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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票名稱: 買賣文罰則 ─────────────────────────────────────── ◆ 投票中止於: 03/26/2009 19:07:46 Thu ◆ 票選題目描述: 買賣文一周限兩篇 超過者水桶每篇水桶一次 第四篇起每篇劣文 其它買賣文違規處分方式 以上述為主 請問你認為每次水桶幾天起跳 ◆投票結果:(共有 131 人投票,每人最多可投 1 票) 選 項 總票數 得票率 得票分布 三天 38 票 29.01% 29.01% 五天 27 票 20.61% 20.61% 七天 66 票 50.38% 50.38% ─────────────────────────────────────── ◆ 使用者建議: ○使用者 kazamiakira 的建議: 請問期限是以每隔週重計/還是距前1篇的時間 ○使用者 yulong 的建議: 可依違規次數增加天數 甚至超過三次之後永久水桶 ○使用者 judy2475 的建議: 我比較想知道 是板上一週2篇 還是 個人一週兩篇阿~? ○使用者 nihilair 的建議: 越久越好... ! 發文規定清清楚楚 不看就發文 太說不過去了 ○使用者 dodo19880111 的建議: 板主您辛苦了^^ ○使用者 xup654vu06 的建議: 桶一次就會注意到版規,5天剛剛好 ○使用者 ralflyo 的建議: 明知故犯~~~當然要加重 ○使用者 pin1218 的建議: 愈多天愈好啊… ─────────────────────────────────────── ◆ 總票數 = 131 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