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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個禮拜旅行社的人打電話給我們班級的主辦人,說:我們要訂機票囉,告訴我確定有幾 位? 當時班代說有16位。 今天旅行社打來最後確認說:要做最後確認,總共有幾位? 班代:有人臨時不能去,所以剩下15位。 旅行社:我們這邊有一團是三個人的,可以跟你們併團嗎? 班代想說沒差反正不能成團,乾脆併團就能成團。(以上為口頭確認,並無所謂書面說明 最後旅行社確認為我們15人+3人的團。 可是現在卡在有別團三位加入我們這團剛好超過16位,居然說我們沒有FOC(註1)了,由 於最先旅行社表示,16人即可成團,加贈領隊除外的FOC,此FOC為班上平均分攤,可是 最後卻沒有FOC。 所以班上討論出來,要轉為國內行程,可是就在這時候旅行社竟然跟我們說不行!!!! 原因就是旅行社表示機票都已經訂好了,但是契約書上說明:泰國內有暴動或是未到成 團人數,可更改國內行程或是其他國家。 我們的想法是如果是15人+3人旅行社說是兩團,那我們就可以改成國內行程。 如果是15人+3人旅行社說是一團,那我們就能享有FOC的加贈。 契約書為"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書" 以下甲方為我們班級,乙方為旅行社 契約書第十三條(代辦簽證、洽購機票),如確定所組團體能成行‧‧‧(中略),乙方應於 預定"七日前",或於舉行出國說明會時,將甲方之護照、簽證、機票、機位、旅館及其他 必要事項向甲方報告,並以書面行程表確認之。(後略) 但是契約書中第二十七條(出發前旅客任意解除契約) 一.通知於旅遊活動開始前第三十一日以前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十。 (中略) 最後面的說明是:乙方如能證明萁所受損害超過第一項之標準者,得就其實際損害請求 賠償。 如果依第一項毀約,我們需要賠償的金額大約為1700,但是如依最後一項說明賠償為7000 以上(機票),因為我們知道機票的金額最少7000,但是依照第十三條的說明,乙方應於 預定"七日前",或於舉行出國說明會時,將甲方之護照、簽證、機票、機位、旅館及其他 必要事項向甲方報告,並以書面行程表確認之。 所以如果我們被要求賠償7000以上的金額會不會有不合理的情形發生? (註1)FOC:Free of Charge (免費名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7.241.166
ntusttao:10%賠一賠去樂活吧= =+140.118.228.185 05/08 02:10
> -------------------------------------------------------------------------- < 作者: wu54168 (尋找真正的自由) 看板: Gra-Travels 標題: Re: [抱怨] 關於嘉群旅行社... 時間: Fri May 1 08:34:29 2009 16個人應該是只有一個foc 且應該是給領隊的吧 除非你們人數有再往上增加到30以上 不然怎麼可能還能多一個FOC讓你們分攤 滿奇怪的 不懂? ※ 引述《a07300 (蒼蠅叔叔)》之銘言: : 上個禮拜旅行社的人打電話給我們班級的主辦人,說:我們要訂機票囉,告訴我確定有幾 : 位? : 當時班代說有16位。 : 今天旅行社打來最後確認說:要做最後確認,總共有幾位? : 班代:有人臨時不能去,所以剩下15位。 : 旅行社:我們這邊有一團是三個人的,可以跟你們併團嗎? : 班代想說沒差反正不能成團,乾脆併團就能成團。(以上為口頭確認,並無所謂書面說明 : 最後旅行社確認為我們15人+3人的團。 : 可是現在卡在有別團三位加入我們這團剛好超過16位,居然說我們沒有FOC(註1)了,由 : 於最先旅行社表示,16人即可成團,加贈領隊除外的FOC,此FOC為班上平均分攤,可是 : 最後卻沒有FOC。 : 所以班上討論出來,要轉為國內行程,可是就在這時候旅行社竟然跟我們說不行!!!! : 原因就是旅行社表示機票都已經訂好了,但是契約書上說明:泰國內有暴動或是未到成 : 團人數,可更改國內行程或是其他國家。 : 我們的想法是如果是15人+3人旅行社說是兩團,那我們就可以改成國內行程。 : 如果是15人+3人旅行社說是一團,那我們就能享有FOC的加贈。 : 契約書為"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書" : 以下甲方為我們班級,乙方為旅行社 : 契約書第十三條(代辦簽證、洽購機票),如確定所組團體能成行‧‧‧(中略),乙方應於 : 預定"七日前",或於舉行出國說明會時,將甲方之護照、簽證、機票、機位、旅館及其他 : 必要事項向甲方報告,並以書面行程表確認之。(後略) : 但是契約書中第二十七條(出發前旅客任意解除契約) : 一.通知於旅遊活動開始前第三十一日以前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十。 : (中略) : 最後面的說明是:乙方如能證明萁所受損害超過第一項之標準者,得就其實際損害請求 : 賠償。 : 如果依第一項毀約,我們需要賠償的金額大約為1700,但是如依最後一項說明賠償為7000 : 以上(機票),因為我們知道機票的金額最少7000,但是依照第十三條的說明,乙方應於 : 預定"七日前",或於舉行出國說明會時,將甲方之護照、簽證、機票、機位、旅館及其他 : 必要事項向甲方報告,並以書面行程表確認之。 : 所以如果我們被要求賠償7000以上的金額會不會有不合理的情形發生? : (註1)FOC:Free of Charge (免費名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0.179.73
eken:可能當初價錢有加上去吧 才另外答應的吧 123.204.24.172 05/01 08:36
> -------------------------------------------------------------------------- < 作者: Allyousay (旅行社業務^^) 看板: Gra-Travels 標題: Re: [抱怨] 關於嘉群旅行社... 時間: Fri May 1 09:28:11 2009 我也感覺到很奇怪 你們的確是只有15個人呀 就算另外加了三個了 那三個旅客 也是旅行社自已找到客人來報名 換而言之 如果今天旅行社說要給你們FOC 那另外三位 他們也能說:因為有加我們 才有FOC呀 為什麼不是我們拿到" 這樣講的確很奇怪沒錯 但卻也是事實 本來FOC就是要給領隊的呀 怎麼會給你們呢? 而且 也確實達到出團人數了呀 你們的想法 什麼兩團 什麼一團的 我不太懂= = 我只知道 的確是達到出團人數了= =" 總之 我也是覺得一頭霧水= = 你說的 旅行社說有"加贈領隊除外的FOC" 我也不太懂旅行社怎麼會講這句話 一整個就是很奇怪= =" 我是建議 真的把所有的事情都搞清楚 如果真的是旅行社的錯 那要抱怨再來抱怨 不然 你這樣一PO 會讓那間旅行社的名譽受損耶 至少 到目前看起來 旅行社好像站得住腳耶…QQ" ※ 引述《a07300 (蒼蠅叔叔)》之銘言: : 上個禮拜旅行社的人打電話給我們班級的主辦人,說:我們要訂機票囉,告訴我確定有幾 : 位? : 當時班代說有16位。 : 今天旅行社打來最後確認說:要做最後確認,總共有幾位? : 班代:有人臨時不能去,所以剩下15位。 : 旅行社:我們這邊有一團是三個人的,可以跟你們併團嗎? : 班代想說沒差反正不能成團,乾脆併團就能成團。(以上為口頭確認,並無所謂書面說明 : 最後旅行社確認為我們15人+3人的團。 : 可是現在卡在有別團三位加入我們這團剛好超過16位,居然說我們沒有FOC(註1)了,由 : 於最先旅行社表示,16人即可成團,加贈領隊除外的FOC,此FOC為班上平均分攤,可是 : 最後卻沒有FOC。 : 所以班上討論出來,要轉為國內行程,可是就在這時候旅行社竟然跟我們說不行!!!! : 原因就是旅行社表示機票都已經訂好了,但是契約書上說明:泰國內有暴動或是未到成 : 團人數,可更改國內行程或是其他國家。 : 我們的想法是如果是15人+3人旅行社說是兩團,那我們就可以改成國內行程。 : 如果是15人+3人旅行社說是一團,那我們就能享有FOC的加贈。 : 契約書為"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書" : 以下甲方為我們班級,乙方為旅行社 : 契約書第十三條(代辦簽證、洽購機票),如確定所組團體能成行‧‧‧(中略),乙方應於 : 預定"七日前",或於舉行出國說明會時,將甲方之護照、簽證、機票、機位、旅館及其他 : 必要事項向甲方報告,並以書面行程表確認之。(後略) : 但是契約書中第二十七條(出發前旅客任意解除契約) : 一.通知於旅遊活動開始前第三十一日以前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十。 : (中略) : 最後面的說明是:乙方如能證明萁所受損害超過第一項之標準者,得就其實際損害請求 : 賠償。 : 如果依第一項毀約,我們需要賠償的金額大約為1700,但是如依最後一項說明賠償為7000 : 以上(機票),因為我們知道機票的金額最少7000,但是依照第十三條的說明,乙方應於 : 預定"七日前",或於舉行出國說明會時,將甲方之護照、簽證、機票、機位、旅館及其他 : 必要事項向甲方報告,並以書面行程表確認之。 : 所以如果我們被要求賠償7000以上的金額會不會有不合理的情形發生? : (註1)FOC:Free of Charge (免費名額) -- 飛行家旅行社有限公司 高雄公司:高雄市苓雅區林森二路80號5樓 Tel:07-5378599 Fax:07-5368678 台北公司: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一段25號3樓 Tel:02-25623919 Fax:02-25623819 台中公司:台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三段241號3樓之5 Tel:04-22972299 Fax:04-22960066 公司網址:www.flygotravel.com.tw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4.171.181
a07300:多謝解答,若是還有疑問可否私信請教或是PO 219.81.151.210 05/01 21:52
a07300:文呢? 219.81.151.210 05/01 21:52
> -------------------------------------------------------------------------- < 作者: ken0717 (阿凡) 看板: Gra-Travels 標題: Re: [抱怨] 關於嘉群旅行社... 時間: Fri May 1 11:22:13 2009 我也看不太懂....妳是說旅行社當初有答應你們除了領隊的費用外,如果你們有滿16人就 另外再送你們一個FOC讓你們去平分嗎?! PS:你們不會是龍華的的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4.10.100 > -------------------------------------------------------------------------- < 作者: clarkhuang (clarkhuang) 看板: Gra-Travels 標題: Re: [抱怨] 關於嘉群旅行社... 時間: Mon May 4 16:34:53 2009 個人覺得!應該是被業務的話術給拐走了.... 因為我們從業人員都會知道FOC會贈與一定都是人數達32以上才有可能... 其他基本上都是用灌水分配. 很多專門接學校畢旅的業務都很嘴砲啦! 我就帶過很多學生團出門之後每天幹譙我(怎跟業務說的不一樣) 我想你還是在一次把合約看清楚. 先確認出發時間是否來的及讓你取消合約或是變更旅遊地點. 因為假設她用開票等等理由搪賽你!很多東西是有收據的. 賭爛就是跟他攤牌...畢竟畢旅只能辦一次 ※ 引述《a07300 (蒼蠅叔叔)》之銘言: : 上個禮拜旅行社的人打電話給我們班級的主辦人,說:我們要訂機票囉,告訴我確定有幾 : 位? : 當時班代說有16位。 : 今天旅行社打來最後確認說:要做最後確認,總共有幾位? : 班代:有人臨時不能去,所以剩下15位。 : 旅行社:我們這邊有一團是三個人的,可以跟你們併團嗎? : 班代想說沒差反正不能成團,乾脆併團就能成團。(以上為口頭確認,並無所謂書面說明 : 最後旅行社確認為我們15人+3人的團。 : 可是現在卡在有別團三位加入我們這團剛好超過16位,居然說我們沒有FOC(註1)了,由 : 於最先旅行社表示,16人即可成團,加贈領隊除外的FOC,此FOC為班上平均分攤,可是 : 最後卻沒有FOC。 : 所以班上討論出來,要轉為國內行程,可是就在這時候旅行社竟然跟我們說不行!!!! : 原因就是旅行社表示機票都已經訂好了,但是契約書上說明:泰國內有暴動或是未到成 : 團人數,可更改國內行程或是其他國家。 : 我們的想法是如果是15人+3人旅行社說是兩團,那我們就可以改成國內行程。 : 如果是15人+3人旅行社說是一團,那我們就能享有FOC的加贈。 : 契約書為"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書" : 以下甲方為我們班級,乙方為旅行社 : 契約書第十三條(代辦簽證、洽購機票),如確定所組團體能成行‧‧‧(中略),乙方應於 : 預定"七日前",或於舉行出國說明會時,將甲方之護照、簽證、機票、機位、旅館及其他 : 必要事項向甲方報告,並以書面行程表確認之。(後略) : 但是契約書中第二十七條(出發前旅客任意解除契約) : 一.通知於旅遊活動開始前第三十一日以前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十。 : (中略) : 最後面的說明是:乙方如能證明萁所受損害超過第一項之標準者,得就其實際損害請求 : 賠償。 : 如果依第一項毀約,我們需要賠償的金額大約為1700,但是如依最後一項說明賠償為7000 : 以上(機票),因為我們知道機票的金額最少7000,但是依照第十三條的說明,乙方應於 : 預定"七日前",或於舉行出國說明會時,將甲方之護照、簽證、機票、機位、旅館及其他 : 必要事項向甲方報告,並以書面行程表確認之。 : 所以如果我們被要求賠償7000以上的金額會不會有不合理的情形發生? : (註1)FOC:Free of Charge (免費名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5.174.240
secondary:嘉群 ... = = 超不推 218.167.101.40 05/04 20:23
ntusttao:爛店140.118.228.185 05/08 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