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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於另一個目的 利用每人的免稅額(去年是3650)去把全部(或大多數)的預扣稅取回 : 這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 非居民收入由源頭扣繳且不可退還是舉世通則 : 在IRS Publication 519 "US Tax Guide for Aliens" : Page 35-41 中 Sam R. Brown的虛擬例子詳細說明了非居民收取美國公司股息的報稅方式 : IRS並附上了1040NR填表範例 該股息收入應填在Schedule NEC 而非填在Line10 : 亦不享有免稅額 預扣稅亦不可退還 : 但是 確實很多人包含我都取回了2008年或之前的預扣稅款 : 我只能解釋成填表人填寫錯誤且IRS沒發現錯誤 : 2009年的tax return 我仍然試圖取回全部預扣稅 看看結果如何 我同意這位大大的看法 不過有一點需要修正的地方 非居民收入不是不可退稅, 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是可以的, 首先如果NRA的美國收入來源是 Effectively Connected Income 也就是"與美國內交易或商業行為相關的收入" 這部分的稅款是可以享有較低稅率, 以及 exemption and/or reduction 的, 但如果美國收入來源不是 Effectively Connected Income, 則一律課以30%的稅率並且不能享有 exemption and/or reduction, 另外如果是一些特定國家居民, 根據treaty就算不是 Effectively Connected Income 也可以享有較低的稅率. 但是就我們台灣投資人而言, 絕大多數的美國來源收入都屬於 (請詳見IRS publication 519 p.18) Fixed, Determinable, Annual, Periodical (FDAP) Income 也就是 Income that is not effectively connected with a trade or business in the United States (capital gain是一個例外, 大部分的capital gains是免稅的, 但有少數例外) 所以這位大大說的沒有錯, 這部分的稅應該要填寫在 Schedule NEC 這部分的 income 是沒有辦法享有免稅額的 之所以會有取回預扣稅的例子, 我個人也認為是因為誤填1040NR且IRS沒有發現所造成 以上是我的看法, 歡迎大家討論指正, 另外, 基於我的看法, 我不會嘗試將 non-Effectively Connected Income 當成 Effectively Connected Income 來填寫報稅表單以取回美國收入稅款, 因為我認為這冒著日後被美國政府追繳的風險, 這方面, 就看各人的想法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5.162.21
badfood:您說的沒錯 確實非居民的ECI是可以享有免稅額的.只是板上 04/05 23:08
badfood:有ECI的應該少之又少 絕大多數都是透過海外券商投資美股因 04/05 23:09
badfood:而取得股息收入 這收入是不是ECI,Pub 519中 Sam的例子是 04/05 23:10
badfood:是最好的說明 04/05 23:10
borriss:米國報稅要看那一大本 不能簡化點嗎 囧 04/06 0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