喜歡藝人帶來消遣與娛樂,也羨慕藝人
的光鮮艷麗,日進斗金,卻又輕視「做戲仔」的身分。一般人心目中的藝人生活不是好勇
鬥狠,就是紙醉金迷,這種刻板印象與藝人未能拿捏好自我角色有關,但社會對藝人採取
雙重標準,不尊重「國民藝人」角色與演藝成就,也是一大因素。
最近,以簽賭、槍擊、開黃腔、「物化」女性聞名,而且「跑路」多年的豬哥亮又成為新
聞焦點,復出拍廣告、主持電視節目、拍電影的話題不斷。許多藝人、記者在媒體上大談
豬哥亮的傳奇人生與舞台魅力,彷彿「豬式」典型印象瞬間已成過去。連帶地,餐廳秀或
歌廳秀這類「秀場」也勾起過來人的回憶,水漲船高。豬哥亮大起大落,風雲再起,雖是
節目製作單位、廣告商炒作的結果,但其所反映的,卻是台灣「秀場」或「綜藝」人生的
常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