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定合併改制後的台中市政
府組織共設18局、5處及3委員會等26個一級機關,部分單位在台中市新市政大樓上班,部
分單位留在豐原市陽明大樓及舊縣府辦公大樓上班。
其中,衛生局的辦公廳舍位址,縣市之間一直拉鋸,縣府行政處代理處長郭振益指出,縣
府據理力爭,表示目前台中縣衛生局與縣環保局所在的豐原市辦公廳舍面積比台中市衛生
局大得多,容納超過400人;合併改制之後,台中縣環保局約200多人搬到台中市,原址剛
好容納台中市衛生局的150人。
由於縣府提出的數據明確,在縣市政府高層了解後,會議最後決議,合併改制後台中市衛
生局搬到台中縣。
http://www.cna.com.tw/ShowNews/Detail.aspx?pNewsID=201003260239&pType0=aALL&pTypeSel=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08.166.253
※ 編輯: abcswatch 來自: 122.108.166.253 (03/26 22:16)
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縣26日電
台中縣市正為合併改制展開前置作業,合併改制後單位廳舍要留在何處成為討論重點之
一。經過合併改制作業小組討論後,縣府今天表示,衛生局及教育處將留在台中縣原址上
班。
台中縣市合併改制直轄市作業小組日前召開第3次臨時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