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takungpao.com/news/10/02/12/_IN-1215208.htm
【大公網訊】
聯合國盧旺達國際刑事法庭11日宣佈,盧旺達前高級軍官薩爾西塞.姆夫恩尼因煸動
1994年的大屠殺事件被判15年監禁。
法庭主審官丹尼斯.拜倫說,姆夫恩尼1994年5月在盧旺達南部布塔雷省直接公開發
表煸動性言論,法庭一致認為姆夫恩尼有意鼓動聽眾進行大屠殺行為,此舉被認定有罪。
姆夫恩尼當天在法庭受審,聽眾擠滿法庭。
據悉,姆夫恩尼一案是聯合國盧旺達國際刑事法庭成立15年來的首例復審案件。在初審
中,姆夫恩尼曾被判25年監禁,但上訴法庭於2008年年底推翻原判,並要求就姆夫
恩尼的煸動性言論進行復審。
聯合國盧旺達國際刑事法庭自1994年11月成立以來,共有41人被定罪,8人被宣
告無罪,目前有16人正在接受審判。據報道,聯合國盧旺達國際刑事法庭應於2010
年之前完成所有初審案件,2012年之前結束上訴案件的復審。
1994年4月6日,盧旺達時任總統、胡圖族人朱韋納爾.哈比亞利馬納的座機在盧首
都基加利上空被導彈擊落,機上人員全部遇難。這一事件立即在盧全國引發針對圖西族人
的血腥報復。此後3個月里,大約100萬人慘遭殺害,遇難者絕大部分是圖西族人。
新華社達累斯薩拉姆11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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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盧旺達前軍官屠殺罪成 囚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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